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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40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档案、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督查考核、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 基层党建办公室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党史(地方志)等职责。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基层治理。

3. 经济发展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粮食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业经济、商务流通、通信、企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 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 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优抚、社保医保、劳动就业、生育服务、残疾人事务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 综合行政执法队

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 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草、水务、住建、交通运输、搬迁安置、征地拆迁、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科技管理、内部财务、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2. 事业单位3个: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锚定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项目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全年争取资金2232万元谋划实施了12个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大密枝片区、阿朝下寨等重点区域产业道路硬化和水利设施建设,惠及千余户农户。建成标准化分拣包装车间、冷链物流及速冻加工设施,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及流通能力显著提升。全力服务保障泸丘高速、平海子水库扩建、王家村水库升级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全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动能强劲。产业质效稳步提升。规模化发展粮油5.5万亩、烤烟1.2万亩、蔬菜1.2万亩、水果3.6万亩,积极培育发展万寿菊、中草药各千余亩,推广反季人参果等小特产业百余亩,实现产值6.71亿元,带动2300余户农户年均增收2万元。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成功举办“雪莲果丰收节”,通过“产业文化节+媒体推广+品鉴体验”模式,实现创收10余万元。依托城子古村独特风貌,开发古法榨油、打糍粑等体验式旅游项目,有效促进农业、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全面清查核实村集体“三资”,补登遗漏集体资金156.08万元、资产976个18525.89万元、资源6373.16亩。进一步促进了集体资产增值增效,2025年全乡村集体总收入达206.44万元,同比增长27.7%。其中,永宁村集体经济收入近70万元,笼册村、法衣村突破30万元。

(二)厚植生态底色,乡村环境增添新颜值。生态屏障更加坚实。全面压实林长制责任,乡、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累计开展有效巡林1.42万余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常态化开展水利、林业、土地等领域日常巡查150余次,调查核实违法占耕建房问题11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河长制,乡、村两级河长累计巡河343次,任务完成率达118%。开展清河行动9次,整治河渠25条,完成12条河道沟渠清淤岁修。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石漠化区仙人掌生态修复350亩,筑牢区域生态屏障。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治厕所、治污水、治垃圾、治‘三堆’”重点任务,累计开展集中大清扫20余次,参与人次突破1万,清运垃圾1500余吨,新建公厕6座、改建户厕200座,常态化养护乡村道路218公里,乡村环境面貌整体提升,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提高。

(三)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生活再上新台阶。脱贫成效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2025年新识别监测对象4户18人,风险消除11户47人;精准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158人次37.05万元、小额信贷117笔567.5万元、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678人48.64万元,完成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14户,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精准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全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6户28人50690元,纳入特困供养范围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4万元,足额发放高龄津贴31.867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96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9.707万元,切实织密扎牢了民生兜底保障网。公共服务更加有力。建成“一站多能”综合服务站点7个,构建四级联动服务网络,累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精准推送岗位113条,建成“家门口务工车间”4个,吸纳600余名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全面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政策,“一站式”高效办结生育服务证92件,申报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助50户,申报育儿补贴657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院坝议事等活动150余场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

(四)提升治理效能,平安建设激活新模式。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深入落实基层治理“1053”红河模式,乡村“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普法强基、命案防控、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56件,成功化解148件,化解率达95%,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6%,平安永宁建设扎实推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完成10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档编号管理。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推进城子景区智慧消防建设,整改燃气、自建房、“九小场所”隐患284处,组织应急演练3次,群众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精准布控重点林区,设立检查站2个,查处违规用火7起,计划烧除41公顷、清理可燃物450亩;成功处置小法衣村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安全转移群众48人,永宁乡人民政府被评为“云南省防汛救灾表现突出集体”。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用好用足政策资源,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利剑护蕾”屏障更加牢固。深入实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排查机制,联合整治重点场所28家。强化普法宣传进校园,多部门联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线开展普法26场次,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得到有效增强。

(五)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效能展现新风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反对“四风”。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开展班子成员谈心谈话32人次,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9人,实现重点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4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9场,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政务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乡村两级事项清单。乡便民服务中心全年办件1714件,办结率100%。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帮办代办事项29项,让群众“少跑腿”。加强“12345”热线办理,严格执行“分类转办—限时办结—结果反馈—跟踪回访”闭环机制,全年办理咨询诉求87件,办结率100%,回访跟进到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4726155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15506.04元,占总收入的94.1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46048.95元,占总收入的5.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3255.20元,增长4.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29755.03元,增长16.27%;其他收入减少4016499.83元,下降59.3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转入永宁风电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款4300000元,2025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47317189.76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5021.76元,占总支出的34.88%;项目支出30812168.00元,占总支出的65.12%。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84888.75元,增长6.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6914.69元,增长2.53%;项目支出增加2477974.06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05021.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823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5.17%,(人均189255.9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6782.03元,占基本支出的4.83%。(人均9599.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216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74170.40元。

永宁乡永宁村委会高原特色农业灌溉设施项目经费675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宁乡村委会安装各型供水管网;新建2000立方米调节水池1座等,方便群众用水,降低灌溉成本。

泸西县永宁乡大密枝片区烤烟玉米雪莲果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经费498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密枝片区硬化产业道路,方便群众出行、降低生产成本。

泸西县永宁乡法衣村委会高沟连片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经费2,996,642.99元,主要用于永宁乡法衣村委会大中寨等6个村民小组改建、维修加固、修复产业种植基地内农田水利设施,方便群众用水,降低灌溉成本。

泸西县永宁乡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硬化田间机耕道路,方便群众出行、降低生产成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4078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9%。与上年相比增加5117604.39元,增长14.78%,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7620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136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330.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42.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以及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相关专项经费指标尚未下达,当年不具备支付条件。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870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05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4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95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99736.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78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162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及比率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相关专项经费指标尚未下达,当年不具备支付条件。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94719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4%,完成年初预算的412.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87760.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296.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455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8057587.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3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日常养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41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完成年初预算的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50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2%。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0.00元,决算为16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2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62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2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况差,维修保养费用和油耗急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况差,维修保养费用和油耗急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永宁乡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473.53元,比上年减少454356.55元,下降56.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电费、残疾人保障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永宁乡资产总额152701799.85元,其中,流动资产45158580.30元,固定资产37998298.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25000元,在建工程23342798.99元,无形资产45348622.50元(净值),其他资产28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8206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27195.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82275.9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0004.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4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23734.2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44.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27054.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63297.02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永宁乡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