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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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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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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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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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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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3、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全科医疗科、护理部、中医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财务室、办公室、公共卫生科、院办、后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含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截至2025截至12月24日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82382,其建档率为84.42%,居民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82382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4.4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10636份,健康管理6293,管理率为59.16%,高血压患者建档7603份,规范管理率95.26%,糖尿病患者建档2723份,规范管理率97.24%,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445份,规范管理率94.09%,孕产妇建档569份,0-6岁儿童建档4247份,慢阻肺建档330份。
(二)健康教育
为了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普及卫生知识,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设置内容丰富的健康知识宣传栏2个,并定时更换宣传栏内容共12期。在村卫生室设置2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宣传栏内容共137期。根据季节不同制做了多种宣传资料,通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大喇叭广播、学校集中培训等形势大力宣传,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及防病的相关知识,1-12月发放18种宣传资料,其中包括1次中医知识,总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12种,卫生院举办健康讲座12次,村卫生室举办健康讲座94,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11次,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39867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有了更深的了解,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的形成率。2025年1-12月居民对公共卫生知识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分别为95%、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率知晓率为30%。
(三)预防接种
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全镇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实施,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截至12月24日辖区内有0-6岁的儿童5218人,其中0岁组523人、1岁组531人、2岁组540、3岁组635人、4岁组893人、5岁组886人、6岁组1210人,其建卡5218人,其建卡率为100%,已经实施信息化管理5218,接种乙肝疫苗491针次,卡介苗疫苗59针次、脊髓灰质炎疫苗1458针次,百白破疫1448针次、麻腮风疫苗960针次,A群流脑疫苗876针次、A+C群流脑疫苗1826针次、乙脑疫苗1141针次、甲肝疫苗530针次,白破疫苗80针次,各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为100%。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我辖区共有12村委会49个自然村,截至2025年11月30日辖区共有0~6岁以下儿童4247,0-36月龄儿童2223人,儿童建册人数4247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3980人,1-11月共有活产数473人,新生儿访视468,新生儿访视率为98.94%。5岁以下高危儿童235人,管理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为了更好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我院依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平台,对辖区内0-6岁儿童彻底地进行了摸底排查,为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并纳入保健管理,根据年龄段不同对其进行体格检查,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截至2025年11月30辖区内有孕产妇569,建立孕产妇保健书手册569本,产妇469,产妇建卡建档469人,接受产前检查5次以上人数450人,系统管理450人,管理率为95.13,早孕建册产妇数450人,产后访视463人,产后访视率为98.18%。1-11月孕产妇死亡0人,有高危孕产妇416人,管理率100%。为了提高孕期妇女的保健管理,我院及时地和妇幼、婚检、结婚登记、镇计生办进行沟通统计,最大限度地摸清辖区内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情况,为孕产妇建立了保健手册,高危孕产妇开展8次,不是高危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及产妇分娩后3-7天内的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我镇共有65岁以上老年人数为10636人,医院每年到各辖区进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进各辖区家庭医生行入户检查,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了健康知识普及、对其服药及生活方式进行健康指导,提高了老年人的防病知识和生活质量。自项目实施以来共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档案10636份,其建档率100%,2025年1-12月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了1次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为6293人,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其管理率为59.16%。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国家基层高血压指南2022版》的要求,坚持为辖区内18岁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一次,对已确诊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测量血糖一次及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截至12月24日为18岁及以上居民首次测量血压约46479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高血压患者7603人,已建立高血压患者档案7603份,按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7243人,健康体检6455人,随访人次38494次,管理人群血压控制满意人数6890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26%,已管理人群血压控制满意率达90.62%。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对已确诊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免费测量血糖一次及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截至12月23为18岁及以上‖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测量血糖12981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糖尿病患者2723人,已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档案2723份,规范化管理2654人,健康体检2461人,随访14917人次,管理人群血糖控制满意人数2399人。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6.29%,管理人群血糖控制满意率达到88.43%。
(九)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已确诊慢阻肺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及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截至12月23,已建立慢阻肺患者档案332份,规范化管理330,健康体检270人,随访1198人次,肺功能检测76人,规范管理率90.61%。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截至2025年1-12月我辖区共筛查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445人,已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年为患者做一次全面评估,并填写精神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每年为其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体检403人,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死亡6人,规范化管理445,随访1780人次,规范管理率94.09%。
(十一)肺结核健康管理
2025年1-12月共推介到位的肺结核可疑患者213人,新登记管理结核病人28例,现在正在接受结核病治疗的病人41,管理病人均按时进行随访和督导。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 :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对存在中医偏颇体质的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养生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有常见病证的居民进行体穴、耳穴、推拿、饮食等养生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截至12月24日共为7996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2025年12月24日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率达到75%。
2. 0—36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分别在6月至8月龄期间、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6月龄期间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四诊合参对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等健康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10个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对各年龄段儿童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截至12月24日开展 0-36月的儿童开展了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1493人,3395人次,包括指导儿童家长的针对儿童的中医饮食起居、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2025年12月24日0-36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率已达到87.31%。
(十三)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建立了传染病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配备了专门的疫情管理员。按照传染病防控管理要求,建立了传染病发热哨点诊室,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率100%。定期对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并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了疫点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留观、随访,做好预防消毒工作。根据卫生日的主题开展了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对非住院的结核病、艾滋病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传染病在我镇的流行。
1. 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能力:截至11月30日共登记报告与处置传染病4例:HIV:2例、水痘2例,2025年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2. 我院还加强对鼠疫防控的各项工作,认真上报鼠疫零报告。
3. 加强AFP病例零报监测工作,1-12月份无AFP病例发生。
4.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肺结核病的发现率,并及时有效地进行转诊。规范管理结核病人,至12月24日止我院共管理结核病人23例,管理病人均按时进行随访和督导。
5. 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肝炎、麻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加强相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争不发生上述几种疾病的流行。
6. 三项监测: 2025年1-12月共报告居民死亡542例。登记报告居民肿瘤病例110例,心脑血管疾病病例191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953671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8048.72元,占总收入的65.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08548.7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9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6.2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16933521.43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03192.36元,增加15.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375.13元,下降6.5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3448055.69元,增长87.06%;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减少84.51元,下降42.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2024年有中国兵装集团帮扶救护车配置项目资金及三年行动专项资金慢病管理中心建设补助经费;门诊病人较上年增加、2025年年度收到结算以前年度医保统筹资金导致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7952415.59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7943.12元,占总支出的77.03%;项目支出4124472.47元,占总支出的22.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20303912.25元相比,支出减少2351496.66元,下降11.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4689.53元,下降率7.39%;项目支出减少1306806.69元,下降24.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门诊输液大厅改造,折旧费用增加,2024年有中国兵装集团帮扶救护车配置项目资金及三年行动专项资金慢病管理中心建设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27943.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2683.35元,占基本支出的5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9960.47元,占基本支出的29.7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4472.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签服务项目经费3921373.47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
基本药物制度结算补助及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经费188387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药品人员劳务费。
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4512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办公设备款项;红财债发〔2025〕40号财政投入政府性基金145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353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48%。与上年相比减少859290.80元,下降6.62%,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8%。主要原因为年初只有人员经费及保险支出纳入预算,上级拨款支出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920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缴纳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076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有人员经费及保险支出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1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24人住房公积金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岗位变动,基数变动公积金缴纳比预算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资产总额12409160.29元,其中,流动资产9131099.69元,固定资产42451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955.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273677.2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548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8180.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514.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0.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514.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803.4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5年度项目经费支出4124472.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签服务项目经费3921373.47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根据泸财预〔2025〕417号、红财社发〔2025〕13号、红财社发〔2025〕27号、红财社发〔2025〕150号财政投入资金3921373.47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结算补助及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经费188387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药品人员劳务费;根据红财社发〔2025〕11号、红财社发〔2025〕24号、红财社发〔2025〕25号、红财社发〔2025〕62号、红财社发〔2025〕68号、红财社发〔2025〕101号财政投入资金188387元,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通过实行药品零差价,降低药品成本,药品通过网络平台采购,并实行差价销售,降低患者人均药品率,提高患者满意度。
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4512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办公设备采购款项;红财债发〔2025〕40号财政投入政府性基金21153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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