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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43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7)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设有:办公室(规划账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后备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2019年6月11日新增所属股所级事业单位3个:泸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泸西烈士陵园管理所、泸西县光荣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紧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主线,抓实思想政治引领、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抚帮扶、双拥创建、褒扬纪念、权益维护、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党建+退役军人服务”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用心用情做好老兵服务保障 。

1. 党建引领与基层服务体系提质

以党建统领业务融合,规范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配齐专兼职人员、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档案数字化管理,用好微信公众号做好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

2. 移交安置精准落地

高质量完成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推行赋分选岗、双向选择、直通安置,力争人岗相适;做好军休、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与日常服务管理,稳妥推进随调随迁家属安置保障 。

3. 优抚帮扶与关爱服务

足额、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生活补助;落实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推行“窗口+上门+线上”多渠道办理,完成优抚对象年度核查;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机制,制度化开展立功受奖家庭送喜报、困难退役军人走访帮扶;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医疗康养服务;落实困难退役军人专项援助机制,化解急难愁盼问题 。

4. 双拥共建提质扩面

落实新时代双拥工作方案、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聚焦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三后”难题;培育拥军企业、拥军门店、军人驿站共30家,拓展优待场景;常态化开展走访现役军人家庭、立功受奖家庭慰问,夯实军政军民团结基础 。

5. 褒扬纪念与红色宣教

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抓实英烈祭扫、烈士纪念日等主题活动;讲好英烈故事,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开展红色宣传、典型选树,弘扬退役军人奉献精神。

6. 权益维护与风险稳控

畅通信访、线上诉求渠道,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落实“为老兵办实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诉求,靠前疏导矛盾,守住涉退役军人领域安全稳定底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706268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14893.21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793.54元,占总收入的0.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93255.87元,增长1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21462.33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206.46元,下降16.03%,主要原因是减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入2023年军休人员定期增资款1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6986130.49元。其中:基本支出3788269.86元,占总支出的8.06%;项目支出43197860.63元,占总支出的91.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33619.99元,增长12.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1916.49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部分人员工资增加,各类保险缴纳增长所致。项目支出增加4901703.50元,增长12.8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8269.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30698.9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570.89元,占基本支出的4.1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13570.5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268.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97860.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573.60元。其他项目支出明细按规定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01173.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相比增加3807742.33元,增长9.18%,完成年初预算的312.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9000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9%。主要用于在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上级经费未纳入年初县级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903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完成年初预算的546.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上级经费未纳入年初县级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划拨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257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长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310.89元,比上年增加30560.38元,增长24.1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多,购买打印机,电脑等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5524816.70元,其中,流动资产2793809.45元,固定资产12152091.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949514元,无形资产1102.46元(净值),其他资产10628299.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305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20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