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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7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指南、准则、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的信息通报,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负责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统一管理;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活动;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管理科、应急协调科、药品保化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共计14个科室。设派出机构8分别是1.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枢管理所;2.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管理所;3.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塘管理所;4.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宁管理所;5.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午街管理所;6.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马管理所;7.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旧城管理所;8.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水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管理科、应急协调科、药品保化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共计14个科室。


纳入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善信用服务机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机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限制30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年内共修复经营异常主体记录2915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两单两库严格规范抽查检查,持续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全面推进促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全程指导开办手续,把每一次服务质量落到实处。

(二)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做好法制核审。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所有案件在作出决定前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截至目前,查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价格违法、特种设备、广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各类案件125件,办结109件(含2024年立案2025年结案),收缴罚没款49.15万元。


(三)凝聚市场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1.加强价格领域监管。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和经营主体监管,督促金马镇、旧城镇清退重复收取的墓穴管理费1.68万元,责令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清退多收取的丧属火化费、擅自设立项目收取的消毒费、抬尸费共计131.1158万元,有效遏制了殡葬领域的不正之风,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一老一小食品安全,联合民政、卫健部门检查养老机构10家,春秋季学期联合教体局检查学校食堂203家。加强网络餐饮和食品小作坊监管,线下检查外卖商家35家,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督促经营主体100%完成主体责任自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采取县、乡、社会三级联动方式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发放材料5万余份。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21户次。配合公安部门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检查生产主体4次、经营主体248家次、学校食堂208家。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3.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大流通领域监管,结合清源专项和药剑行动,推进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融合。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目前全县接入药品追溯系统190家,完成率95%,通过发函督促医疗机构安装系统185家。

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选定红河泸西叮咚清泉水业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单位,联合云南省认证认可协会深入开展小微企业指导帮扶活动。

5.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建立重点监察单位21家,重大风险隐患四个清单24家,实施精准管控。推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加装和制动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抽查使用单位39家、维保单位9家、在用电梯106台,拆解保养鼓式制动器铁芯(柱塞)332套,发现事故隐患4个。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等6个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新入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成立泸西县电梯服务协会我县电梯行业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协同化发展的新阶段。

(四)优化消费维权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能。整合1231512345平台资源,2025年以来12315平台受理投诉481件、举报195件,挽回经济损失29.96万元,调解成功率30.56%12345平台接收105件,均按期办结。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中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0661239.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9476.75元,占总收入的99.7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763.04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7067.38元,增长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6309.02元,增长6.99%。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度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9人,2025年末为92,在职人员增加3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度增加主要原因:税局转来上年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763.04元,收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拨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工作经费50000.00元;收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拨协同办案工作经费11000.00元。共计61763.04元;2024年度,税局转来上年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978.68元,烟草公司划入工作经费30000.00元,对公支票手续费26.00元,共计31004.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0650400.75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0908.72元,占总支出的93.03%;项目支出1439492.03元,占总支出的6.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8059.88元,增长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461.09元,增长0.81%;项目支出增加1204598.79元,增长512.8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需明确占比。本年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安排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增加所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10908.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21437.18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9471.54元,占基本支出的7.23%,人均15102.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9492.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经费200000.00,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费

2.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8474.41元。其中: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584.00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品安全培训鲜肉专项整治宣传到曲靖参加七个专项行动交流学习等工作开支;2025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4890.41元,主要用于支付 2025年省级药品抽检药品购样费、红河州2025年药械安全监测风险分析暨业务培训会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开支。

3. 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执法记录仪购置款。

4.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161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复印纸采购款办公设备激光打印机、彩色多功能一体机购置等开支。

5.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地划拨价经费696784.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西县工商局城区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土地划拨价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50400.75,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58059.88元,增长7.0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8194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有一定调整。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018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8%,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有一定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有上年度未支付的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760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在职转退休,支出金额有所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元,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05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增加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480063.6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00.00元,决算为11772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9743.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9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8%,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和计量监督检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互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监督检查、看着“小个专”党建联系点调研帮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72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414.35元,下降7.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9743.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元,决算为79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支付困难,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压缩三公经费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政执行所使用的10执法执勤用车和用于食品日常监管及快速检测工作的特种业务用车1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和计量监督检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互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监督检查、看着“小个专”党建联系点调研帮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547.54元,比上年减少83180.96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办公等费用支出所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公务交通补672000.00劳务派遣服务费246020.55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9743.03元,支付电费49543.56元,办公费133584.41元,差旅费25217.72元,支付委托业务费86600.00元,(2021年食品安全抽等相关费用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401356.50元,其中,流动资产493913.15元,固定资产8907442.35(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4027.20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后累计折旧所致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5168.9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7.3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6150.0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686.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516.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516.7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856.6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注:部分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2.2025年决算公开样表(县市监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