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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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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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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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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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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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000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足球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队伍建设。做好与全国乃至全世界足球运动之间的交流,负责推进社会足球事业发展。负责全县足球产业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足球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指导做好重点足球产业的开发、运营工作和足球产品的开发,促进全县足球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足球特色小镇”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开展营运工作。 负责抓好青少年足球试点县校外足球发展工作,配合抓好校园足球事业发展。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科、竞赛科、产业开发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重点工作,做好公寓楼项目收尾工作。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是2018年3月,泸西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签订《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实施的项目。由于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片区,2023年规划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若继续建设将不能按原用途使用。鉴于这个客观原因,殷副县长、高足中心多次与省体育局协商沟通,2024年3月初省体育局同意终止2018年签订的《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高足中心在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以及省体局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草拟了《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项目终止协议》,2024年4月9日报县政府财务会原则通过,4月22日报县委常委会原则通过。2024年4月28日县政府同云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终止协议。目前造价单位完成施工单位报送的中期结算初步审核工作,施工单位正针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梳理项目施工手续及相关认定资料。
2.围绕重点任务,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4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到县教体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指出了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存在6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4月20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开展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29条。4月28日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安排部署。截至7月中旬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争取足球赛训。2024年,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承办了2023—2024年度全国青少年女足U16冬训及2024年全国青少年女足锦标赛U16组第一阶段比赛、中甲女足集训、中冠足球俱乐部集训、2024年云南省青少年联赛暨云南省足球协会青训中心联赛、泸西县第三届“满天星”幼儿足球联赛等足球赛训,来自省内外足协、俱乐部、团体等100余支队伍1700余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带来直接经济收益约400万元,高原足球训练基地赛训承办有序恢复。
4.结合实际情况,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2024年按照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机构和职责划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调整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足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完成人员划转、机构合并、固定资产划转、财务移交等涉改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82108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783.00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9.35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8031.60元,下降3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8330.95元,下降38.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9.35元,增长100.00%。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857145.10元。其中:基本支出857145.1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1167.85元,下降38.7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1167.85元,下降33.98%;项目支出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合并至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人员工资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支付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14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50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9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62.10元,占基本支出的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78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6%。与上年相比减少518330.95元,下降38.71%,完成年初预算的61.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161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0%,完成年初预算的51.75%。主要用于其他体育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618.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至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31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319.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补缴2023年7-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及2024年1-3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05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054.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从10%调减到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由4.6%调减到4.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0.4%调减到0.3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完成年初预算的77.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8179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合并到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资产总额51930546.59元,其中,流动资产32070558.61元,固定资产22813.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837174.1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664.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7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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