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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
  • 索引号
    lxxsj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审计局
  • 文号
    ​(2025年第2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审计局关于泸西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7日起,对泸西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审计范围。

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重点内容。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约束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质增效情况,行政效能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题审计泸西县2024 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3月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7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段彦鹏(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06)

审计组主审:林思妤(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16)

审计组成员:杨延辉(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03)

审计组成员:陈 斌(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10)

审计组成员:邢玉秋(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02)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林思妤 151****9872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地点:红河州泸西县文馨苑小区8幢6-8楼审计局。(邮编:652499)

监 督 电 话: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室0873-6621425。



泸西县审计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