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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属地化原则,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理,承担着森林草原资源、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侦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勤务室、一中队、二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昆仑2025专项行动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县环食药知领域安全。

1.深化警种联动。强化与刑侦、经侦等警种与环食药警种紧密配合,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警务模式,通过内部协同作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办案效率,如期完成2025年度工作任务。

2.深化宣传教育。以世界环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森林防火期等节点为契机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次,入村走访宣传30余次,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行动自觉。

3.深化检法协同作战。积极深化与检察院、法院的协同作战,建立完善的案件会商机制,努力构建“打击、监督、审判”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2025年开展案件研讨会议5次,高质效解决案件侦办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效率和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年度项目为涉密项目,涉密信息可按规定不公开,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287476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4761.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4614.52元,增长10.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614.52元,增长10.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历年拖欠款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2874761.79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318.00元,占总支出的87.01%;项目支出373443.79元,占总支出的12.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614.52元,增长10.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199.85元,增长5.71%;项目支出增加139414.67元,增长59.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历年拖欠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1318.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4960.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357.11元,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443.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度项目为涉密项目,涉密信息可按规定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476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4614.52元,增长1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25316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晋升以及支付了历年拖欠款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40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完成年初预算的87.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54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6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完成年初预算的87.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57.00元,决算为2694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37.07元,增长44.0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91.00元,决算为26940.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6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37.07元,增长4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57.00元,支出决算为2694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37.07元,增长44.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91.00元,决算为2694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6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237.07元,增长4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逻防控频次增加,燃油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法律宣传、现场勘查、巡逻巡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57.11元,比上年增加49291.56元,增长46.04%,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历年拖欠的办公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98577.74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9.49元,固定资产2577988.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7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442.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218.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7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20.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371.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53.4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