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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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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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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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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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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援队伍建立情况公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现将泸西县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反映,联系人:朱海荣,联系电话(传真):0873—6621952。
附件:泸西县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情况统计表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附件:泸西县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