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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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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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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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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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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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000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办法,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五)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突发性灾害临时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军、警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八)牵头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九)监督检查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专项督查、考核工作(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三)牵头组织职责范围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十四)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共设置7个科室和1个政治处,7个科室分别: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风险监测、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全县安委会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工作;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等“三个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工作;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等工作;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非煤矿山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泸西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管部门: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单位类别:公益一类,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副科级,单位类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7名。主要职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组织辖区内生产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承担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整合后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委托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参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对违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泸西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主管部门: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单位类别:公益一类,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机构规格:股所级,单位类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减灾救灾信息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等保障工作;参与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为应急救灾、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提供信息支撑和技术服务;承担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提出的“54321+N”工作思路,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双下降,和自然灾害“零伤亡”。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实现“四下降”,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80%;死亡1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85.7%;受伤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8万元,同比减少233.63万元、下降60%。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向好。
2.自然灾害情况。截至2024年10月24日,我县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自然灾害12起,其中旱灾1起、风雹灾害5起、洪涝灾害5起,地质灾害1起。受灾人口10.346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959.01公顷,成灾面积5130.18公顷,绝收面积427.59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2475.58公顷,成灾面积1288.83公顷,绝收面积100.78公顷。一般受灾房屋101户281间,严重受损房屋5户1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724.0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立足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1. 强化责任落实,扣牢安全防范责任链条。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县委、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2份,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印发《泸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泸西县2024年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与“年度任务清单”》《泸西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领导、部门等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全体会议、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累计20余次,研究推进各项重点难点工作。县委书记夏明6次带队、县长邓飚雷7次带队调研检查指导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县级领导,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督查。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县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内容,贯穿全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截至2024年10月,共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实地检查考评3次,全面检验全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成效。
2. 聚焦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针对不同时段不同行业的整治重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全力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隐患2893条,已整改2686条,正在整改207条,整改率92.84%。二是落实隐患问题整改销号。持续推进州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和上半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尚未整改销号的隐患问题,责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必须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目前,上级督查督导发现问题隐患共计166条,整改完成142条,正在整改14条。
3.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今年共开展检查10355次,检查企业12042家,发现隐患3679条,整改3527条,正在整改152条;行政处罚企业及个人共257次,处罚罚款705.06万元;警示约谈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重点行业单位42家;按照行刑衔接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3人。
4. 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以“1+10+40”为行动体系,分四个阶段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前,涉及今年的11项具体目标任务,已完成4项。
5. 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全检查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教活动。组织开展“泸西县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政企联动演练”,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共组织培训5期386人。采取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等,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讨论、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25场次,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34场次,参与人员750余人次。组织观看云南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115场次,参与人数960余人;在泸西电视台综合频道多次重复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片,向绿美泸西微信公众号推送《致全县大人民群众防汛安全的一封信》,各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9700余份,宣传物品4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意识和急避险技能。
(二)立足“三大”指挥部办公室,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着眼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格局。
1.持续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在力量建设上,组建水利防汛抢险专业队1支48人,组建3支城区专业防汛抢险应急队伍。修订完善了泸西县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107名,地灾监测员158人;在物资储备上,积极争取民房保险、自然灾害救灾、应急管理专项、冬春救助补助等资金合计234.67万元,县级配套民房保险资金46.35万元。全县储备帐篷、折叠床等省州县三级应急物资共计23个品种6034件,其中部分物资已前置至各乡镇。储备冲锋舟、发电机、水泵等应急救援装备38件。申报国债项目资金,州县共同投资633万元,由州局统一采购防汛抗旱、消防等应急救援专业装备277件;在场地保障上,投入100余万元建成泸西县应急指挥部,设有灾情会商、应急指挥专网、应急会议系统三套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国家、省、州、县视频会议互联互通,灾情会商系统目前已接通至各乡镇。
2. 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狠抓预防、扑救、保障3个环节,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组织工作调度会4次,发出通报8期,召开县、乡、村、组四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1590余次,护林员业务培训会26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培训20期1867人次,组建联合值班室,共同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建成以地面视频监控网建设为主体的泸西数字林草平台。开展泸西县“平安林区2024”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
3. 抓实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防震减灾工作议题1次;开展2024年度地震应急演练。2024年4月12日,组织开展2024年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280余场次,累计参演人员达7万余人次。完成《泸西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县级初审工作,并根据最新地震风险评估结果及城市发展需要,启动了规划修订程序,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阶段,预计年内将完成修订并报批。
4. 抓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深刻汲取全国自然灾害事故惨痛教训,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处置措施,有力有效应对每一轮强降雨。2024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会4次、分析研判会2次。及时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防汛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泸西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暨应急处置组的通知》,截至目前,2024年泸西县共有效应对17轮降雨,根据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开展“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共开展分析研判15次,发布预警信息15期,叫应乡镇26次420余人次,叫应部门26次50余人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6次,通过视频、电话调度12次,紧急转移避险3户9人。截至目前,泸西县未发生人员伤亡的自热灾害事故。
(三)党建引领,抓好行业监管职责
1.加强理论武装,推进理想理论学习引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 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2024年,截至目前,共组织中心组学习7次,支委会11次,主题党日10次,党课10人次,党员大会4次,干部职工学习20余次,案例通报11次,党委会议第一项议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次,深入基层宣讲3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今年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干部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管理干部职工,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谈话2人次。按照《关于对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的函》要求,针对交办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2.明确权责,严格行政审批。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梳理取消、承接、调整、合并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调整公布权责清单305项。同时,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四项制度,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等工作,2024年行政许可办件23件,办理安全条件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个。推行法制政府建设,落实乡(镇)赋权。2024年下放和委托我单位2项行政权力,解决了乡镇行政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问题。
3. 制订年度执法计划,严格行政执法。2024年,我局对监管行业领域134户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执法检查计划,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2024年制定4项双随机检查计划。按照执法计划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170家次,查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48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8次,罚款39.2万元。配合省州聘请的专家开展2024年三级巡查四级预警、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专项检查,检查企业8户,发现隐患95条,均已督促整改。我局聘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6名开展“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检查中共发现213条安全隐患,其中重大隐患13条,一般隐患200条。认真督促企业整改闭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4. 开展监管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及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柴油等行为7次,牵头组织2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性质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进行认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总结分析了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整改的措施和建议,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罚款68.56万元,收缴罚款66.31万元,并按照行刑衔接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起4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70622.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5862.75元,占总收入的99.65%;其他收入34760.23元,占总收入的0.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78268.36元,增下降1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10991.31元,下降13.83%;其他收入减少67277.05元,下降65.93%。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年初预算时不包含中央省州上级划拨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124239.65元。其中:基本支出5292409.80元,占总支出的52.27%;项目支出4831829.85元,占总支出的47.73%。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10106.96元,下降13.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4528.46元,下降4.07%;项目支出减少1385578.50元,下降22.29%;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导致2024年收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2409.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35631.59元,占基本支出的8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6778.21元,占基本支出的12.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31829.8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586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减少1617390.07元,下降13.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0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3%。主要用于每年人员工资晋级;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人员工资晋级。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559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7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70947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8%。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和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20.00元,决算为7130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32.03元,下降13.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777.00元,决算为71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44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75.03元,下降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95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20.00元,支出决算为7130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32.03元,下降13.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777.00元,决算为713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443.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和执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221.31元,比减少298962.04元,下降34.32%,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日常开展的水电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696816.63元,其中,流动资产71345.45元,固定资产293531.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33194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09.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3.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85.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85.6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111
附件【2024年度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26111552205.xlsx】
附件【2024年度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261115522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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