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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29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三)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四)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十)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十五)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十八)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水利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坚持党建统领、依法治水、系统兴水,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河湖治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控、水保生态、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抓实理论学习、责任落实和组织建设,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完成支部换届、党员评议、述职考核等工作。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政纪律防线。全年获评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等多项荣誉,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二)从严党风廉政,涵养清廉生态。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风险排查和廉洁承诺。严控三公经费、精简会议文件,持续为基层减负,坚决纠治作风顽疾,全年无违纪违规、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水利系统风清气正氛围持续巩固。

(三)抓实意识形态,筑牢思想阵地。常态化抓好理论学习、舆情管控和网络安全管理,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志愿服务和宣传报送工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安全底线,持续传递水利正能量。

(四)守住安全底线,抓实隐患治理。常态化开展水库、水电站、在建工程、防溺水、消防安全等全覆盖安全排查,动态清零各类隐患。持续完善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完成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形势稳定向好。

(五)提速项目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年预计完成投资3.991亿元。加快弥泸灌区、平海子水库扩建、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开工五者水库水环境治理项目,有序实施山洪灾害防治、水库安全运行、在线计量安装等民生工程,水利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化依法治水。完善水执法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走访摸排全县取用水户,顺利完成多单水权交易。从严整治地下水违规取水,封停违规经营户,全面推行取水电子证照,建成取水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计量全覆盖。抓实水电站安全及生态流量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托水日水周开展普法宣传,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显著提升。

(七)抓实河湖长制,水环境持续向好。压实三级河长193名,常态化巡河履职,全年巡河8000余次,闭环处置河湖问题。持续开展清河保洁、“清四乱”专项行动,投入百余万元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清运大量垃圾杂物。全面完成遥感图斑复核整改,常态化开展水库河道管护、野炊劝导、水面保洁。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八)抓实防汛抗旱,守住水安全底线。2025年降雨偏多、汛期过程频繁,全县四座中型水库多次出现历史高水位、高泄洪,蓄水总量创历年新高。年初有效应对春旱,通过应急调水、拉水送水、工程保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汛期成功应对多轮强降雨及暴雨洪涝灾害,实现零人员伤亡。严格落实防汛责任、预警叫应、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和工程安全事故,精准保障城乡生活、农业、工业及生态用水。

(九)推进水保治理,厚植生态优势。大力实施石漠化治理、水源地综合治理等生态项目,完成投资1.19亿余元,治理水土流失34.44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71.99%。严格水保方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验收核查,依法征收补偿费,完成年度遥感图斑清零,有序推进“十五五”水保项目储备。

(十)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稳步推进人事调整、年度考核、巡察整改,规范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农民工工资化解工作,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行政审批,精简事项、规范流程,高效办理取水、水保、洪评审批及招投标工作。创新小型水库物业化“保姆式”管护模式,提升工程管护水平。严格工程质量、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实现质量监督、备案、责任全覆盖。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累计改革23.28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幅提升,节水减污、助农增收成效明显。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41205272.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03963.67元,占总收入的93.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01308.98元,占总收入的6.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8359972.94元,下降8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8743626.74元,下降87.4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财政拨款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83653.80元,增长16.55%,增加主要原因是水费上交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40149931.10元。其中:基本支出6489369.78元,占总支出的16.16%;项目支出33660561.32元,占总支出的83.8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8750300.85元,下降87.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2067.95元,下降9.51%;项目支出减少268068232.90元,下降88.8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936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05632.21元,占基本支出的8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3737.57元,占基本支出的19.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60561.32元。其中: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6078394.89元,主要用于板桥河、五者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电脑采购。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支出1843020.97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支出2619797.56元,主要用于2024年及2025年取水计量建设项目。

防汛项目支出270528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维修养护。

抗旱项目支出575621.20元,主要用于抗旱救灾。

农村水利项目支出5712073.98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等。

其他水利项目支出2354779.86元,主要用于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工程。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1771592.86元,主要用于化解“6.30”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3237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8%。与上年相比减少280515219.60元,下降91.30%,完成年初预算的45.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书记工作补助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937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行政人员调出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50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92.7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行政人员调出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4%,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主要用于板桥河、五者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55734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2%,完成年初预算的223.31%。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等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839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5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技术人员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58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58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582.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58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00.00元,比上年减少65460.00元,下降40.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868184310.99元,其中,流动资产298031527.07元,固定资产7984570.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4394102.42元,无形资产20984.24元(净值),其他资产1037753127.1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973591.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9,63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4874.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1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91209.5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15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4874.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5077.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 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