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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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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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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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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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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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档案、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督查考核、 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党史(地方志)等职责。 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基层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粮食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业经济、商务流通、通信、企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教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 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优抚、社保医保、劳动就业、生育服务、残疾人事务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 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草、水务、住建、交通运输、搬迁安置、征地拆迁、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科技管理、内部财务、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泸西县金马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7.泸西县金马镇党群服务中心
8.泸西县金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镇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939.3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460万元;辖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19.84亿元,同比增长4.9%,各项贷款余额达7.9亿元,增长17.2%,实现连年增长。
1、发展基础持续夯实。千方百计抓项目、增投资,补短板、强支撑。投资92万元完成爵册村委会爵册四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铺设了污水管网2条,硬化道路300余米。投资270余万元完成太山公路路面两侧硬化建设及山口危桥改造,扩建道路1700余米。投资130余万元完成白石头村、雨龙村村内道路改新建1500余米。投资100余万元完成金马加油站至甸溪河畔的产业道路。投资50余万元完成集镇、石缸冲村委会碧桃村小组灯光亮化改造工程。发扬不等不靠的精神,全镇投入资金30余万元,清理沟渠130余公里;投资12万元清理修复倒塌沟渠及道路7处、120余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现代农业持续建强。以优化产业结构为目的,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导,坚持发展多元经济。投资63万元实施新安村耕地垦造项目,新增耕地88亩,完成粮食播种5.8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2.16万吨,年内完成轮作面积5043.5亩,休耕4718亩,超额完成2025年轮作任务,确保香葱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完成8339.5亩的葱粮轮作(休耕)工作;完成烟叶收购2.45万担,实现售烟收入4096.56万元;出栏生猪8.52万头、出栏牛0.39万头,出栏羊0.58万头,实现畜牧业经济总收入3.1余亿元;种植小香葱、叶菜等蔬菜24万余亩次,蔬菜产量突破80余万吨,全镇年蔬菜产值达30亿余元,鲜切花2亿余支,花卉销售收入达到3亿余元。累计投资1430余万元完成金马镇新安蔬菜分拣车间项目、金马镇山口村生猪养殖厂(二期)建设项目、金马镇小浆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泸西县金马镇金太花卉展销中心建设四个产业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实施云南梦遇莓农业有限公司金马农场建设项目(一期)、泸西县世丰蔬菜种植场新坝村小浆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体系将进一步健全。
3、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5年,共新识别纳入风险人员2户8人,消除风险8户28人。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20座,创建美丽庭院590户,垃圾清运量及清运率均高居全县第一,全镇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集镇绿化树木精细化修剪工作,共计修剪行道树500余棵,提升了集镇人居环境,消除因树木疯长和枯死树枝带来的安全隐患。筹措资金60余万元,建设应急抗旱深井一眼、300立方米的应急供水水池一个,铺设和改造供水管网2820米,彻底解决山口村委会小所得村小组部分群众季节性饮水困难问题。
4、民生事业强力发展。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为要,努力保障基本民生,改善普惠民生,增进群众福祉。半年来,全镇新增农村低保27户36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孤儿补助等各类惠民惠农补贴750.46万元,申报“雨露计划”补助253人次,扶贫“小额信贷”99户483.4万元,505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405名残疾人享受低保金。扎实抓好“两险”收缴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1.59%、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06%,医保收缴进度排名全县第一。投资418万元的雨龙小学附属幼儿园(改)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投资61万元完成金马镇新安村委会新苗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140万元的雨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开工建设。2025年,结合春节、端午节等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20余场(次),累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70余篇,积极申报“云南文明村镇”1个,“云南好人”2人,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5、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镇19名镇村级林长、33名护林员严格巡山管护山林3万余亩,21名镇村两级河长认真履行管护职责。2025年,投入30余万元,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20余次,清理沟渠130余公里,植树1.5万余株,增加绿化面积70余亩,查处林草违法案件13起。开展土地动态巡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3份,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排查上报发现违规建房问题47宗,督促整改“大棚房”问题5个,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大棚房”问题集中整治1户,耕地保护取得实效。完成7个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整治,排查“散乱污”企业54家,进一步督促业主规范废弃污染物处理,生态建设成效彰显。
6、安全稳定持续向好。常态化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扎实推广基层治理“1053”红河模式,积极构建“镇—村—组—网格—微网格”五级网格治理体系,在7个村委会29个村民小组设置947个微网格,做到全域覆盖,将矛盾纠纷排查、民族宗教、应急响应、政策宣传等工作有效融合,实现基层治理“一张网”,创新推行“一定三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年通过网格化解矛盾纠纷530余件,办结民生诉求210余件。积极探索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水平,2025年,全镇开展全面排查9次,累计摸排外来人员6264人,组织辖区房东开展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业务培训8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41461546.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93166.21元,占总收入的95.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68380.30元,占总收入的4.9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81669.02元,增长2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72643.01元,增长24.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90973.99元,下降22.2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了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拔入的永宁风电场配套保护措施项目工程进度款19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40825702.77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8890.01元,占总支出的46.86%;项目支出21696812.76元,占总支出的53.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38182.75元,增长19.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1567.03元,增长2.47%;项目支出增加6076615.72元,增长38.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28890.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73068.87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5821.14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96812.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1877.96元。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泸财预〔2025〕230号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奖励资金517000元;
2、泸财预〔2025〕387号金马镇2024年农村厕所公厕革命财政奖补资金200000元;
3、红财农发〔2025〕32号2025年农村厕所公厕革命财政奖补资金28800元;
4、红财农发〔2025〕1号金马镇山口村委会所得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30000元;
5、红财农发〔2025〕25号泸西县金马镇新坝村委会白石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
6、红财农发〔2025〕26号金马镇石缸冲村小浆果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资金5800000元;
7、红财农发〔2025〕1号金马镇山口村生猪养殖厂二期建设项目资金2896173.86元;
8、红财农发〔2025〕1号金马镇新安蔬菜分拣车间项目资金1913154.15元;
9、泸财预〔2025〕230号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经费41000元;
10、泸财预〔2025〕230号金马镇新安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奖励资金36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6108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1%。与上年相比增加3736247.01元,增长1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涉农有关的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36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部分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做预算,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0%。主要用于支付金马镇2024年基层武装部建设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金马镇人民政府“命案防控”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927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主要用于文化岗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5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378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13445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9%,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2%。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金马镇2024年农村公路州级补助日常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4187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台式电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金马镇新安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7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200.00元,决算为5249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608.56元,下降41.0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200.00元,决算为50401.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01%,完成年初预算的4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0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9%,完成年初预算的41.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705.56元,下降4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97.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249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608.56元,下降41.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200.00元,决算为5040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0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加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705.56元,下降4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97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严格接待规格,减少陪餐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组部、州农业局等单位到金马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269.79元,比上年减少144532.99元,下降16.66%,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网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金马镇资产总额40610353.76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2348.18元,固定资产17701271.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13154.15元,无形资产3元(净值),其他资产5493576.7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378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797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5.66平方米,账面原值244803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5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27390.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2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52732.7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438.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89767.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9366.5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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