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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44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措施、办法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协助乡镇党委做好乡镇残联理事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十)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一)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十二)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联络维权信访科、教育就业扶贫科、康复科。

所属单位1个:泸西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为非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泸西县残疾人事业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州残联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工作部署,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工业强县、产城融合、开放发展、绿色崛起”的发展路径和“产业新城、绿美泸西”的目标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推动残疾人事业工作融入泸西的发展大局中,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泸西县残联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残疾人事业工作全过程,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残联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社会保障每项政策措施。全县有持证残疾人10274人,其中一级927人,二级1445人,重度残疾 2372人,三级 2229人,四级 5673人。配合县民政、农业农村、社保、医保、卫健、教体等部门和乡镇,每月开展一次数据信息比对,确保动态数据能够得到有效应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医保、社会保险补助、特殊教育等政策;配合县民政、教体等部门开展好留守残疾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等工作。督促配合民政、社保、税务、财政等部门落实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养老补助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等相关政策,确保州对县考核指标100%完成。

(二)持续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持续开展“十百千万”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示范户10户10万元,发放7位残疾人外出务工补贴3500元、残疾人助学补助23人2.9万元、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13人1.3万元。申报成功残疾人创业示范点2户。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配合县税务局、财政局做好残保金征收。联合县人社局开展202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暨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活动2次,联合县级其它部门为全县40余户企业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集中宣传1次。走访企业开展残疾人岗位拓展36个。进行基本状况调查和就业状况调查,完成新增就业96人,截至目前,就业年龄阶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79%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结合泸西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为学员量身打造电商培训体系。2025年持续推进相关培训,累计完成30余名残疾人电商创业者系统培训,辐射带动600余人学习电商技能。其中,5名学员实现“从零基础到能带货”的突破,2名学员单场直播销售额超千元,3名学员注册个人电商账号并实现常态化运营。

(三)围绕兜住底线落实好关爱服务

全县60岁(含)以上3402人,18岁以下517人,留守残疾儿童26人。聚焦“一老一小”残疾群体,重点加强社会保障与康复服务,协调上海资金30万元,对1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改造内容围绕卫生间、厨房等高频生活场所展开,助力残疾人实现“出得了门、如得了厕、进得了厨房、晒得了太阳”的目标。同步实施居家托养项目100户,为重度困难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入户康复服务。全面落实医保、社会保险补助等政策,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截至2025年11月组织开展0-18岁康复需求儿童筛查 103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96名,并按相关政策给予救助。认真做好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为困难残疾人提供适配类辅助器具55件,其中轮椅 41台,座便椅7台,沐浴凳4台,助行器1台,腋拐2副。假肢安装6人。对有辅具需求且申请的各类残疾人给予保障,力求实现应发尽发。开展入户走访慰问工作,为26名留守残疾人儿童发放慰问物资和儿童轮椅;争取爱心人士持续3年帮扶困难残疾学生4人,每人每年3600元帮扶资金;联合教育部门每年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筛查,推动融合教育和随班就读,保障受教育权利;成立了泸西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困难残疾人开展法律援助,2025年共开展救助2例。筹集生活用品对12名生活困难残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组织2次入户评残,为568名群众入户办理残疾证,截至目前,办理残疾人跨省通办新办证、变更、迁移等1005件;此外,由上海市残联出资50万元建设的智慧阳光康健苑项目于2025年10月建成投用,作为云南省首批、红河州首家体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残障人士提供运动健身、功能康复、社交娱乐“一站式”服务,累计服务达192人次。

(四)各项事业工作统筹推进

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政府建设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县文明县城复审、“四双服务”等工作,推进残疾人教育、儿童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无障碍法律服务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无集体越级上访案件;组织开展了“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等多个助残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州残联完成残疾运动员选拔等工作。组织5个专门协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5389106.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8986.31元,占总收入的94.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120.63元,占总收入的5.5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87523.16元,增长7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87787.61元,增长103.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其他收入增加200264.45元,下降40.02%。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支付2022年至2024年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资金以及残疾人彩票公益补助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二是2025年捐赠收入减少,故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5388986.31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566.31元,占总支出的44.16%;项目支出3009420.00元,占总支出的55.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7778.61元,增长79.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539.61元,增长5.01%;项目支出增加2274239.00元,增长309.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预算人数比上年度增加2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支付2022年至2024年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资金以及残疾人彩票公益补助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9566.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7807.75元,占基本支出的8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448.36元,占基本支出的6.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61310.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94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残疾人康复补助项目资金680040.00元,主要用于对有辅具需求且申请的各类残疾人给予保障;

残疾人就业居家托养补助项目经费5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510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6。与上年相比增加2063907.61元,增长83.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预算人数比上年度增加2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支付2022年至2024年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资金以及残疾人彩票公益补助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097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保证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资金以及残疾人彩票公益补助资金以及保障部门日常运转;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度预算人数比上年度增加2人;二是2025年支付2022年至2024年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和残疾人就业补助资金,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39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7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元,决算为497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18元,增长4.1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979.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支出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支出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18元,增长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支出项;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支出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支出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元,支出决算为497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18元,增长4.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497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8.18元,增长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448.36元,比上年增加20608.68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人数比上年增加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2163583.61元,其中,流动资产190938.56元,固定资产1972645.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93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972.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329.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8000.1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9.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329.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790.1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