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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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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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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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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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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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六)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八)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十)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一)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个独立核算的的行政机构,机构无增减变动情况(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由原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设17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规划发展信息化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分别是: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4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47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3人(离休0人,退休44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泸西县10家乡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及社区医院标准卫生院3家、省甲等标准卫生院7家,能力达标全覆盖。2024年三塘乡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甲等卫生院创建;中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政策要求调整为中枢镇卫生院,原计划申报项目调整为2025年申报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旧城镇三河卫生院、旧城镇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甲等卫生院州级回头看。二是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立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纪委,搭建新的管理组织体系;人才统筹使用、药品耗材统一管理、财务统筹管理、医保打包付费、基本公卫经费打包等医共体相关核心制度已完备出台;紧密型医共体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消毒供应)已经建成;信息化建设已于10月8日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采工作,现已正式实施。三是县人民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于9月通过省级验收。四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落到实处,共选派13个专业共22名主治及以上医师全覆盖下沉,对口帮扶乡镇开展1-2个新技术、新项目。五是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2024年提交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共4个,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7.42%、100%。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3人,现在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1人,参加研究生考试7人通过2人(其中1人为定项研究生)。选派2人参加2024年沪滇合作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研修班进修。六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10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综合医院已全部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100%;县中医医院已通过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省级评审。
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做好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全县共设13个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规范报告率达100%。截至9月底,上报食源性疾病371例,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起,发病6人,0例死亡。二是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安装工作,截至9月底,县中医医院已安装使用;县人民医院已安装待省级接口联通即可使用;县妇幼保院省级接口已联通,待年底全县统一医共体系统后开通使用。部署应用率达75%,哨点医院实现全覆盖。三是做好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4.03%、94.98%、97.36%。母婴传播率为零。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9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8.8%。四是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工作。重点监测对象36种大病救治累计救治2737人,集中救治率达100%;4种(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慢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98%、90%;共计19324人享受到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五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4年全人群签约率达69.07%,较上年度同期提升6个百分点。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9%,孕产妇死亡率为0,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07%;婴儿死亡率3.0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2‰,均达到指标要求。七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截至9月底,全县共有婴幼儿托育机构4家,托幼一体机构17家,累计托位158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28个,超额完成州级下达指标。八是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对职业病高风险用人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在内的107家企业的专项治理,完成对辖区内25家开展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系统覆盖率达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5586308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136295.68元,占总收入的20.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9529115.6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9.4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7668.86元,占总收入的0.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8711551.88元,下降1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491175.00元,下降16.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4919962.20元,下降6.2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0300414.68元,下降98.82%。主要原因我部门二级单位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事业收入较去年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36447747.40元。其中:基本支出757499885.01元,占总支出的90.56%;项目支出78947862.39元,占总支出的9.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4784668.40元,下降19.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580155.00元,下降8.96%;项目支出减少130204513.40元,下降62.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单位事业收入降低,各家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收入减少、相关公立医院发展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7499885.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0938919.90元,占基本支出的4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560965.11元,占基本支出的5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47862.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经费10,806,359.76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泸西县顺利通过1个重点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金马)、2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中枢、白水)、4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项目(三塘、逸圃、午街铺、白水)及3个中医康复科建设项目(白水、午街铺、永宁)的县级验收,并接受了州级抽查验收。计划培训基层卫生人员828人,11月底将全部完成。县级公立医院已独立设置眼科、设立临床营养科和输血科。
防治艾滋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1,518,391.36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4.03%、94.98%、97.36%。母婴传播率为零。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9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8.8%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31,770,258.63元,主要用于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9%,孕产妇死亡率为0,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07%;婴儿死亡率3.0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2‰,均达到指标要求。七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截至9月底,全县共有婴幼儿托育机构4家,托幼一体机构17家,累计托位158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28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3629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94%。与上年相比减少33191175.00元,下降1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8939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20656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9%,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基本公卫生支出、公立医院建设、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养老保险定额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三年行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受财政困难影响指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403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未缴满12月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3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38.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3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6814.16元,增长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3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06814.16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953.96元,比上年减少119980.49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3人,人头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水费、电费、门卫保安工资、网络费、电信费、耗材A4纸张购买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087913985.82
元,其中,流动资产617386851.12元,固定资产370589866.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0589866.26元,无形资产71455729.63元(净值),其他资产6163876.5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050,374.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4,316.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84644.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71775.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96541.8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16327.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328092.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226723.2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51127092722906.xlsx】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5112709272290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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