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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44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301000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泸西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是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是实施政府行为,带有社会公益性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本中心于2002年12月成立,由原泸西县卫生防疫站组建而成,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卫生检验、公共卫生信息和预防医学康复治疗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十一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含感控)、财务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疾控科(含麻风防治、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含美沙酮拓展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含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爱国卫生、7个专项)、检验中心、卫生科、总务科、皮肤病防治综合门诊。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保持高水平的疫苗接种率

建设二级门诊,提升接种服务质量

目前我县共设置接种单位18个,其中二级接种门诊13家(县级3个,乡镇10个),产科接种单位4个,犬伤门诊1个。2024年10家二级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州级复审,3家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将于2025年到期拟复审。

免规工作成绩突出。继续以维持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接种率,在开展常规免疫、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基础上,制定县-乡-村联动措施,县级半月通报,乡级按月电话通知补种,村医动员宣传,做到不漏一人。2024年,我县以乡镇为单位0-6岁儿童分疫苗出生队列22剂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居全州前列。

加强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和上报,截至024年12月31日上报AFP病例2例,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2.62/10万。报告疑似麻疹病例病例9例,排除麻疹风疹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3754/10万。均达上级指标要求。

加强儿童信息化管理

2024年12月15日我县辖区新生儿出生数3061人,实建证数3061人,建证率100%。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严格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和网络报告,截2024年12月31日累计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9例,其中完成调查诊断7例,AEFI调查病例完成率116.67%,达上级指标要求。

2、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规范有序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疫情基本情况:2024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12种1408例,发病率为371.6108/十万(计算发病率的人口基数为378891),比去年1202例上升17.14%;剔除新冠573例后发病835例,发病率为220.3800/十万;死亡17例(艾滋病16例、肺结核1例),死亡率为4.4868/十万。

丙类传染病5种4666例,无死亡病例,比去年3174例上升47.01%;其中流行性感冒3993例占丙类传染病的85.58%、流行性腮腺炎47例占丙类传染病的1.01%、斑疹伤寒1例占丙类传染病的0.02%、其它感染性腹泻病461例占丙类传染病的9.88%、手足口病164例占丙类传染病的3.51%。

其他传染病报告6种376例,其中:AFP2例、尖锐湿疣50例、生殖器疱疹20例、水痘288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2例、恙虫病4例。

HIV报告34例,比去年37例下降8.11%,死亡9例。

传染病疫情分析和风险评估

2024年共开展传染病疫情月分析12期,专题分析1期,季度分析4期,半年分析2期,年分析1期,进行风险评估12期。

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

我县2024年全县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6543例,报卡及时6542例,报卡及时率为99.98%,审核及时率100%,有效证件完整率100%,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综合率100%。

严格遵循《全国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方案》要求,每季度均开展一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评估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现状,发现解决问题,及时反馈,以促进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

2024共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同时进行漏报调查。本次共调查病例1358966例,查出乙丙类传染病15种2897例,漏报2例,漏报率为0.07%;其中门诊查病例1253710例,查出传染病1942例,无漏报;住院查病例105256例,查出传染病721例,漏报2例。

艾滋病防治

按要求开展艾滋病、性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疫情报告率达100%,艾滋病报告质量达标率达100%(41例),梅毒、丙肝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分别达100%(383例)和100%(108例)。

VCT工作:指标任务500人,完成自愿咨询检测569人,完成率113.8%(569/ 500),检出HIV抗体阳性2例,(2例已转介到县人民医院规范化治疗);梅毒抗体检测569人,检出梅毒抗体阳性5例(其中既往阳性2例,新发阳性3例),3例均转介到泸西县人民医院进行梅毒规范化治疗;完成丙肝检测人数569人,检出丙肝抗体阳性4例(其中既往阳性1例,新发阳性3例),3例转介到泸西县人民医院进行丙肝规范化治疗。

性病门诊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化性病诊疗工作,性病门诊就诊人数为507人,对507人提供HIV检测,HIV检测率达100%,结果均为阴性,发放宣传材料290份,发放免费安全套392只,发放性病服务包290个。非梅毒治疗定点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92.2%(94/102), 梅毒治疗定点机构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7.2%(242/249)。

丙肝工作:完成抗体检测阳性583人,核酸检测阳性360人,既往252人,网络上报108人,治疗78人,治疗率72.22%,既往报告病例调查任务数382人,完成382人,完成率100%。核酸阳性48人,治疗42人,治疗率为87.5%。

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358例,报告死亡494例,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现住地)49例,完成49例阳性结果告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告知率、流调率均达100%,发现率94.3%(1358/1440)《指标要求94.4%》。累计感染者和病人规范随访CD4细胞应检测1358人,实际检测1289人,规范随访CD4检测率达94.92%《指标要求94%》;感染者和病人配偶/固定性半应检测325人,实际检测313人,配偶检测率达96.31%;感染者和病人应接受结核病检查1358人,实际检查1341人,结核检查率达98.75%《以上指标要求均达90%以上》;应转介新报告HIV/AIDS抗病毒治疗46人,成功转介46人,成功转介率达100%,新报告3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4.78%(39/46)《指标要求成功转介率95%、新报告30天内治疗比例80%以上》;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358人,在治1296人,治疗比例95.43%《指标要求达94.6%以上》;治疗有率97.31%《指标要求达96.5%以上》。

HIV接触者成功溯源检测,溯源人数占当年新报告感染者人数比例达85%以上,新报告46例,实际完成溯源41例,完成率达89%。

根据随访管理中发现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生活救助,城市低保22人,农村低保186人,儿童受艾滋病影响救助12人,特困救助5人,共计救助225人。 2024年1-12月,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关怀救助CD4检测219人次,共发放救助金10950元。

麻风病防治

全县累计发现麻风病病例284例(其中累计复发6例、迁入1例),其中死亡172例(愈前死亡14例、愈后死亡158例),失访2例,其他减少5例,现有现症病人和治愈存活者共105例(其中现症病人1例,治愈存活者104例)。

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发现传染源,及时规范管理患者,加强督导和培训,强化宣传教育,确保结核病控制策略的顺利实施。2024年发现项目病人112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76例,病原学阴性病人31例,结核性胸膜炎5例,病原学阳性率为71.03%,结核病患者艾滋病检查人数112人,筛查率100%。新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76例,分子生物学检测76例,检查率100%。病原学阴性病人31例,分子生物学检测31例,检测率为100%,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90%。学校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校内有9例(4例本地学生,5例外地学生)。全县全年肺结核可疑者就诊任务数1156人,1-12月完成肺结核可疑者就诊1166人,完成率100.87%。可疑患者推介转诊1100人,推介转诊率2.49‰。2024年1-12月管理项目病人159例(其中1-12月发现项目病人112例)。规范管理87例,规范管理率98.86%,规范服药人数88人,规范服药率100%。糖尿病结核症状筛查录入率是96.68%,老年人结核病症状筛查率98.26%。

地方病防治和疾病监测工作

流行性出血热监测:完成200份健康人群血清抗体检测,完成257只鼠脏器标本、236份鼠血清样本采集。

碘盐监测:完成地方病尿碘(300份)、碘盐(300份)样本检测600份。

布鲁氏菌病监测:对562例从事兽医、饲养员、放牧员、接羔员、育羔员和牲畜交易、屠宰、皮毛、乳肉加工人员等重点职业人员进行血清学监测,发现阳性67人,其中新发47例,老患14例,隐性感染6例。

鼠疫监测:按照省、州地方病防治要求,结合年初制定《方案》,进行常规的鼠疫监测工作,严格执行鼠疫“疫情三报”和自然死鼠“零”报告制度的月报率达100%。共收到鼠疫“零报告”96份,2024年1-12月底共捕鼠342只。动物鼠疫细菌培养342份,动物鼠疫血清学检验263份,昆虫细菌检验144匹,均未发现无疑似鼠疫杆菌。本年度监测共放鼠笼24100只次,其中居民区12600只次捕获老鼠2种172只,优势鼠种为褐家鼠;野外共放鼠笼11500只次捕获老鼠5种170只,优势鼠种为褐家鼠。

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2024年共发现外地报本地输入性疟疾1例,按要求完成疫点调查,并及时进行处置。

病媒生物防制: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配合第三方除病媒生物公司,开展春秋两季“除四害”工作,2024年我县建成区鼠、蜚蠊、蚊、蝇密度控制水平均达C级;防鼠设施合格率95.53%,防蝇设施合格率95.53%,达到B级水平。

3、卫生监测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健康体检:2024年共体检辖区内从业人员12616人,未检出甲肝IgM抗体阳性及戊肝IgM抗体阳性人员。既往HIV38人,新增HIV0人。布病监测采样689人次。

职业卫生:对职业性尘肺病人进行随访,通过现场及电话共随访了尘肺病患者30人。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2起;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400例,其中真菌性毒蘑菇中毒258例,急性胃肠炎68例,化学性中毒5例,其他病毒性感染30例,感染性腹泻12例,有毒动植物中毒9例,诺如病毒15例,其他食源性疾病3例。

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完成每月5件手足口病样品检测、上报共计65份,阳性48份。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完成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核酸监测481份,阳性8份;新冠病毒核酸CT≤30样本送检基因测序178份。

完成饮用水水质检测525件,其中城区生活饮用水156件,包括36件出厂水和120件末梢水,均合格,合格率100%;城乡枯、丰水期饮用水检110件(城区水样检测28件,合格率为100%。乡镇饮用水82件,合格69件);双随机抽检30件,学校饮用水监测152件(其中学校饮用水整治水质77件),其他水质检测77件;

4、慢性病防控稳步推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截2024年12月底,乡镇卫生院提供常住居民437378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79218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6.70%,健康档案使用率80.65%,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99.60%。

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数46000人,现累计建档管理老年人45160人,任务指标完成率98.17%,其中健康管理32270人,健康管理率70.15%,完成老年人实验室检查35133人,老年人体检率76.38%,完成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33570人、腹部B超检查32481人。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024年州级下达任务数33100人,截2024年12月底,累计管理33572人,任务指标完成率101.43%,规范管理30497人,规范化管理率90.82%,高血压患者累计随访175443人次,血压控制人数29552人,血压控制率88.00%,体检患者27426人,体检率80.29%。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2024年州级下达任务数8946人,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管理9420人,任务指标完成率105.30%,规范管理7734人,规范化管理率82.05%,糖尿病患者累计随访50142人次,血糖控制人数7533人,血糖控制率79.92%,体检患者7919人,体检率82.3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截2024年12月底,我县累计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284人,患病率为6.02‰。管理率97.64%,体检患者1784人,体检率78.07%,病情稳定患者2036人,稳定率89.14%;规范化管理人数2222人,规范化管理率97.24%,累计随访2231人,在册患者服药率95.75%,规律服药率87.52%;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5.94%,规律服药率89.04%。4月份州二院到我县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共评估1838人(其中0级1763人,1级54人,2级12人,3级9人,4级0人,5级0人),评估率80.47%;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成员、中小学分管副校长,村委会相关人员、乡镇卫生院主要领导和重精管理人员开展培训669人次。

疾病监测工作

全人群死因监测

2024年我县应报告死亡个案2716例,截2024年12月底全人群死因监测信息系统报告2387例,粗死亡率5.27‰,报告及时率100%,身份证号填写完整率99.94%,多死因链填写完整率98.93%。报告病例中前5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心脏病。

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监测

2024年我县应报告肿瘤新发病例791例,现已报告535例,发病率118.19/10万,应报告肿瘤死亡病例453例,现已报告516例,死亡率91.02/10万。

应报告心脑血管发病1326例,现已报告1783例,发病率,393.90/10万;应报告死亡453例,现已报告505例,死亡率111.57/10万。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

2024年我县应报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病例1326例,现已报告2507例,发病率553.85/10万;应报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病例600例,现已报告264例,死亡率58.32/10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508266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7898.89元,占总收入的89.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02832.7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0.6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28.41元,占总收入的0.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021429.06元,下降55.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47726.03元,下降16.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6285272.50元,下降91.0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1569.47元,增长3223.23%。事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价疫苗归并入往来账中核算,2023年有价疫苗列入事业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5458740.31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4633.99元,占总支出的89.56%;项目支出1614106.32元,占总支出的10.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17201960.56元,下降52.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61398.78元,下降51.60%;项目支出减少2440561.78元,下降60.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价疫苗归并入往来账中核算,专用材料成本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44633.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35597.27元,占基本支出的8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9036.72元,占基本支出的1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4106.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68135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产生的专用材料费、差旅费、临时人员工资等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59177.32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产生的专用材料费、差旅费、临时人员工资、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等项目经费186794元,主要用于开展相关项目产生的设备购置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7898.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2%。与上年相比减少2747726.03元,下降16.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133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9%。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费1191753.0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3295.3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4628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死亡抚恤支出预算增加317495.6元(二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4318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7%。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460870元主要用于维持疾控机构运转的人员工资、水电、通讯、材料等费用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68135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59177.32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支、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23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监测、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4329.3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8378.2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净增加2人,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33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付公积金与预算支付年度、月份不一致形成的。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以事业收入资金保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8008739.89元,其中,流动资产6584971.6元,固定资产21423768.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99600元,无形资产422070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336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3346.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944.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364.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3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301111




附件【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20251121040556025.xlsx
附件【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202511210405560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