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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sjj/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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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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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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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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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公示(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泸西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10日起,对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重点审计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政策目标落实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预计自2024年2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由李艳芝(执法证号:25100826004)担任,唐艺菲(执法证号:25100826012)任主审,成员李明瑞(执法证号:25100826007)。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唐艺菲,电话:135****6305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
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地点:红河州泸西县文馨苑小区8幢6-8楼审计局。(邮编:652499)
监 督 电 话: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室0873-6621425。
泸西县审计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