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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40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2001000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依法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本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负责泸西县金马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学及教研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资产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小学

2、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小学

3、泸西县金马镇山口小学

4、泸西县金马镇太平小学

5、泸西县金马镇新坝小学

6、泸西县金马镇雨龙小学

7、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小学

8、泸西县金马镇爵册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2人(离休0人,退休132人)。年末学生4445人。年末遗属19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负责本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全镇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镇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4.统筹规划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全镇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5.负责本镇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帐。

6.指导、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

7.负责全镇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及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

8.自觉接受县教育体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68397197.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99932.89元,占总收入的96.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97264.38元,占总收入的3.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3729.99元,增长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7570.19元,增长0.42%;其他收入增加1186159.80元,增长84.06%。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提供学生午餐热食,收取学生伙食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68397261.10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7364.42元,占总支出的86.74%;项目支出9069896.68元,占总支出的13.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3864.84元,增长/下降2.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65179.70元,下降2.57%;项目支出增加3029044.54元,增长50.14%。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27364.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857077.65元,占基本支出的9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286.77元,占基本支出的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9896.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县级资金420400.00元,主要用于普惠性幼儿园经费补助;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6057357.62元,主要用于支付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款;

义务教育校点公用经费18617.83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电费、保安工资;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961904.58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电费、保安工资等;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87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9366.65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办公费、电费;

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办公费、专用材料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8493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8%。与上年相比增加277570.19元,增长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4691791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2%,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职工以前年度基础绩效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592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6%,完成年初预算的83.68%。主要用于支付与教职工相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教职工人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0051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完成年初预算的80.43%。主要用于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维持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教职工人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05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教职工人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68725023.84元,其中,流动资产4609069.7元,固定资产63996427.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9526.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30389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283975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78平方米,账面原值7676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2597.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4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6122.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2597.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7275.7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2001111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202511261029028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