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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其他事业单位3个,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本年度机构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泸办发〔2024〕12号下发文件进行旧城镇机构改革,由原12家单位合并变更为现8家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泸西县旧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泸西县旧城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3.泸西县旧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4.泸西县旧城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5.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泸西县旧城镇党群服务中心

7.泸西县旧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8.泸西县旧城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我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质增效的攻坚之年。“十四五”期间,全镇财政预算收入从4146.18万元增加到4635.3万元,年均增长率达2.3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300元增加到21300元,年均增长率达6.13%。

1.聚焦项目攻坚,壮大产业集群,发展动能不断加强。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成功落地4个优质项目,涵盖农业产业与绿色循环经济领域,总计划投资达2.61亿元。项目建设扎实有序。实行“一个项目、一抓到底”服务模式,全程跟踪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全流程,推动产业项目与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协同推进,全年推动16个项目顺利开工、13个项目竣工,总投资2457万元,谋划了一批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方面的项目,储备项目11个,总投资2608万元。盘清村集体“三资”明白账。深入推进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打好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探索形成完整、准确、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访谈678人,查找问题1795个,涉及金额11735.92万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成为全州“三资”工作现场会示范点得到州级认可,之后将进一步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发现问题,构建一套务实管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

2.深耕乡村振兴,夯实发展根基,防返贫防线持续筑牢。聚焦“三保障”,一心一意抓基础、强教育、保民生,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破解贫困代际相传、因病返贫等问题,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民政工作彰显温度。精准落实民政帮扶政策,2025年,新纳入农村低保人员新增122户158人,特困供养6人,停减低保117户125人、停发特困供养人员6人,农村低保享受人员现有1434户195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97.6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67人;救助困难群众57户,救助资金13.41万元。就业社保保障有力。2025年,全镇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48人,为427名脱贫劳动力发放省外务工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9375人,完成率101.46%。规范办理丧葬费申请审批343人,累计发放补助57.64万元,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住房保障坚实可靠。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分类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三大工程”,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第一课题”先统筹、同规划、早安排。

3.深化多元解纷,筑牢平安防线,社会安宁坚实稳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高效。创新“普法+N”工作模式,将法治宣传深度融入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形成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推进、同落实的良好格局。2025年,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突破,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52件,妥善化解处置344件,化解成功率达97.5%。矛盾纠纷回头看扎实有力。以网格为单位,以村组为主导,整合挂联领导、下乡工作组、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对已化解和正在调处的矛盾进行逐案复盘、分类研判。联合村组干部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登记与摸排,聚焦“八类特殊群体”,围绕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多发易发领域开展动态排查化解工作,全年通过各村普访,共计排查出婚姻家庭、山林地界、经济债务等矛盾纠纷352起。聚焦“五失一偏”、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管控人员,逐一走访,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包保稳控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清单,共计走访316户320人,切实做到情况清、动向明、管控实。

4.聚焦生态守护,提质人居环境,宜居底色鲜亮明净。林长制管护增效。深化林长制改革,构建镇、村、组三级管护体系,设镇级总林长2名、镇级林长10名、村级林长11名,划分护林员责任区59个,配备护林员58名、专管员50名。2025年各级林长及护林员累计巡林6830人次,协调解决问题90余个,严格执法监督,完成天然林图斑督查13个、林草湿荒资源外业图斑核实283个,配合处理林业行政案件10起,规范林木采伐750方。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收回林地60亩、恢复造林6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7亩,陡坡耕地治理造林485亩,新造林地100亩,栽植林木15000株,义务植树80亩,退化林造林1079亩,封山育林1.4万亩,防治扁叶蜂病虫害3.87万亩,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媒体、简报、微信群等宣传78次,树立林长公示牌13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1200份,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乡村振兴厚植绿色根基。

5.压实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整治,安全底线坚实铸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12次,层层压实各环节责任。筑牢防灾减灾防线。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演练8场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开展安全检查772家次,发现隐患389条,完成整改387条,剩余2条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精准落实救助保障,发放冬春救助资金41万元惠及543户942人,发放棉被30床、衣服15套等物资救助51户51人。深化矿山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力推进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深化“九抓九补”矿山打非治违模式,运用“5+1+n”巡查模式,强化四个矿区村委会的日常巡查及重点人员管控。全年累计开展巡查362余次、出动1300余人次,依托智能巡检和矿山智巡小程序提升监管效能,联合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开展4次联合行动,在4个涉煤村开展集中宣传,发放资料3000余份,整治安全隐患18处,依法处置非法取土、挖荒案件5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5995814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57194.80元,占总收入的96.66%;其他收入2000947.14元,占总收入的3.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63637.68元,增长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04304.33元,增长13.30%;其他收入减少2840666.65元,下降58.6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工资调标、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变动导致较上年支出变动。2其他收入减少主是专项资金减少,如2024年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公司拔入永宁风电配套保护措施项目进度款1,550,000.0元,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拨入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资金600,000.0元等4项4,250,000.0元专项资金收入。2025年其他收入只有泸西县旧城镇村史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3项1,400,000.0元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59992113.41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4989.08元,占总支出的41.26%;项目支出35237124.33元,占总支出的58.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58157.50元,增长6.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2619.51元,增长7.62%;项目支出增加2105537.99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工资调标及公用经费等变动,但总体变动率不大。2.项目支出差异较大的主要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用于化解以前年度账款债券资金;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红财农发〔2025〕1号旧城镇旧城村委会旧城村小组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省级资金191.98万元、红财农发〔2025〕51号旧城镇黑舍村委会至督布府村委会番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资金110万元、红财农发〔2024〕112号旧城镇黑舍村等8个村特色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420万元等14个工程项目共计支付1,214.6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54989.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8003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4956.71元,占基本支出的5.96%。泸西县旧城镇在职职工人均公用经费12825.71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在职人员115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37124.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9317.60元。

红财农发〔2025〕51号旧城镇黑舍村委会至督布府村委会番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资金项目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旧城镇黑舍村委会至督布府村委会投入115万元实施番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C30砼20cm厚的硬化清塘子村到紫交村番茄产业道路2000米,平均宽5米。

红财农发〔2024〕112号旧城镇三河村委会秧田冲民族团结进步产业示范村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经费995100.11元,主要用于:1.建设育苗基地30亩,配套直径9.05米、壁厚0.2米、外高3.85米、容积为200m³的圆形水池2座;2.建设10m²泵房两个,变压器一台;3.铺设一条1.6千米长、4米宽、厚度0.1米的粗砂道路等。

红财农发〔2024〕112号旧城镇黑舍村等8个村特色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经费4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 1275 ㎡,采用钢架结构,1650元/㎡,完成500 ㎡.新建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 750 ㎡,采用钢架结构,950元/㎡。

红财资环发〔2025〕15号泸西县旧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解决项目区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生态环境及流域水体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工程服务范围内各村所在地一步提高。

泸财预〔2025〕241号旧城镇人民政府土地划拨收入资金2615102.00元,主要用于旧城镇汽车客运建设项目用地、五金建材市场建设项目用地等 11 个项目土地划拨价款。

其余项目按规定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5299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7%。与上年相比增减少1975335.21元,下降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2274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51376.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979.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33.06元、资本性支出39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以及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220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89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206.4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达标变动,公用经费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765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87275.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375.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550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及比率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15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无形资产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77656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8217573.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091.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201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1968886.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但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公路养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931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79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12240.00元、资本性支出3477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821.00元,决算为2810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53.89元,增长13.5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7027.00元,决算为2778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85%,完成年初预算的7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794.00元,决算为32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542.89元,增长1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89.00元,下降64.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5989.00元,下降64.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821.00元,支出决算为2810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53.89元,增长13.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7027.00元,决算为2778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794.00元,决算为32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542.89元,增长1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89.00元,下降64.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89.00元,下降64.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增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捐赠旧城镇党群服务中心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以及矿山巡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干部考察、安全防范工作、自然灾害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317.01元,比上年增加696.86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镇党委、政府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科学安排预算和严格预算执行,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754.00元、电费60000.00元、邮电费114060.00元、公务接待费2326.00元、公务交通补贴28358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旧城镇资产总额97233682.19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0852元,固定资产16208755.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598886.21元,无形资产609487.1元(净值),其他资产46745701.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8812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9154.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431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70.57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5537.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94100.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13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6415.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7421.70元。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七)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八)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九)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2025年度旧城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