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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7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1.泸西县中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泸西县中枢镇基层党建办公室;3.泸西县中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4.泸西县中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5.泸西县中枢镇平安法治办公室;6.泸西县中枢镇党群服务中心;7.泸西县中枢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8.泸西县中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9.泸西县中枢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1.泸西县中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泸西县中枢镇基层党建办公室;3.泸西县中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4.泸西县中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5.泸西县中枢镇平安法治办公室;6.泸西县中枢镇党群服务中心;7.泸西县中枢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8.泸西县中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9.泸西县中枢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0人(离休0人,退休9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概述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中枢镇发展进程中极富成效、成果丰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县委“1341”总体工作思路和镇党委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任务,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呈现新气象,为开启“十五五”新征程积蓄了坚实力量。

一、坚持提质量、增效益,经济运行保持稳健态势

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多管齐下稳增长、调结构,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4.75万元,增长44.25%;全镇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65元、20263元,增幅分别为3.6%、6.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840万元,入统计库项目16个,入库总投资额46810.08万元,列居8个乡镇首位。产业基础持续夯实: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争取财政资金2013万元实施中枢镇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中枢镇果蔬分拣包装保鲜建设项目、中枢镇挨来村委会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中枢镇逸圃社区果蔬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产业项目,通过一系列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服务业活力增强: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采取“基地种植+电商交易+平台发货”模式,建设镇村电商服务站点30余个,培育本土直播带货达人12名,云南天露、红河帮达、耘禾农业等企业年均实现分拣包装配送约200余万单、销售额约4000余万元。

二、坚持固根本、促提升,乡村振兴积厚成势

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持续巩固提升。新识别监测对象2户6人,消除风险6户18人,对244户监测对象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制定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全面巩固提升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兑付2025年春、秋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0.6万元。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四个一批”产业帮扶原则,健全利益链接机制等措施,培育“家门口务工车间”“共富工坊”等就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增效、农户增收、村集体经济提质。积极争取各块资金2466万元,实施物流中心、果蔬分拣包装、冷藏保鲜、养殖等产业类项目,落实产业帮扶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牵引带动农户增收,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成功引进泸西鑫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农业企业,涵盖种植、养殖、加工等多个领域,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新活力。申报小额信贷711.38万元,不断夯实产业增收基础。大力推进稳岗就业促增收,劳动力转移就业45165人,兑付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4.3万元。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完成18个村级84个村居民小组排查工作,排查问题数396个、涉及金额10741.56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粮食根基不断夯实。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完成粮食作物种植9.27万亩,实现总产量41705吨。各类蔬菜基地面积达4.5万余亩,播种面积19.65万亩次,蔬菜产量50.36万吨,产值10.8亿元。水果种植面积3.15万亩,产量6.3万吨,产值1.26亿元。全镇养殖生猪61694头,牛16240头、羊12988只;家禽存笼627997羽,出笼1089801羽;肉产量11275吨;禽蛋产量4816吨。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构建“乡镇采集、部门审核、财政监管、银行发放”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直达种粮主体。2025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61.78万元,惠及种粮群众18884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152.79万元,惠及1200户农户。

和美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干部带头、群众主体”的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农户为主体,在既比、糯布、立岗、石洞、桃笑、挨来6个村(居)委会8个村(居)民小组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建设培育美丽庭园示范户878户。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完成878座,新建农村公厕4座。农危房改造23户。积极配合14个片区县级责任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持续巩固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县城成果。扎实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镇累计动用各种机械300余台次,群众和单位干部职工累计自发参与2000余人次,清理整治白色垃圾、建筑垃圾250余处,清运垃圾4000余吨。全镇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坚持强规划、重建管,城乡建设有序推进

村镇规划不断完善。严格执行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13家村(社区)61个村(居)民小组、纳入镇村庄规划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华、民主、胜利、瓦窑、桃笑5家社区及镇管辖的部分区域规划成果备案入库工作。进一步规范中枢镇各村(社区)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对12个村委会(社区)开展规划调整修编,确保各村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发展需求,引领宜居宜业绿美乡村建设。严格规划执行,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03本,制止违法建房、不按规划许可建房20余户。加大农村宅基地合法审批力度,审批农村宅基地141宗(其中农转用67宗),全年审批总数同比增长176%,审批数量接近过去五年审批的累计数(2024年审批了51宗,2020年至2024年五年累计审批了152宗)。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2025年新备案设施农用地4宗,其中:种植辅助设施3宗,养殖设施1宗;对不符合备案用途的设施农用地注销备案1宗、整改5宗。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2025年,中枢镇积极争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投资 90 万元,在新寨社区神树坡居民小组新建产业道路两条,在瓦窑社区瓦窑居民小组蜈蚣山新建产业道路一条,总长度达 1186 米。投资877万元,完成固白通村沥青路面建设3500米;投资50万元,完成立岗村委会总村小组进村道路修复750米;投资51.6万元,完成阿勒村委会陆东公路路基和路面修复3000米;投资20.24万元,完成逸圃社区尖山小组进村道路修复450米。项目的建成,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以及生产生活物资、农副产品运输难的问题,畅通并拓宽了项目区信息和商品的流通渠道,让当地的特色农产品顺利进入流通领域,为群众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经济收入。

四、坚持守红线、优生态,生态质量稳定向好

生态保护扎实开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全年开展镇村两级巡林528次,发现问题并整改23个。镇级巡河227次完成率100%、村级巡河1402次,完成率98.03%。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推进小江河、东河等主要河流治理。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在市政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合并入市政管网,经清理合并后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涉及入河排污口整治8个,已整治3个,阿路发5个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纳入县住建局项目集中整治。激发群众爱河护河热情。投入资金14.5万元,组织干部群众626人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55次,出动机械设备36台,清理河道32条,清理河渠125公里,清理水库、坝塘15 座,清理污染物80吨。完成林草湿地图斑核查任务50宗。农业污染治理有效。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宣传,引导秸秆、农膜等塑料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建镇级扑火队19支305人,处置森林火情13次,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实现全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

绿色发展持续赋能。统筹推进绿美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积极推进绿化美化。配合县林草局对逸圃、既比实施新造林3000余亩,实施低产林改造250亩。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加快和美乡村建设。争取既比大雨杂村和固白双龙村、者半村3个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村内道路建设、公共绿地建设等工程。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超出保护任务 3.93 万亩,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 1099.12 亩。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对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占用建设用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今年以来,审批农村宅基地100宗。送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制止桃笑、西华、龙甸、挨来等村(社区)乱占耕地建房、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17起,拆除违法建筑14处。

五、坚持保基本、惠民生,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教育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全面启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学前教育大班免保教育政策,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干部挂联学校工作, 到校调研97校次,多种形式的思政课55校次,帮助学校解决问题93个。中枢镇第二幼儿园、新华小学附属幼儿园、龙甸小学附属幼儿园、立岗小学附属幼儿园获评省二级二等,中挨来村英才幼儿园、欣欣幼儿园获评省三级一等。扎实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补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发放国家育儿补贴1980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册、成功动员930人次参与无偿献血,完成比例88.23%。

文化文明深入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乡村振兴与民生幸福核心目标,推进文化传承、旅游发展、体育惠民各项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发掘保护辖区内非遗保护项目州级2个,县级非遗保护项目5个。培育发展业余文艺演出队83支1758人,2025年演出390余场次。成功举办羊格黑村第三届“与春天同行·看盛世花开”梨花节活动、“硕果盈枝、舞动金秋、悦享农旅”中枢镇“丰收杯”村舞争霸赛暨农文旅推介会,受益群众1000余人,泸西县“乡村振兴杯”篮球决赛连续三年夺冠。大力整治厚葬薄养不良风气,召开民间丧葬服务人员会议,与36名“风水先生”、1支“歌舞团”逐一宣传殡葬改革要求,签订承诺100余份,持续巩固移风易俗成果。

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全面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切实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标准的人口纳入低保。全镇城市低保达408户527人,农村低保达1469户2283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3069584元。同比上年增加45人。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将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2025年,累计救助26户,救助金额8.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助等资金1691.25万元。持续开展“一老一小”探访关爱服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62.64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救助金46.07万元。对参战退役军人、60岁退役军人、建国前老复员军人、两援、支前民兵等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880余万元。民生底线兜得更牢,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民医保基础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01820人,参保率99.14%。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275人,参保率XX%。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配合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对胜利四个小组、石洞、民主、桃笑小村153户382人进行了审核补助。对桃笑社区三个小组上报的约150余户500余人审核。

六、坚持保安全、促和谐,社会大局更加稳定

防控网络进一步织密。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标准推进基层应急指挥平台和消防力量“一队一站”建设,持续优化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协同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历年地方债务95笔,化解总金额1963.38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基层治理“1053”红河模式,普法强基补短板、命案防控、“利剑护蕾·清源”等行动深入推进。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反走私、法制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2025年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建立镇、村、组及“两所一庭”化解机制,实施“红、黄、绿”三类预警、分类挂包化解。2025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97起,化解1043起,化解率95%。受理来信来访99件,办结93件,正在办理6件,办结率93.9%,全镇未出现规模性群访事件。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命案攻坚、利剑护蕾、防溺水等工作成效突出,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年组织检查3779次,整改隐患375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812次,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16条。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8处,完成整改8处,投资41.18万元,安装波形梁钢护栏1248米,完成中枢镇辖区内安全隐患路段整改1248米。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避险演练7次,细化“123”快速响应及“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制定地震应急避险转移二三四级网格包保方案,有效应对“922”洪涝灾害,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

七、坚持转作风、重实干,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集体会议决策。全面执行镇人代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全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宗,答复行政复议案件4宗,出庭应诉率100%。自觉接受镇人大、政协委员、审计和社会监督,镇人大过票决形式确定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33件,办理完成10件,满意度100%。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政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启动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有序推动清单编制工作,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41项、配合履职事项13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07项,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11701656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53470.51元,占总收入的98.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63098.18元,占总收入的1.6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048887.54元,增长5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828422.44元,增长61.54%;无上级补助;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779534.90元,下降70.8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117229964.42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8395.71元,占总支出的39.42%;项目支出71021568.71元,占总支出的60.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578977.09元,增长50.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1690.31元,下降1.75%;项目支出增加40400667.40元,增长131.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化解债务资金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08395.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789293.1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9102.58元,占基本支出的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21568.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3800.36元。

2025年中枢镇采购电脑项目经费228000元,主要用于购电脑。

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的重点项目分别是:

1、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0000元;

2、红财农发〔2024〕112号泸西县中枢镇果蔬分拣包装保鲜建设项目资金经费支出4500000元;

3、红财农发〔2024〕112号泸西县中枢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经费支出3970000元;

4、红财农发〔2025〕26号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泸西县项目资金支出7330000元;

5、红财农发〔2024〕112号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蔬菜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经费支出2480000元;

6、泸财预〔2025〕240号中枢镇逸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逸圃客运站建设项目逸圃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土地划拨资金支出14098010.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47737.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58%。与上年相比增加20501323.44元,增长29.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631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完成年初预算的66.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临时人员工资等由于本级财力有限暂时未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命案防控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科普宣传购电脑、打印机、图书、科普宣传材料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0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主要用于文旅组人员工资、临时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工资没有作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368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774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完成年初预算的96.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79127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6%,完成年初预算的768.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泸财预〔2025〕240号中枢镇逸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逸圃客运站建设项目逸圃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土地划拨资金支付14098010.08元无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117038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经费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无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路养护资金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2025年中枢镇信创项目经费电脑采购;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90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完成年初预算的240.85%。主要用于2024-2025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无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13355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665.26元,增长18.3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33556.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665.26元,增长1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55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65.26元,增长7.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村委换届选举,三资清查等,下乡次数增加所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2155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村委换届选举,三资清查等,下乡次数增加的至;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65.26元,增长7.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村委换届选举,三资清查等,下乡次数增加的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679.81元,比上年减少462120.19元,下降39.64%,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历行节约,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中枢镇资产总额88034563.94元,其中,流动资产30902225.55元,固定资产21113015.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30361.4元,无形资产13213278.68元(净值),其他资产383036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4819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218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03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874.18平方米,账面原值217813.7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1844.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5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94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66640.9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455.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79755.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3313.3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