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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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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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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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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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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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产业资源开发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泸西县文化馆
3.泸西县图书馆
4.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泸西县文化馆
3.泸西县图书馆
4.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扣文旅行业实际,聚焦发展需求,优化投资结构,沉下身子抓落实,着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落地见效。截至2024年12月,泸西县在库旅游业固投项目10个,总投资37396.29万元,完成投资30839万元,完成率82.47%。泸西县文旅产业链先后2次到山东、昆明、石林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谈定的文旅项目1个,即金源时代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03亿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完成提报亿元及以上重点招商引资产业项目数2个,总投资2.627亿元,其中泸西县文庙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总投资1.96亿元,泸西县万寿寺三佛殿建设项目总资1.033亿元。。加强对文旅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助力限上住宿业经营收入持续增速,泸西福鼎大酒店、金霖酒店、红源酒店、吾者温泉酒店、维也纳酒店(泸西县雲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限额以上住宿业,2024年1—12月累计完成销售额3720万元,同比增长12%。同时,着力培育一批新业态文旅企业,今年新增泸西县魅力金座娱乐店、泸西乐奇娱乐中心、泸西县旺利娱乐场等3家KTV,及泸西雄达动漫电玩城、泸西县天诚动漫点共2家游戏游艺企业,丰富文化业态。2024年永宁乡永宁村被认定为云南省第一批金牌旅游村,城子古村被评为AAA级景区,向阳乡小得乐上寨、三塘乡周依村、金马镇白石头村列为省级第二批(2024)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名单。目前,正着力将阿庐古洞风景区创建成为绿美景区。立足于泸西自然风光、民风民俗、特色节日、风味美食等旅游优质资源,通过走访了解并在策划旅游线路时将全县各景区景点、餐饮、住宿企业和旅游特色村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元素串联其中,编制成浪漫温泉之旅、梦幻田园之旅、美丽乡村之旅、非遗特色之旅等6条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一批串联(石林、师宗、丘北、弥勒)等地的两日、三日多日游和自驾游线路;创新打造“旅游+生态农业”“旅游+休闲渔业”“旅游+水果产业”“旅游+红色文化”等旅游品牌,吸引旅客走进乡村“生态农业观光游”“湖光山色体验游”“红色记忆游”等。2024年1至12月份,泸西县接待游客38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3.5%,旅游总花费469809.25万元,同比增长10.4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44923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8992.89元,占总收入的88.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243.74元,占总收入的11.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1918.10元,下降2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2004.11元,下降29.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其他收入增加500086.01元,增长317051.9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上海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448992.89元。其中:基本支出4174661.46元,占总支出的93.83%;项目支出274331.43元,占总支出的6.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2004.11元,下降20.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444.16元,增长6.95%;项目支出减少1413448.27元,下降83.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工资基数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74661.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76186.68元,占基本支出的8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8474.78元,占基本支出的16.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331.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文化人才项目经费61000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人员补贴,保险支出
8各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26268.85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一系列正常开支。
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设备购置补助项目经费187062.58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活动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899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6%。与上年相比减少1142004.11元,下降2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788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工资基数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260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税率调整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868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税率调整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完成年初预算的90.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税率调整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6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8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474.78元,比上年增加25743.78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机关运行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等正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690507.56元,其中,流动资产379442.37元,固定资产311065.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4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决算公开表 (7).xlsx】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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