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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43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是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为非盈利性全民医疗机构,目前能开展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针炙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是逸圃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及永宁、舞街、中枢等部分病员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及泸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25年泸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泸西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公共卫生科长及其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更加完善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的分工。首先在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的悉心努力下,及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主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测量血压、乙肝包面抗原监测、肝肾功检查,B超、心电图、血糖测试等项目。其次是通过乡村医生每季度对辖区慢性病患者进行一次随访,的方式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为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建档率,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年度体检及慢性病患者年度评估、0至6岁儿童按年龄开展血常规、血型、中医药、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及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按孕周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肝功、肾功、血型、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糖、乙肝两对半、HIV、梅毒等免费体检;孕前优生检查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后勤科(包括财务)、放射室、检验室、B超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含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持续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设,2025年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7978份,健康档案建档率91.93%,规范化电子建档27978份。向居民档案开放13347份,档案开放率47.71%。居民健康档案续管录入10545份。

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卡证1392人,建卡率100%,各类疫苗接种3746针次,接种率95%以上。,有效保障儿童群体免受传染病威胁。

儿童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1875人,0 - 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 ,0 - 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 ,定期健康检查和眼保健服务,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建册204人,新生儿访视193人,7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死亡率0‰。全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 ,从孕期保健到产后访视,为孕产妇提供全周期健康呵护。

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管理3320人,体检2618人,健康管理率78.85%,较上年增长0.75%。通过免费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关注老年人身体健康。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2350人,较上年增加8人,规范管理率84.62%,血压控制满意率72.05%。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601人,较上年度增加12人,规范管理率81.88%,血糖控制满意率51.01%。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咨询,有效控制病情发展。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管理203人,较上年度增加3人,稳定性评估3级及以上0人,精神分裂症服药率97.92%,年度住院25人,乡村转诊住院6人,健康体检,172人。密切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中医药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服务2618人,服务率78.85%。0-36个月儿童753人,开展中医药健康服1287人次,管理率为93.89%,推广中医药特色服务,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独特优势。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疑似肺结核转介72人,完成率107.46%,确诊管理6人,管理率100%。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上报国家法定传染病16例,其中HIV 1例,麻疹1例(订证为其它疾病),乙肝病毒携带者12例,水痘2例;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0起。

健康教育:发放宣传材料10989份,更新宣传栏48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6期,开展健康咨询13期,公众健康咨询4031人次。播放影像资料12种304小时,个体化健康教育录40409人次。

三项监测:死亡录入共147人,死亡率4.83‰,未达6‰.肿瘤监测32人,心脑血管监测33人。

食源性疾病上报:食源性疾病按时上报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上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上报15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签约情况:家庭医生签约19576人,较去年增加2676人,其中贫困人口3330人、0-6岁儿童1844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3105人、孕产205人、高血压2311人、糖尿病585人、肺结核4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5人、残疾人325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3人。签约率大幅提升,越来越多居民享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履约情况:履约服务126804人次,履约率100%,人均履约3.25次,家庭医生团队切实履行签约服务承诺,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968221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8786.73元,占总收入的57.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33125.8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2.6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3.4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5242.53元,增长4.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79.52元,增长0.3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415779.13元,增长11.1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9916.12元,下降99.25%。,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度收到结算以前年度医保统筹资金导致医疗收入增加;本年度减少了“上海计划外帮扶项目”,导致其他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8918361.67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372.74元,占总支出的76.97%;项目支出2053988.93元,占总支出的23.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8605.06元,下降3.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89元,下降0.00%;项目支出减少348440.17元,下降14.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实施的300000.00慢病设备采购项目没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4372.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6702.34元,占基本支出的5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7670.40元,占基本支出的4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3988.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签服务项目经费1732627.5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

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经费29083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服务人员劳务费。

基本药物制度结算补助及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经费265528.37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药品人员劳务费。

哨点诊室办公设备采购经费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工程改造款项;红财债发〔2025〕40号财政投入政府性基金16000元。

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经费10750元,主要用于两癌筛查人员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2786.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04%。与上年相比增加3379.52元,增长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6%。主要原因为年初只有人员经费及保险支出纳入预算,上级拨款支出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08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人工资支出55500.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121.9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缴纳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5793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0%,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522197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265528.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32627.56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9083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7685.72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100312.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有人员经费及保险支出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23人住房公积金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岗位变动,基数变动公积金缴纳比预算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资产总额7936643.99元,其中,流动资产3874175.06元,固定资产3539411.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3057.4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9150.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925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00.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557.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600.0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365.8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5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签服务项目经费1732627.5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根据泸财预〔2025〕417号、红财社发〔2025〕13号、红财社发〔2025〕27号、红财社发〔2025〕150号财政投入资金1732627.56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项目经费29083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服务人员劳务费;根据红财社发〔2025〕38号、红财社发〔2025〕112号财政投入资金29083元,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免疫规划、慢病等防治工作,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最大程度保护患者健康权益,同时也推进老年健康服务等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结算补助及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经费265528.37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药品人员劳务费;根据红财社发〔2025〕11号、红财社发〔2025〕24号、红财社发〔2025〕25号、红财社发〔2025〕62号、红财社发〔2025〕68号、红财社发〔2025〕101号财政投入资金265528.37元,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通过实行药品零差价,降低药品成本,药品通过网络平台采购,并实行差价销售,降低患者人均药品率,提高患者满意度。

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工程改造款项;红财债发〔2025〕40号财政投入政府性基金16000元。

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经费10750元,主要用于两癌筛查人员劳务费;根据红财社发〔2025〕112号财政投入资金10750元,城乡两癌筛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适龄妇女筛查覆盖率达标,异常病例及时转诊、追踪到位,有效筑牢妇女健康屏障,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提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