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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44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501000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心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目前,能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3)其他

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设有:院长1名,支部书记/副院长1名,副院长2名,住院部(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防疫保健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后勤科、财务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住院部(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防疫保健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后勤科、财务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中医推拿理疗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分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8779665.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3840.97元,占总收入的50.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345314.74元,占总收入的49.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0.0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6512.45元,增长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4621.74元,增长21.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1027854.22元,下降9.91%;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5.07元,下降33.34%,主要原因是本年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增加,本年就诊患者人数减少,事业收入减少,其它收入减少是因为本年税局退手续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3236853.6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4365.59元,占总支出的63.19%;项目支出8552488.07元,占总支出的36.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37324.21元,增长16.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59271.62元,下降6.13%;项目支出增加4296595.83元,增长100.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和本年为办理新院区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发生的预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84365.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1888.22元,占基本支出的3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62477.37元,占基本支出的6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2488.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4172580.95元,主要用于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劳务费支出。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及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1100973.12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编外人员劳务费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4065.00元,主要用于从事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3840.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60%。与上年相比增加1944621.74元,增长25.97%,完成年初预算的223.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096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月份的社会保障缴费时间在次年1月。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5667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0%,完成年初预算的259.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52817.00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337775.3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支出、卫生院编外人员工资支出5366081.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在职人员在2024年正常晋升及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6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按时划拨该笔款项,我单位本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未在当年完成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划拨该项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9462100.09元,其中,流动资产9045686.62元,固定资产10380306.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107.0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5241.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3103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8.00平方米,账面原值91853.2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2816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729.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21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565.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729.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300.2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501111




附件【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元)20251121031836320.xlsx
附件【(修)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