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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75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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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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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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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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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十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的通知
金马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文件及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2019年度第十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6511.51元下达你们(见附表),请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管理”的原则,按照“五个一批”精准脱贫路径,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发挥效益,实施脱贫攻坚项目,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提升已脱贫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
二、材料报送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按照下达的资金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要紧扣贫困人口脱贫这一目标,强化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须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址,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址的项目不予验收。
(二)报送时间要求。已下达批复的按批复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扶贫项目审批制度。按照扶贫开发“四到县”工作要求,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和审批程序。
(二)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严格执行《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文件要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必须100%进行公示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投入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全面公示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四)切实加强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政办发〔2019〕17号)及《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泸政发〔2018〕140号)等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须按照实施方案对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实施单位初验完成后报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将项目竣工材料一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项目实施单位、村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后续管理办法由乡镇监督、村组管理、群众实施。
(六)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旬报要求,每10天上报1次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并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七)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的项目不予验收。
附件: 泸西县2019年第十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分配表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0日
泸西县2019年第十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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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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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科目编码及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主管单位 |
分配资金 |
分配资金级次(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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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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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金马镇政府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20265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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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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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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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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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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