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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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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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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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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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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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
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泸西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 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
8.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协同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 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婚姻登记中心。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民政局(本级)
2.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
3.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泸西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社会救助管理更加严格。一是落实各项政策,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对标政策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和入户走访力度,严格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坚决杜绝重复救助、漏救、错救等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实效和精准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12月底,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303户12751人,特困人员692人,低收入口1122人,实施临时救助273户。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59人,退出693人;新增特困人员70人,退出42人。二是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按照省州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城乡低保、特困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从2025年7月起,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720元/人·年,补助标准A类提高到560元/人·月、B类提高到315元/人·月、C类提高到265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744元/人·月,补助水平提高5元;特困人员补助水平提高到968元/人·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035元/人·月、二档提高到518元/人·月、三档提高到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87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09元/人·月、三档提高到62元/人·月。三是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政策有效实施。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署和省州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及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自4月以来,先后开展了自检自查,问题整改等,工作过程中针对自查不到位等问题向各乡镇下发《工作提醒函》。通过自查,发现并上报县纪委和州民政局存在问题17条(其中移交线索1条)并积极开展整改,截至9月30日,存在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治,4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2户分别给予2000元和3000元临时救助,2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卫生条件得以改善,8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及时更新完成,追回1人死亡后违规领取低保金1830元;制定了《泸西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管理工作指引》《泸西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工作机制》,组织县、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协理员120余人次参加州、县两级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本领。社会救助工作在审核确认程序规范性、动态管理及时性、政策执行精准性等方面得到了切实提高。
2.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2025年度,向上争取到泸西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白水镇卫民村老年活动室建设等7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完成泸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桃笑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等4个养老服务设施改扩建项目,完成永宁乡敬老院、向阳乡敬老院等6家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深刻汲取承德市隆化县一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联合县消防救援局等六部门对全县10家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列清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完成问题整改87个,剩余2个问题持续整改中。完成5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倒逼各养老机构不断提升优化环境卫生条件、更新完善设施设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联合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各乡镇养老机构分管领导 、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责任人30余人分别在县消防救援局、泸西县洪天养老院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暨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三是积极主动甄别落细老年人关爱救助政策。针对经济困难、高龄、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入户走访调查、部门协同核查上报、死亡人员信息比对、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反馈问题核实等手段积极主动甄别发现关爱救助对象,强化高龄津贴、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和福利补贴政策的衔接,截至12月底,依规新增纳入高龄津贴对象1279人,动态核减高龄津贴对象1024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重病重残和高龄的老年人,积极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摸排动员和上门核查评估等工作,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146人次。四是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留守老年人1042名、失能失智老年人1431名、独居和空巢老年人245名,针对这些特殊困难老年人,除给予必要的社会救助外,积极推进探访关爱服务。依托480名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县乡挂联干部完成探访关爱服务3次。持续组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服务项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上门服务项目”2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我县年满65周岁及以上失能、部分失能、高龄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剪发、洗澡、生日关怀、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28人次,服务时间4440余小时。
3. 儿童福利工作更加重视。一是坚持兜底保障,落实孤弃等困境儿童政策待遇。截至12月底,共有在册孤弃儿童137人,其中:散居孤儿3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1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1人。2025年4月,启动实施困境儿童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执行困境儿童福利待遇保障政策有偏差,对象认定不精准,发放不规范、不及时等5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完成《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政策宣传资料》制作,并分发到8个乡镇及28家县级成员单位进行宣传。二是抓实关爱服务,呵护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儿童信息,截至11月底,组织开展3轮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动态更新,全县共有2119名干部职工挂联4305名留守儿童,实现留守儿童挂联全覆盖,制发泸西县留守儿童和孤弃等特困儿童结对挂联动态管理函11份。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关爱实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2025年度“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工作会议。开展“情暖新春 守护朝夕”“老幼共护 温暖一夏”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活动2次,组织挂联干部开展入户探访3次,对在册131名孤弃儿童开展暑期入户探访。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以及未保专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1次。向上级争取福彩公益金300000元,专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探访服务,服务困境儿童517名,组织17名困境儿童开展为期5天封闭式冬令营活动,通过电话、微信询访困境家庭儿童34名。协调县慈善总会为3户困境儿童家庭捐款2700余元。为经济困难留守儿童申请并发放临时救助金4800元。三是依法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0余次,共办理收养登记0件,出具不予办理收养登记证明9件。四是实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1—11月,开展预防早婚早育排查,共排查出18岁以下早婚早育人员12人,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开展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签订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抚养承诺书267份;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9家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联合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抽查文身服务场所18家,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排查出留守儿童周边家人、熟人、大龄单身男性等重点风险隐患人员36名,并通过落实包保责任人、告知家属、村小组等措施,加强对36名重点风险隐患人员的监管。
4. 社会事务管理更加务实。一是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截至12月,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结婚2134对,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离婚687对,补结婚姻登记证720对,补离婚姻登记证116人,申请离婚1457对。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125对,七夕节在黄草洲湿地公园为8对新人举办集体婚礼暨集体颁证仪式,国庆节为12对新人办理结婚证,深入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现代文明婚嫁新风。完成3657对婚姻电子档案和1457对离婚申请档案扫描上传,为当事人查询婚姻档案60余人次,清洗婚姻档案异常数据17483条,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上报政法委特殊婚姻矛盾纠纷56对,调解纠纷55件,回访离婚冷静期42对。二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严格执行救助规程,以“自愿、无偿、临时”的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切实服务好各类流浪乞讨人员以及临时遇困人员,截至12月底,共救助96人,其中外省籍51人,本省籍45人。开展街面巡查41次,出动车辆30次。三是残疾人福利精准落实。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信息平台和低保救助平台,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对符合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纳入,强化数据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停发,做到精准补助。截至12月,全县在册享受两项补贴5336人。四是殡葬工作成效显著。公墓违规用地、用林已全部完成阶段性处置。我县涉及公益性公墓27个,符合土地报批条件12个,正开展土地报批手续;日常管理类公墓1个,加强日常监管;不符合土地报批14个,暂封存做存量处理。九溪山公墓已报县政府同意,确定为经营性公墓,正开展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目前,所有公墓均完成林草违法整改。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自2025年1月10日起,殡仪馆所有殡葬用品实行进销差率不超25%的销售,延伸服务从13项减为7项,取消收费单价总额1143元,降价收费项目38项,降价收费项目单价总额1747元。开展殡葬从业人员教育整顿,组织殡葬行业66名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共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签订承诺书66份。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宣传工作,组织乡镇召开会议部署丧葬陋习整治工作,8个乡镇抓住民间殡葬服务人员对人民群众办丧有重要影响的这一特殊群体,通过召开政策教育培训会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起到了事半功倍效果,全县移风易俗持续向好。动态化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联合县发改局制发《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泸西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机制,自2025年开始,每年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一次检查。出台《泸西县殡葬服务礼仪规范》,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全县文明殡葬规范。建立殡葬服务电话回访制度,每月安排工作人员对殡葬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性、诱导性消费,是否存在收受丧属红包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回访,同时将监督举报电话长期在殡葬服务机构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5. 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对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严把信口关,落实好双重监管制度,做好前置审查,摸清成立动机和意图。目前,全县在册社会组织150家,社会团体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1家。年内,成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7家,注销登记10家,到期换证31家,遗失补办1家,参与好差评21家,好评率达100%。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年内,应检社会组织141家,实际参加年度检查134家,未参加年检7家,年检率达95%。紧紧围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目标,积极配合社工部门,全县社会组织150家经过调查摸底、数据筛查等程序,坚持“应建尽建”原则,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灵活多样方式推进党的组织覆盖。三是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做好政务窗口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00余人次,业务受理办结500余件,办结率100%。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协同业务科室做好“个人身后一件事、生活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事项,以小切口推动政务服务理念转变、流程重塑、部门协同,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做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工作,录入及时率达100%。
6. 慈善事业和地名管理更加用心。一是加强慈善事业管理。以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印发宣传活动通知,成功举办慈善文化“五进”活动暨“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参与群众达200余人次。依托泸西县慈善总会,聚焦“助学、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精准实施慈善帮扶项目。积极向省、州慈善总会对接,争取山东魏桥集团云南公益车辆捐赠项目,为我县8个乡镇和单位争取了22台车辆。二是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全县8家社会组织作为整治重点对象,围绕内部治理、公益慈善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共61个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强化区划地名管理。制定联检方案,牵头完成“陆泸线”“师泸线”联检工作,指导完成中枢镇—白水镇、向阳乡—三塘乡和金马镇—午街铺镇制定联检方案开展乡镇级边界联检。加强界线界桩日常巡查管护,健全边界地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机制,开展界线附近地区土地纠纷隐患排查。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指导完成白水镇两条村间道路的更名审批工作。对接邮政、交通部门,共同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助力打造七彩地名带你走进“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地名文化品牌,邀请专家审核材料,印制了《泸西地名护照》1000册,宣传泸西地名文化。筹资700832.00元启动县城区门牌编制安装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228195.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28195.3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95.67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类项目人员动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228195.39元,其中:本年收入26228195.3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28195.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95.67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类项目人员动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28195.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228195.39元,其中:基本支出8388361.9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7959.65元,减少14.37%,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预算减少小乡干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7839833.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3163.98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残保金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328860.00元,同时增加泸西县城区门牌制作项目经费700832.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766738.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483.63元,增长6.6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3132678.84元,保运转支出298060.00元,春节慰问经费及敬老节慰问经费3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36000.00元。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及职级变化等导致的工资调整。
2.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083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832.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泸西县城区门牌制作项目经费。
3.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52551.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8991.20元,减少58.09%,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数有误。
4.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42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65.8元,减少61.15%,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去年相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数有误。
5.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7052.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32.30元,增加7.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缴费基数变化。
6.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538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00元,增长0.18%,主要用于全县孤儿生活补助。
7.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09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0.00元,增长98.1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生活困难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遗属补助人员1人。
8.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9764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20.00元,减少0.25%,主要用于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项目人员动态调整。
9. 2081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756584.43元,比上年增加37482.65元,增加2.18%,主要用于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等工资调整。
10.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834592.00元,与上年增加328860.00元,增加5.97%,主要用于泸西县残疾人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残疾人两补人员动态调整。
11.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81777.8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238.72元,减少11.76%,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2.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290640.88元,与上年增加183147.60元,增加3.58%,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3.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87500.00元,与上年增加19720.00元,增加4.21%,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4.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06707.81元,与上年减少1027.83元,减少0.25%,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特困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5.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71444.93元,与上年增加91292.93元,增加10.36%,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6.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6936.00元,与上年减少388884.00元,减少91.33%,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小乡干人员支出预算。
17.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6195.88元,与上年增加23726.77元,增加11.1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8.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3323.35元,比上年增加1313.77元,增加1.0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
19.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6283.9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1890.85元,减少13.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0.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064.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48.84元,增长34.01%,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及工伤保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1.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0289.72元,与上年增加39024.24元,增长7.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7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4806.00元,较上年增加324712.00元,增长124.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984.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6次,共计接待1020人次。
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8822.00元,较上年增加374712.00元,增长398.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822.00元,较上年增加374712.00元,增长398.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按照公务用车保有量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泸西县城乡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专项资金
本项目设有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0个,满意度指标1个;
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三级指标7个,分别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对象数=应补尽补、应救尽救;补助资金发放完成率≧90%;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95%;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按时发放;政策知晓率≧95%;生活状况改善=有效改善;救助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部门其他收入,是指行政部门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部门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部门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部门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即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部门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部门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部门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部门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部门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部门,即预算部门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04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00.00元,减少2.66%,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电信服务费等。与上年对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3394968.16元,其中,流动资产2174637.30元,固定资产34609443.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0000元,无形资产2057584.55元,其他资产44053302.7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348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5620.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5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75516.93元,其中出租资产1224.7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5516.93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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