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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3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 泸西县向阳自然资源所;

3. 泸西县三塘自然资源所;

4.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

5. 泸西县午街铺自然资源所;

6. 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7. 泸西县旧城自然资源所;

8. 泸西县白水自然资源所;

9.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0. 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1.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核算局机关、8个自然资源所、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上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完成年度耕地保有量91.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73.83万亩,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尚有1.26万亩的缺口,将通过补划2.62万亩补齐缺口。2025年实施新增耕地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814.40亩。组织实施午街铺镇大水塘村、金马镇新安村2个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二)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全面启动泸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预计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完成城区及镇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黄草洲片区、县城西片区的详细规划报批,县城江西街片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精准保障发展需求。

取得三个城镇批次和4个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用地总面积123.4756公顷。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获得省级批准,用地总面积4.4019公顷。审批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17件,用地总面积3.9079公顷。开展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平海子水库扩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泸西—弥勒—开远天然气管线项目等5个独立选址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工作,用地总面积138.1153公顷。出具5个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及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情况说明、1个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报告(省级预审),预审面积46.9633公顷。供应划拨土地2宗,组织土地供应12宗,完成了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项目、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大歹鲁光伏发电项目等供地。

(四)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执行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程序,办理采矿权新立1件,公告关闭非煤矿山1座,注销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1座,压覆查询6家。督促12家矿山企业按季度提交矿山现状测量报告,核实开采量、损失量等数据,确保储量数据真实准确。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的企业积极申报。

(五)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推进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涉及图斑81个、图斑总面积2157亩,拟修复面积2544.75亩。

(六)保持自然资源执法高压态势。

开展土地动态巡查、非煤矿山巡查、煤矿山巡查、城乡规划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督促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状态。

(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地灾演练,及时开展巡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险情,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范风险发生;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动产业务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提速85%;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2,035,88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35,20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其他收入677.44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75,865.92元,下降2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675,898.15元,下降22.00%;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其他收入增加32.23元,增长5.00%。 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减少项目资金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2,035,99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0,161.55元,占总支出的33.53%;项目支出34,585,832.00元,占总支出的66.4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675,962.55元,下降22.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8,161.76元,增长6.65%;项目支出减少15,764,124.31元,下降31.31%;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需明确占比。本年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安排项目资金,支出相应减少所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50,16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00,294.07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9,867.48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85,8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4,000.00元。

部分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99,212.00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测绘项目;协勤人员经费4,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支出项目;旧城镇板桥中枢大兴等2个增减挂钩项目资金9,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02,210.00元,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补贴、地灾培训演练等支出;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10,579,6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工程施工;泸西县永宁乡杨家寨村不稳定斜坡水头村不稳定斜坡小新寨村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专项资金342,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工程施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43,39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1%。与上年相比减少12,188,021.84元,下降27.0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4,56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456,671.2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0,194.24元,遗属生活补助4,09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7,19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08,814.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5,158.8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216.5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0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固定采购项目经费所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024,38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2,136,571.02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787,812.0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项目资金、卫片执法补助经费等所致。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9,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239,8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2,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补贴、地灾培训演练等支出402,21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监测员补贴等项目资金所致。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49.00元,决算为146,8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6,392.97元,下降46.2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37,7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49.00元,决算为9,1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1%,完成年初预算的2.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910.97元,下降4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18.00元,增长98.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518.00元,增长98.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49.00元,支出决算为80,4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792.97元,下降70.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1,31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49.00元,决算为9,1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减少、缩减开支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予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因工作需要,实际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7,310.97元,下降7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18.00元,增长98.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518元,增长98.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紧张,本年开支上年部分接待费支出所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末为0辆(本年5月报废处置车辆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迎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6,400.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6,4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予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支付以前年度费用,增加支出所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4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费用,增加支出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末为0辆(本年5月报废处置车辆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所需车辆维修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我部门另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申请使用12辆公务用车,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5月报废处置2辆,年末为0辆。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077.48元,比上年减少2,304,984.65元,下降63.08%,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17,797,030.38元,其中,流动资产71,725,805.95元,固定资产8,561,328.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438,920元,无形资产70,97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54,116.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5,710.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17,46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6平方米,账面原值1,075,685.7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注:租金已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收取,本年无收益。)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8,02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3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63,006.2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5,671.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22,531.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54,428.28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注:部分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