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乡村振兴
  • 索引号
    20240913-111510-74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2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泸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泸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泸巩固振兴组〔2021〕23号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文件金额:0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泸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6621797(泸西县扶贫办)
                 0873-6699450(泸西县财政局纪检组)
                 0873-6621886(泸西县财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泸巩固振兴组〔2021〕23号泸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