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lxxczj/2025-00419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26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000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联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县工商联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社会经济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四个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凝聚思想共识,坚定发展信心
坚持以培养一支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的高素质民营经济人士队伍作为新时代的崇高使命任务,团结引导全县民营经济人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2024年,通过召开执委会、常委会、座谈会、专题宣讲会、走进商协会等方式,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政策宣讲报告5次。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义利观,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切实担当实业报国、产业富民的历史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发展信心。5月,组织2名青年企业家到云南省扎西干部学院参加红河州统战代表人士“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教育培训;6月,组织40余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观泸西县博物馆,了解泸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感悟革命先辈百折不挠、英勇顽强的斗争精神,从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常态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法治意识、强化诚信精神、履行社会责任。4月,邀请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为40余名执(常)委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10月,组织20余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赴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2024年,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位居云南省非公100强第5位,云南齐力建议集团有限公司获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泸西小香葱产业联盟、泸西县云露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获评红河州产业强州先进集体,云南宏升蔬菜种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罗培鑫、泸西县扩铂金属有限公司施秋杰、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伟、云南兰益酿造有限公司何治平获评红河州产业强州先进个人;在我县召开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表彰大会上,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云南泸西种植有限公司、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家民营企业获先进集体表彰;刘剑飞、何治平、王成成、孙志海、罗培鑫、蔡安育6名民营经济人士获先进个人表彰。
(二)强化助手作用,提升服务质效
2024年,县工商联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桥梁纽带作用,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民营经济质效,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
一是搭建政商交流平台,畅通民企反映诉求渠道。积极落实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走访调研民营企业等政企沟通制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指导,倾听企业心声,掌握企业拆求,帮助企业把脉问诊,纾困解难。围绕稳增长、促消费、强信心、增动力等方面,深入民营企业、商(协)会开展专题调研2次。7月,组织县青商会企业家代表到永宁乡开展“万企兴万村”考察交流活动,助力永宁乡村振兴; 8月,配合县供电局组织民营企业参加“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座谈会,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促进用电企业与县供电局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常态化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10次,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零距离倾听企业诉求,回应企业关切,共收集到31家企业反映的49个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部分尚待解决的问题正由“两办”督查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想方设法为民营企业在融资需求、转型发展、法治建设、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服务,竭尽全力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对接。定期梳理、反馈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金融产品推介等,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信贷产品信息的互联互通。至9月底,为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16户,发放贷款3115万元;联合建行泸西县支行深入8个乡镇,采取“工商联+商会+金融”模式,开展“普惠金融下乡助万企行动”,为300余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的融资服务。
三是深化法律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4月,邀请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为40余名执(常)委企业负责人开展新《公司法》解读培训,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日常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7月,牵头组织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8个乡镇商会相关负责人召开泸西县2024年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联席会议,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推动企业和谐发展、健康发展;10月,组织执委企业财务负责人参加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引导企业财务人员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时刻做到自警自醒,从严履职尽责。建立完善县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督促、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拓渠道优服务,持续推进民企助力就业。及时发布校企招聘活动,紧密联系执常委单位,通过解读政策、推介服务、精准对接等措施,充分挖掘企业发展人才需求,助推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动县人社、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持续推进民企助力就业专项行动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凝聚合力,精准发力,协同助力。2月,配合县人社局开展泸西县2024年“新春送岗 就等你来”“沪滇劳务协作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招聘会,动员组织工商联会员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8月,组织20余家会员企业参加泸西县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为大学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岗位。
五是多维度当好“宣传员”,推动惠企政策入企入心。利用走访调研、召开执(常)委会、专题培训会适时宣传解读惠企政策,用好用活“泸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设置“惠企政策”专栏,及时更新发布中央和省、州、县制定出台的各类惠企利企政策,2024年,在“泸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惠企政策70余次;向各部门收集整理惠企政策19项,形成《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推送给会员企业;同时,利用日常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中央、省、州、县出台的相关惠企政策。
(三)弘扬光彩精神,彰显责任担当
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一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截至2024年9月底,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民营企业共21户,共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经营类项目31个,投资总额2334万元;实施公益帮扶项目8个,公益帮扶捐赠115.58万元。
二是引导民营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今年以来,围绕捐资助学、关爱帮扶、扶贫济困等,全县民营经济人士共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2万元。
三是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8月,组织9家民营企业实施了2024年“万企兴万村”暨“泸商公益·助翼”捐资助学项目,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32名,发放捐助资金9.6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牢牢把握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工商联组织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一是抓好机关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县委“1341”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迅速掀起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热潮,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严实作风高效履职尽责,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建言献策实效。积极引导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今年以来,县工商联共走访民营企业60余户,向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件,上报州工商联社情民意信息7篇,调研报告1篇。组织90家民营企业高质量完成2024年一至三季度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组织89家民民营企业参与2024年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民营企业劳动用工状况、营商环境等调查工作。
三是推动所属商会改革发展,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动员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加入商会,提升商会活力。4月,召开县工商联商(协)会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我县近三年来商协会改革发展成效与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商协会改革发展工作,推动乡镇商会年内100%完成登记注册。将泸西县福建商会、泸西县高原梨协会、三塘乡苹果协会吸纳为县工商联团体会员,指导泸西县川渝商会开展登记注册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49781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781.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7.3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3770.81元,下降1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762.66元,下降12.74%;其他收入减少75008.15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本年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7781.6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877.67元,占总支出的94.73%;项目支出78903.99元,占总支出的5.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3777.96元,下降16.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080.95元,下降8.10%;项目支出减少168697.01元,下降68.13%。主要原因是本年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8877.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7040.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837.46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03.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贷免扶补服务补助项目经费51280.49元,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27623.50元,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宣传费、邮电通讯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78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762.66元,下降1.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10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0%,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10月1名职工办理退休,导致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04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10月新增1名退休人员,2024年11-12月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70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完成年初预算的80.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起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下调,导致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10月新增1名退休人员,2024年11月-12月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37.46元,比上年减少11692.85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办公费、水电费;二是因资金困难我单位2024年差旅费未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50994.26元,其中,流动资产17175.82元,固定资产28451.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66.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36.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7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111
附件【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1124020937678.xlsx】
附件【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1124020937678.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魅力泸西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