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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2054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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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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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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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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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审计局关于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示(2024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2023年捐赠资金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18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2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由林思妤(执法证号:25100826016)担任,李翠花(执法证号:25100826002)任主审,成员邢玉秋(执法证号:25100826017)。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林思妤,电话:15198829872。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泸西县红十字会办公点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
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地点:红河州泸西县文馨苑小区8幢6-8楼审计局。(邮编:652499)
监 督 电 话:泸西县审计局办公室0873-6621425。
泸西县审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