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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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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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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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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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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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位于县城西部,距城区23公里,全镇23个自然村,总人口33461人。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成立于1956年5月,位于泸西县旧城镇旧城村,总建筑面积4434.6平方米,卫生院下辖5家村卫生室(旧城、黑舍、督布抚、青禾、秧田坝卫生室)。卫生院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综合科、妇产科、中医科、综合科护士、B超室、化验室、放射科、药房库房、收费室、公共卫生科、后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3、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5、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医保新系统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注重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192360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6525.77元,占总收入的55.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97525.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0.2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9549.71元,占总收入的4.3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72584.40元,增长19.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5375.86元,增长5.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159420.02元,增长31.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门诊、住院人次较上年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97788.52元,增长2287.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大慈基金会、上海徐汇区捐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0611636.61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121.61元,占总支出的81.06%;项目支出2009515.00元,占总支出的18.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5311.16元,增长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2589.69元,增长7.8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药品支出及卫生材料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721.47元,增长0.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2121.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2981.56元,占基本支出的5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9140.05元,占基本支出的4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951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734052.00元,主要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的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657.00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
本年度我单位其余项目经费267806.00元,项目内容涉密按规定不予以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871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3%。与上年相比增加47569.86元,增长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31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3人工资支出8616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146.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672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9%,完成年初预算的155.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360947.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41709.00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783.54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132285.3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4年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5.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资产总额9283601.11元,其中,流动资产3617675.39元,固定资产5665924.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0509.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0216.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8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8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36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789.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签服务项目经费1734052.00元,资金来源为红财社发〔2024〕29号、红财社发〔2025〕13号、红财社发〔2025〕27号财政投入1734052.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的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657.00元,资金来源为红财社发〔2025〕38号,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267806.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偿还部分货物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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