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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3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抓好推行殡葬改革的实施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改革措施;抓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协助殡葬服务机构搞好殡仪服务,拓展殡仪项目,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职能部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民政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公墓违规用地、用林已全部完成阶段性处置。我县涉及公益性公墓27个,符合土地报批条件12个,正开展土地报批手续;日常管理类公墓1个,加强日常监管;不符合土地报批14个,暂封存做存量处理。九溪山公墓已报县政府同意,确定为经营性公墓,正开展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目前,所有公墓均完成林草违法整改。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自2025年1月10日起,殡仪馆所有殡葬用品实行进销差率不超25%的销售,延伸服务从13项减为7项,取消收费单价总额1143元,降价收费项目38项,降价收费项目单价总额1747元。开展殡葬从业人员教育整顿,组织殡葬行业66名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共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签订承诺书66份。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宣传工作,组织乡镇召开会议部署丧葬陋习整治工作,8个乡镇抓住民间殡葬服务人员对人民群众办丧有重要影响的这一特殊群体,通过召开政策教育培训会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起到了事半功倍效果,全县移风易俗持续向好。动态化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联合县发改局制发《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泸西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机制,自2025年开始,每年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一次检查。出台《泸西县殡葬服务礼仪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全县文明殡葬规范。建立殡葬服务电话回访制度,每月安排工作人员对殡葬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性、诱导性消费,是否存在收受丧属红包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回访,同时将监督举报电话长期在殡葬服务机构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725738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9911.46元,占总收入的64.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2587460.00元,占总收入的35.65%;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1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4071.69元,下降9.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9987.70元,下降24.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入惠民殡葬补助1760000元,2025年度则无此项支出;经营收入增加815904.00元,增长46.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回多收取的殡仪服务费660295.00元,直接冲减当年收入,2025年度则无此情况;其他收入增加12.01元,增长0.00%,增长的原因是税局退库12.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6926184.57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680.47元,占总支出的45.99%;项目支出1484243.00元,占总支出的21.4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2256261.10元,占总支出的32.58%;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61638.95元,下降21.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781.31元,增长1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工作经费增加,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减少1863757.00元,下降55.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入惠民殡葬补助1760000元,2025年度则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减少311663.26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使用财政拨款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经营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5680.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3967.80元,占基本支出的7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1700.16元,占基本支出的25.79%。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7747.9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1356.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424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殡葬事业缺口资金692313.00元,主要用于退还多收取的火化费、抬尸费、消毒费等。

火化炉翻新改造项目经费1929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殡仪馆火化炉改造费用。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经费599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符合享受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人群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798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9%。与上年相比减少753917.70元,下降16.28%,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809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5%,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殡葬事业缺口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殡葬事业缺口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52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缴费未及时足额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未及时足额缴纳的差额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87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88.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7.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87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8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7.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无差异,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030636.00元,其中,流动资产1112659.28元,固定资产3633383.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83.55元(净值),其他资产669704.8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087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1715.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55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872.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352.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4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2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