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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
  • 索引号
    lxxsj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司法局2019年以来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泸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2月22日,对泸西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2019年以来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司法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单位,设有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及政治处,下设8个派出机构(中枢、向阳、三塘、永宁、午街、金马、旧城、白水司法所)、1个事业单位(泸西县公证处)。所有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均未单独核算,财务统一在局机关核算。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1个。

县司法局2019年至2023年6月30日收入合计4 63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 441.37万元(基本支出3 677.31万元、项目支出764.06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9.37万元。支出合计4 66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 472.76万元(基本支出3 677.31万元,项目支出795.4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92万元(基本支出40.19万元,项目支出151.81万元)。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收支结余13.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司法局基本能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的规定,能真实、及时编制部门决算,非税收入能及时缴入国库,本次审计也发现,县司法局存在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严、重复报销差旅费、债务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严;三是重复报销差旅费;四是债务不实等七类问题。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根据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财务管理,真实、准确反映会计信息。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泸西县司法局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