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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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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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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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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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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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0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办法。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省州组织的农业会展工作,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参与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审批、报送。承担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制订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木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拟订科技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科技项目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参与县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获奖成果纠纷的处理;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及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生物资源创新与大健康产业的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办公室)、乡村振兴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环境资源科、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科、科技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食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花卉产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4. 泸西县农机管理总站
5.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6.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7.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
8.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9. 泸西县果树站
10. 泸西县蔬菜站
11.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2. 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3.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15.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16. 泸西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4. 泸西县农机管理总站
5.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6.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7.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
8.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9. 泸西县果树站
10. 泸西县蔬菜站
11.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2. 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3.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15.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16. 泸西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9人(离休0人,退休14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5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后劲
1. 强化基地建设。泸西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万亩(新建,分9个片区实施),投入资金1.5亿元,目前已全部建成。截至目前,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37万余亩,建成并认定县级以上“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30个10.32万亩。有港澳蔬菜和农产品进出口原料备案基地1.38万亩,先后成为杭州G20峰会、杭州亚运会生鲜蔬菜主供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中枢镇、午街铺镇等4个镇及76个村进入云南省“一村一品”村镇目录名单。
2. 建强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产业链。一是泸西县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及物流产业链重点建设项目13个(续建5个、新开工8个),总投资10.0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36亿元。目前已竣工投产项目5个,完成投资2.4452亿元。二是泸西县生物医药产业链。今年开工建设3000万元以上投资重点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0494亿元。截至目前,完工项目1个,在建项目2个,完成投资1.0496亿元。
3. 着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全县有农业企业2220户,其中:农业龙头企业86家(国家级1家—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省级17家、州级14家、县级54家),今年新增10家(县级),龙头企业已覆盖全县8个乡镇。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云南泸西种植有限公司,省级评审未通过),申报州级龙头企业4家,已通过州级初审。
4. 强化农产品品牌认证。截至目前,全县有“三品一标”94个(绿色食品38个、有机食品49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个)。现阶段,区域公用品牌“泸红”、“泸西小香葱”、“泸西高原梨”、“泸西灯盏花”等区域公用品牌正全力推广应用,泸西水果、泸西蔬菜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奶牛种业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预计总投资3.1467亿元,目前完成投资2.625亿元。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生产环境持续向好
1.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力推进。目前,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87.26%,农膜回收率84.12%。测土配方施肥64.36万亩,减少化肥施用量547吨。农作物绿色防控78.59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67.98万亩次,减少农药施用量2.83吨。全县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预计达90%以上,112家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建设喷滴灌高效节水农业16.1万亩,水肥一体化设施5.25万亩,农业灌溉节水量811万吨。
2. 农业安全监管严格开展。一是筑牢疫病防控屏障。落实落细集中免疫、抗体检测等综合防控措施,畜禽应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检测保护水平均达70%以上,确保了县域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二是抓实动物监督检疫。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B证电子出证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均达100%。开展动物产地检疫179.14万头(只、羽),生猪屠宰检疫4.77万头,家禽集中屠宰检疫84.87万羽。全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28万头,严控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三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全县106个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其生产的80%以上农产品实现了可追溯管理。全县71家规模化生产主体试行使用合格证,共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3566张。完成农残快速检测9828批/次、例行监测543批/次、监督抽查163批/次。四是严格农业综合执法。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34人次、巡查检查203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使用场所1084个/次,立案查处农药违法案件30件、结案31件,收缴违法农药1268千克,处罚没款37.2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 发展特色产业,多维度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一是积极主动谋划项目,落实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比重分别达到60%和52%以上的要求,推动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增收产业项目。衔接资金到位10492万元(中央8419万元、省级2073万元),已分配到42个项目。其中:实施产业帮扶项目32个,帮扶资金7867.027万元,占比74.98%。东西部协作项目到位资金3720万元,建设项目20个。其中:计划内帮扶资金312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个3020万元,占比96.79%)、计划外资金400万元实施项目10个、“携手兴乡村”200万元实施项目4个。兵器装备定点帮扶项目资金2300万元,实施项目11个(产业振兴项目5个1530万元,占比66.5%),目前未启动项目2个、完成项目1个、正在实施中项目8个。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目前,粮、烟、菜、果、花、药、畜产业上累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6.4万人次。三是强化利益联结驱动,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目前,参与“双绑”利益联结的新型经营主体43户、合作社78个,覆盖9万余农户,其中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9740户,实现“双绑”覆盖率100%。四是多措并举助农增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稳中有升,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88户7122.72万元,前三季度贴息资金累计支出7811.5519万元。全县2023—2024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发放2145人491.65万元。
2. 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精准研判致贫返贫风险。今年以来,全县新识别监测对象20户67人,稳定消除风险93户350人。全县现有三类监测对象1637户6198人,已消除风险1415户5529人,风险消除率89.21%。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104461户(脱贫户11922户、监测对象1625户、一般农户90914户),完成率100%。
3.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强发展潜力。全年预计全县81个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627.08万元,经营性收入2716.6万元,其中:5~10万的村8个、10~50万的村58个、50~100万元以上的村11个、100万元以上的村4个。
(五)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弱项
1. 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时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建、验收。全县共改建完成农村卫生户厕3381座,完成任务数的102.45%;农村卫生公厕改建任务30座,预计年末全部完成。
2. 稳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2024年全县拟建设绿美乡镇1个(白水镇),省级绿美村庄1个(菊畹村)、州级绿美村庄48个。目前,共采集绿化美化点位217个,完成绿化40515平方米,植树1643株,累计投资431.745万元,完成计划的103.8%。
3. 全面开展“千万工程”美丽庭院创建。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美丽庭院9252户,完成任务数的154.2%,累计授牌标识120户。
4. 扎实开展农村示范整治创建。今年全县计划创建“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白水镇益谷村、午街铺镇凤舞村)、乡村振兴整治提升村68个。目前,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中。
(六)强化创新驱动,引领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成2023年度科技研发经费统计上报12556.2万元,比上年减1669.8万元,认定数比上年增295.7万元。预计投入强度为0.71%。争取研发投入后补助5项72万元。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28家,完成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申报7家,申报待审核1家。2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认定申报已通过省级审核,待国家工信部抽审确认。预计年末完成上级有效期内5家高新技术企业任务数。完成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9家(超任务数6家),成功申报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申报创建“星创天地”2家。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登记10409.0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3.56%,预计排名全州第二。获省级认定选派科技特派员4人,完成申报2025年5家企业科技特派员11人、科技特派员33人。获省级选派“三区”科技人才8人。建成专家(院士)工作站3个(白松龄省级专家工作站、张永根省级专家工作站、裴瑾州级专家工作站)。引导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辛杭书(省级)专家工作站(未通过审核认定),云南浩榄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建设裴瑾(省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准备中),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王雅春(州级)专家工作站(已申报待审核答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7962966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52670.88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69506.2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1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7483.25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865633.97元,增长122.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871689.36元,增长122.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70164.50元和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拨款收入3410000元,以及财政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耕地地力提升保护补贴项目等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增加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1609.72元,下降3.05%,减少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培训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554.33元,增长2.75%,增加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并其他收入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79727813.48元。其中:基本支出48658349.53元,占总支出的17.39%;项目支出231069463.95元,占总支出的82.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688345.79元,增长121.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546.53元,增长0.10%;项目支出增加153640799.26元,增长198.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并入工作人员15人;根据泸组通〔2024〕239号关于录用赵梓君等25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新录用公务员1人;补缴2023年度4-12月的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致基本支出增加。财政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耕地地力提升保护补贴项目等项目资金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58349.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378486.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9863.47元,占基本支出的2.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069463.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231069463.95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10317246.87元,主要用于坚持户借、户用、户还,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申请5万元(含)以下小额信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稳固增收,全年放贷不低于8000万元,在贷款合同期内由财政按季度全额贴息共1200万元。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至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扶持获贷农户发展特色产业。
2.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813430.00元,主要用于全县8个乡镇成立8个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126名村级防疫员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外来疫监测补助经费,应急物资及耗材采购,及全县畜禽养殖数量及强制免疫外,辖区内实施的春秋两防所需的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牛、羊、禽等所需疫苗支出。
3.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经费3773823.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个人或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补贴农业机械1324台/套,兑付补贴资金376.82万元,受益农户894户,通过对补贴户对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8%以上。
4. 2021年—2023年泸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150716526.23元,主要用于以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为中心,建设以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以农技科技为纽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5. 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32972.00元,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支出,2021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10人,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220人,培育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90人。培训合格率≥95%,培训对象种植技术掌握率达95%,减少生产投入,增加农民收入户均10%以上,受训人员专业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持续发挥作用,种植水平显著提高,受训人员满意度≥95%。通过项目带动,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增收致富。
6.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122434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120人(以产业发展带头人为主要培训对象人数为60人、巾帼建功(女性专题)培训60人);专业生产型种植大户培育60人。培训合格率≥85%,受训人员工资性收入增长率10%以上,受训人员带动就业≥180人,受训人员农业生态保护知识知晓率≥85%,受训人员专业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持续发挥作用时间5年以上,受训人员满意度≥85%。
7. 2022年泸西县高原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经费27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特色高端绿色产品供应聚集区,项目实施涉及中枢镇云南金兴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主要内容是蔬菜加工产业提升改造冷库建设补助。
8. 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项目经费312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5000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卫生厕所普及率低等问题,基本实现“满足需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
9.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其中物化补助:小麦种子每亩平均补贴56元;大麦种子每亩平均补贴56元;黑麦种子每亩平均补贴80元;豌豆种子每亩平均补贴130元。
10. 2023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经费405175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2023年度完成草原补奖面积128.71万亩;禁牧补贴资金7.5元/亩,草畜平衡补贴资金2.5元/亩。
11. 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4000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卫生厕所普及率低等问题,基本实现“满足需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
12. 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经费8636500.00元,主要用于对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支持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确保每个有意愿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学会一项实用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增收的目标。
13. 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经费376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查任务和内容,我县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收到土壤普查样点2212个,表层样点2212个,其中,耕地1841个,园地338个,林地15个,草地7个;剖面样点11个,其中,耕地8个,园地2个,林地1个。1.土壤性状普查2.土壤类型普查3.壤立地条件普查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5.土壤数据库构建6.土壤样品库构建7.土壤质量状况分析8.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14.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经费35920000.00元,主要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要求,发放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15. 2024年泸西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服务购买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向劳务公司购买服务,派遣2人进行辅助性服务、资料印刷及购置东西部协作工作中所需的办公用品、拍摄制作上海市徐汇区与泸西县东西部协作专题片1个,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为2024年泸西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6. 2024至2025年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3300座;2025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783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卫生厕所普及率低等问题,基本实现“满足需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
17. 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50.00元,主要用于协助完成115批次的农产品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
18.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13876.63元,主要用于农技推广骨干技术培训,骨干技术能力的增强,有助于形成一支稳定、专业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为当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9. 泸西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测绘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两区”划定工作,总面积为28万亩,其中,水稻12万亩,玉米13万亩、小麦3万亩;将划定的“两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两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更新“两区”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衔接。
20. 泸西县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项目补助经费3240.00元,主要用于举办2期技术培训,培训人员总计在200人次以上,设置10个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的示范建设,废弃物回收点共收集农药化肥包装瓶、袋废物不低于100万个,针对回收的包装废弃物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理,从而全面推进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21.泸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补助全县香葱种植企业基地和种植大户推广使用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种植面积25000亩,覆膜面积50000亩,全县地膜回量1900吨以上,回收率达80%以上。
22.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项目经费支出共5473.22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费2196.6元、电费1213.62、差旅费20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4267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相比增加150581689.36元,增长120.41%,完成年初预算的488.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调整预算拨款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7410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109651.6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191146.6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9903.55元、死亡抚恤支出1063802.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补缴2023年度4-12月的养老保险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281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1415.4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0776.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62046.01 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8576.49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中单位部分缴费比例降低,缴费基数提高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775179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完成年初预算的762.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265041.85元、事业运行24851905.48 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844892.63 元、病虫害控制2058903.22 元、执法监管5663.00元、防灾救灾20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3592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6487992.00元、农村社会事业7225000.00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4151750.00元、耕地建设与利用147306526.23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80375.67 元、贷款奖补和贴息7811551.9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142194.97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支出增加;补缴2023年度4-12月的养老保险;上年度项目资金部分延至下年支付,后期追加调整预算拨款所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2220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完成年初预算的87.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初预算全年预算,在执行中实际支出2023年度9-12月、2024年度1-7月住房公积金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10.00元,决算为8878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415.47元,增长60.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决算为67028.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50%,完成年初预算的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710.00元,决算为217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50%,完成年初预算的27.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662.47元,增长21.06%,增加原因是2024年预付车辆燃料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75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7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175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加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并入公务接待支出18891元;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前年度招待费2862元,在本年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10.00元,支出决算为8878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415.47元,增长60.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决算为6702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710.00元,决算为217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经费欠缺,尚有部分费用尚未支付,待下年化解。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662.47元,增长2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75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7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175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并入公务接待支出18891元;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前年度招待费2862元,在本年支出;2024年预付车辆燃料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水果引种试验及推广、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安全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15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公务接待,接待8批次接待6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407.72元,比上年增加223149.98元,增长52.47%,主要原因是根据泸编〔2024〕23号文件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牌子的通知要求,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账务合并所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24.00元、水费13000.00元、电费37000.00元、邮电费2209.81元、差旅费96274.00元、公务接待费18891.00元、专用材料费3500.00元、劳务费58348.74元、工会经费168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3579.6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0.50元、办公设备购置646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5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235992533.79元,其中,流动资产41628663.84元,固定资产11616646.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0622088.50元,无形资产2064078.54元(净值),其他资产610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902356.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8206.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26.6平方米,账面原值112862.41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39168.93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539168.9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708.13平方米,账面原值3742509.6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4923.0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87599.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10760.5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851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91689.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30539.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78131.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111
附件【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25112609153138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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