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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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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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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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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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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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1000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是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为非盈利性全民医疗机构,目前能开展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针炙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是逸圃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及永宁、舞街、中枢等部分病员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及泸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24年泸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泸西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公共卫生科长及其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更加完善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的分工。首先在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的悉心努力下,及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主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测量血压、乙肝包面抗原监测、肝肾功检查,B超、心电图、血糖测试等项目。其次是通过乡村医生每季度对辖区慢性病患者进行一次随访,的方式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为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建档率,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年度体检及慢性病患者年度评估、0至6岁儿童按年龄开展血常规、血型、中医药、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及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按孕周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肝功、肾功、血型、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糖、乙肝两对半、HIV、梅毒等免费体检;孕前优生检查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后勤科(包括财务)、放射室、检验室、B超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中医科(中医推拿理疗)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决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928697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9407.21元,占总收入的5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17346.73元,占总收入的40.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219.52元,占总收入的0.4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1428.81元,下降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4480.12元,下降7.44%;事业收入103322.91元,增长2.86%;其他收入减少271.60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实施的300000.00元慢病设备采购项目没有支出,及编内人员机关养老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没有及时缴纳;事业收入2024门诊、住院收入有所增加,增长2.86%;其他收入减少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9266966.73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537.63元,占总支出的74.08%;项目支出2402429.10元,占总支出的25.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3195.34元,下降4.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6983.20元,下降2.93%;项目支出减少276212.14元,下降10.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实施的300000.00慢病设备采购项目没有支出,及编内人员机关养老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没有及时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4537.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5604.82元,占基本支出的4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8932.81元,占基本支出的52.57%。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92786.22元,较上年3254139.02元减少了61342.8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没有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447.82元,较上年3740743.21元减少了348295.39元,主要原因是2024卫生专用材料支出减少,卫生院替卫生室采购的药品没有纳入预算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808.6元,较上年62808.6元保持不变。
4.资本性支出216484.99元,较上年13830元增加202654.9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土地款,购买了一批办公设备,付清了新救护车的尾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2429.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2109644.1元,其中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459854.97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77979.13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51527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0283元,占项目支出的87.81%。
2.资本性支出292785.00元,其中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慢病管理中心专用设备购置92785.00元、21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940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67%。与上年相比减少444480.12元,下降7.44%,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1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99171.00万元,包含:2080801死亡抚恤(单位退休职工死亡遗嘱人员生活补助)546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700.6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7010.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0791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6%,完成年初预算的189.53%。
(1)基本支出2813210.1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2100302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36321.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85729.8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1159.29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2)项目支出2094706.1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706.1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459854.97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77979.13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51527元、2100410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345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86.2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232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22232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卫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3.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付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付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资产总额6483336.92元,其中,流动资产3566659.95元,固定资产2381893.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4783.8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008.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81.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734.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561.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435.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921.1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4年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4年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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