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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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32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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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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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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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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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端掉两起非法存储经营二甲醚、甲醇和清炭油窝点
9月14日,泸西县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位于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和瓦窑村处未经行政审批,擅自非法存储经营二甲醚、甲醇和清炭油。当天,泸西县安监局、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中枢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及时组成70多人的联合执法组,兵分两路同时端掉了两起非法存储经营二甲醚、甲醇和清炭油窝点,为附近居民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初步调查核实,吴某某和马某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且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存储经营二甲醚、甲醇和清炭油。泸西县联合执法组依据相关规定,当场对责任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大瓶二甲醚142只,小瓶二甲醚57只,方桶7只,圆胶桶43只等违法设施设备的决定,并于当日将非法存储经营的甲醇2.97吨和清炭油300公斤转移到安全地带。有关规定,二甲醚、甲醇和清炭油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有毒、腐蚀性强等特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没有正规合法的二甲醚、甲醇及清炭油储存经营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储存经营。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据悉,下一步泸西县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隐患举报机制,保持对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六十年州庆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