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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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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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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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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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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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办法及实施方案和细则;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管理,参与配租资格的审查审核;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负责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全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统计上报工作。
2.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创建绿美城市(社区)的申报和上报工作;负责依法审核上报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建设项目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管理规定,负责分级管理范围内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全县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招标代理机构;指导全县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工作,受理县级监管项目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投投标中的纠纷。
4.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对全县的风景园林、临山建筑施工、政府公产房、廉租房等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
5.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等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检查;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监督检查;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监督检查。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在施工过程中依法对建设单位和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核实,向社会公示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并对备案条件完备情况进行审核;全面掌握区域内工程质量状况,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告;按规定受理工程质量投诉,解决质量纠纷;审核参与省、州优质工程的推荐评选。
7.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及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的抗震防震工作;组织报送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8.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屋交易管理,负责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产信息查核、房屋交易服务窗口建设;负责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其他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直管公房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主管局《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自2025年1月1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归并包含了以前年度独立核算的其他事业单位,因此,部门共归并包含了8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县工程建设管理站、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房管处。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4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泸西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泸西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建设项目任务,确保项目在2025年6月底前完工;努力推进“六位一体”的保障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等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2.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重点问题和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采取拉网式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整改。
3.围绕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绿化修复、林木补植,跟进在建项目绿化建设,强化绿美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实现2025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1公顷以上,确保县城区绿地率增加2%以上。加强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区园林绿化日常管养工作,广泛开展绿化修补行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砍、破坏绿化苗木或侵占园林设施的行为,紧紧围绕惠民属性,加强辖区公园绿地内基础设施修缮,不断提升休闲空间功能,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4.提升绿色建筑发展。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为路径,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县内企业资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紧完成建筑工程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化行业监管,加大力度整治招投标乱象,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发展。
6.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建设,加强渣土、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整治,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可回收物品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环卫精细化作业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狠抓环境卫生整治,打造卫生保洁示范街道,提高公厕管理水平,推动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档升级。
7.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加快推进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更新改造。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20692026.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73051.12元,占总收入的99.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8975.30元,占总收入的0.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02055.14元,增长1056.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83087.50元,增长1054.94%;其他收入增加18967.64元,增长247619.32%。主要原因是根据泸建发[2024]24号文件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20796779.59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1828.83元,占总支出的68.48%;项目支出6554950.76元,占总支出的31.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006815.97元,增长1061.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95612.48元,增长2507.36%;项目支出增加5311203.49元,增长427.03%。主要原因是根据泸建发[2024]24号文件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增加所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划拨价款资金3441992.26元,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租地项目资金16356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41828.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93756.82元,占基本支出的9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072.01元,占基本支出的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4950.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193.60元。
1、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划拨价款资金3441992.26元, 资金用于专项支付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划拨价款。
2、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租地项目资金1,635,600.00元,主要用于因项目用地,租用位于中枢镇桃笑村委会赵八箐箐沟325农户土地租用费的支付,有效保障了农户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保持正常运行。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80,180.57元,主要用于发放保障房租赁补贴703户294,490.00万元,其中廉租租赁补贴发放8户13,215.00元,公租租赁补贴发放695户281,274.00元;支付历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维修维护工程款285,691.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305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相比增加18883087.50元,增长105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89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56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3559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填埋场租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319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专款,追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96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8%,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4%。主要用于本年度租赁补贴的发放、维修维护工作经费支出和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761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259.79元,增长3615.77%。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7617.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259.79元,增长3615.77%;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61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259.79元,增长3615.7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761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消减保运转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259.79元,增长3615.77%;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建局下属建管站等6家事业单位、新增房管处共7家合并在住房保障站,账务合并核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资产总额512995226.07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546.33元,固定资产8984347.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43271.2元(净值),其他资产497767061.0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23522.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60259.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08.99平方米,账面原值3070332.88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049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60491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942.15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196.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20.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56.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78.9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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