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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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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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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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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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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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政策;集中行使省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管理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负责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接受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接受理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检查指导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业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与政务服务科、监督检查科和行政审批改革科。
所属单位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泸西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
3.其他事业单位:无。
纳入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据省级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等7类政务服务事项,并按照省、州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根据省级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本地化要素,2025年指导乡镇和部门规范编制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努力实现线上线下全县范围内统一,夯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基础。2025年以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本地化要素常态化抽查4次,督促问题整改289个,政务服务事项准确率达95%以上。三是持续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定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提供办事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推进大厅办事“只进一门”。规范场所设立方面,全县设有县政务服务中心、8个乡镇分别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87个村(社区)设立了便民服务站。制定发布了《泸西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70个主项191个办理项。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除场地限制、负面清单、已冻结、涉密、内部审批和行政征收等事项外,36家县级部门已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一门进驻率”100%。规范窗口设置方面,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工位)97个,入驻窗口工作人员116人。按照功能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设置教体、水电气网等9个分领域服务综合窗口,基本满足事项进驻、集中办理。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方面,进驻事项均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持续完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2025年,县级各部门线上、线下累计办件39.03万件,其中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办结29.01万件,线上平台受理、办结10.02万件,办结率100%。三是推进网上办事“只进一网”。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四是推进掌上办事“只进一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广应用,全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累计下载安装并实名认证17.9万人,办件116.16万件。五是推进自助办事“一机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进驻司法、医保2台设备,在医保、公安、司法、烟草等窗口投放了4台自助设备,方便群众“自助办”。六是推进回应诉求“一线应答”。及时转办、交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加强与各承办单位沟通对接,不断提高工单办理进度和质量。2025年,收到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派发工单5297件,已办结5297件,按时办结率100%。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围绕省、州2024年以来发布四个批次5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窗口26个,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办理。2025年,全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办件12.18万件。二是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2025年以来,梳理泸西县承接的中央、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173项,梳理编制泸西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1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4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36项。2025年,全县“容缺受理”办件3805件。三是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系统和专区,设立“跨省通办”专窗7个,2025年“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件3.5万件。四是推进办事服务“免证办”。梳理公布《泸西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2025年版)》,发布全县“免证办”事项221项(其中乡镇4项,部门217项),通过系统间数据共享、办事人线上提交、收取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方式,免于提交的实体证照、证明材料数量434个,最大程度降低办事跑动次数。五是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值。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权登记、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设立涉企服务专窗和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4类增值服务。依托园区、投资促进部门开展企业事项帮办代办领办服务,2025年,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委会帮办代办领办企业服务事项83件,县政务局帮办代办13件。
4.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成果显著。一是不断推进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提档升级。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提高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交易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交易服务质效。2025年完成主客场交易项目332项,其中,主场服务县域各类交易项目56项,交易金额292665.58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14419.73万元,实现节约财政开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接客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276项。二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2025年完成34个进场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23个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计划发布率、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率分别为97.14%和95.83%,超过州级分工方案“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率、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率2025年达25%”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把好项目进场关,配合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进场核验工作,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情形的,不得进场受理登记,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2025年对56个主场项目开展限制公平竞争情形审查,审查率100%,超过州级分工方案“到2025年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达50%”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核验交易信息时,除了对错误表述、隐私信息、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及错别字等内容进行核验外,还特别注重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信息发布人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紧盯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环节,严格规范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对进场交易项目档案实现应归尽归。四是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推行“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严格落实省州关于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2025年35个政府投资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累计减免企业投标保证金9162.8万元,减免比例68%,大幅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招投标便利度,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五是加强场内评标专家秩序管理。按照省、州要求,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评标专家签到、门禁闸机查验进入封闭评标区等流程环节,加强评标现场监管,重点防范监控视频不规范、评标专家不按规定佩戴身份标识牌、非评标专家随意进入评标室、在评标室使用通信设备、非评标专家操作评标电脑等问题,2025年未发生评标封闭区场内违规问题。六是强化网格化监管和常态化巡检。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实行业监督部门监管责任。配合县发改局抓实招标投标系统整治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项目,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举报,2025年开展场内常态化巡检12次,未收到举报投诉。
5.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监管效能。一是加强政务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泸西县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2025年开展不定时巡查37次,发出纪律通报9期,督促问题整改80余个。二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和群众所需所盼,不断提高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2025年县级各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开展换位体验窗口活动60人次。三是拓宽政务服务监督渠道。依托线上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自助服务终端、“泸西评议”等介质,引导企业和群众实施政务服务评价。2025年,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反馈泸西县各级各部门有效评价42945条,其中,非常满意42922条,满意22条,基本满意1条,不满意4条,满意率99.99%。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467,313.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7,258.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54.26元,占总收入的0.00%;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8,078.65元,下降8.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8,064.74元,下降8.64%;其他收入减少13.91元,下降20.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467,3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511.34元,占总支出的88.70%;项目支出391,801.78元,占总支出的11.3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8,078.65元,下降8.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609.86元,下降5.98%;项目支出减少132,468.79元,下降25.27%。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5,511.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89,215.44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295.90元,占基本支出的6.06%。人均180,912.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801.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19,348.80元。
政务大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经费372,452.98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9,348.80元,主要用于电脑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637.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0%。与上年相比减少518,685.74元,下降13.67%。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6,32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4%,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机关正常运转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39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津贴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日常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54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34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3.00元,增长35.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3.00元,增长35.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23.00元,增长35.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3.00元,增长35.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9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压缩“三公”经费要求,严格审批手续,“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3.00元,增长35.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241.64元,比上年减少44,107.36元,下降19.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支出0.98万元,水费支出0.50万元,电费支出2.50万元,维护费0.17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2.5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1,629,247.18元,其中,流动资产2,836,939.17元,固定资产8,792,308.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384.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8,343.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3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3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项目(附件15),该表涉密,不予公开,此表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5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5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5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会议费用支出;
(四)2025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培训费用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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