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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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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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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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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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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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501000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3.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 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着力推进改革工作;
5. 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及财务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6.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组建、发展及备案工作;
7. 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及绩效考评工作;
8. 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半年报、年报工作;
9. 参与指导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
10. 负责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清收和股金清退;
11. 指导各乡镇农经业务开展;
12. 完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清偿办、农村经济管理办、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指导办、农村经济统计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完成2023年81个村、479个组,28张表的村组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填报工作,对州级审核反馈的疑似问题,8个乡镇已进行核实修改,并上报泸西县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审核情况说明。
2.完成白水镇益谷村经济联合社、金马镇爵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换证。
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经各乡镇排查,至9月底,排查出“两头空”人员23人(其中:妇女20人);“两头占”人员1788人(其中:妇女1567人)。已化解“两头空”人员中妇女数1人,两头占250人(其中:妇女211人)。
(二)农村集体经济及“三资”管理工作
1.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1)6月11日,中共泸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农领办〔2024〕3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重点整治五方面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农村集体债务问题、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按照2024年5月31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印发《红河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红农发〔2024〕14号)通知要求,做好每周一次的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汇总上报,截至2024年10月20日,共排查上报问题201个,其中:资金管理问题50个、资产管理问题13个、资源管理问题5个、合同问题124个、债务问题7个、其他问题2个。涉及资金1095.76万元。目前已整改完成192个,全县整改完成率95.52%。
(3)6-10月组织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省州调度会7次、州级调度会5次,召开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4次,召开整改问题分析研判会1次。同时,从农科、财政、审计等单位抽调12人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全县8个乡镇随机抽出的170个村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4)做好省、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泸西县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领域及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等问题的整改,截至10月18日上报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查处利用集体资源资产谋取私利和坐收坐支、贪占挪用等方面的13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尤其是完成2019年泸西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全覆盖项目、白水生物有机菌肥项目等整改工作,为永宁乡法衣村等20多个村集体创收近70万元。
2.完成2024年三季度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统计工作。据统计显示,三季度全县87个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543.99万元,经营性收入1636.82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包含无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28个,5-10万元的村19个,10-50万元的村33个,50-100万元的村6个,100万元以上的村1个(金马镇爵册村)。
3.5月份组织各乡镇对全县560个村组“2018年-2023年”的新增债务进行清理、统计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据统计结果显示,全县共新增各种债务904.9397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348.45万元;2019年新增182.83万元;2020年新增53.31万元;2021年新增29.5575万元;2022年新增187.0622万元;2023年新增103.73万元。
4. 5月份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县乡两级从事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工作的近30名人员参加由省财政厅举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的视频培训,为我县农村财务代管人员集体充电及农村财务代管工作提质助力。
5. 6-8月,按照省州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县乡两级从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与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专项整治及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票据使用等业务培训学习6次,总计100余人次。
6. 完成财务数据迁移。8-9月,完成全县8个乡镇560个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账套、数据初始化、凭证录入等财务数据从泸西县农村集体管理系统到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账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及迁移。9-10月,完成用友财务软件系统升级及97个账套财务数据的迁移和备份。
7.1-10月,接受各乡镇农村财务业务咨询及操作平台问题反馈50余次,答复及处理率达100%。其中,到乡镇面对面处理业务问题4次。
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建设建言献策。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为《红河州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暂行办法》的两次征求意见及一次听证会共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
9.组织开展泸西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机构队伍情况调研,认真填报泸西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机构队伍情况表,并撰写相关调研报告1份。
10. 3月底完成全县2023年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的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三)农村产权交易情况。三季度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总量为47宗,流转交易金额126.53万元,“四荒”使用权452.5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16宗。
(四)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指导做好泸西县2023年的农经统计年报资料,对8个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分析审核整理汇总,并通过州县级审核。据泸西县2023年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表统计结果显示:村组集体经济总收入5820.69万元,81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3702.34万元,当年有经营收入的村81个,其中:经营性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67个;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村14个(其中:经营性收入50-100万元的村11个、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
(五)做好项目申报及自查工作
1.完成《2023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和《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两个项目共计16.4万元。
2.编制《2024年泸西县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和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万元,并录入项目库。
3. 5月完成泸西县经营性资产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涉及《2019年泸西县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全覆盖》项目510万元和《2020年白水镇黑龙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95万元。
(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农民专业合作社。至2024年9月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总数428个,县级以上示范社30个。目前,已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的分类处置工作,引导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有16个,引导注销的有13个。组织泸西县兴茂综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泸西县农旺原生态畜禽综合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红河州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业务培训。
2.家庭农场。全县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201家(其中:种植业79家、养殖业63家、种养结合51家、渔业8家),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示范家庭农场15家(其中:省级5家、县级10家)。组织泸西绿通果蔬产销家庭农场、泸西成欣家庭农场、泸西秋雪家庭农场参加红河州2024年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引导申领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66个。
3.组建由乡镇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8支121人。
(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州县乡镇三级部门及农科局执法队开展宅基地工作,做好各乡镇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相关材料收集审查工作,按时上报《泸西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表》、《泸西县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整改落实情况表》等相关报表。截至2024年9月底,全县8个乡镇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830宗,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606宗,审批面积117466.54平方米。
(八)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1.截至2024年10月,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咨询土地经营纠纷120余件次,解答回复来访咨询120余件次,解答回复率100%。据8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月报表》统计显示:全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1件,其中:乡镇调解7件(中枢镇3件、金马镇2件、三塘乡1件、白水镇1件);村民委员会调解24件(中枢镇6件、金马镇10件、午街铺镇5 件、白水镇3件)。
2.目前,全县8个乡镇继续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据中标测绘公司统计反馈:自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以来,全县共纠错更正并重新核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541本,其中:2024年1-10月更正并重新核发新430本。目前,在抓紧土地确权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
3.2024年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收接到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案件1件,现已完成调解仲裁。
4.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政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决策部署,将落实好“长久不变”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确保我县到20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顺利实施。到农贸市场集市、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600份。
(九)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土地流转情况。截至2024年10月,据各乡镇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季报表》汇总数据显示: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94.2083万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92550户,家庭承包耕地互换、转让及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11.984万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面积为0.0916万亩),占我县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72%。
2.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县依法通过对转包、出租、入股及其它流转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开展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至2024年10月,累计颁发《泸西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89本,涉及流转面积7.41859万亩。
3.乡村振兴贷工作。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及抵押贷款工作,自“乡村振兴贷”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4年10月,贷款60户共计38386.2万元。
4.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转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_使用手册》到各乡镇,引导当事人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规范订立合同,并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上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上报、备案、统计、查询,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
(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有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州减负办规定农民年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个标准工日折资不超过60元。
(十一)做好原基金会借款清偿工作
密切联系泸西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做好与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调配合,对正在执行中的原县基金会、培训中心借款生效判决书和单位会计提供的借款余额进行核对,确保提供正确的借款清欠情况,最大限度回收借款。经过不懈努力,截至2024年9月30日,原基金会在法院执行的借款户还有 116 户,共收回基金会借款本金14718 元,兑付原基金会股金450元。
(十二)其他工作
1.完成2023年档案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组织职工参加2024年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依据档案及相关材料续写《全宗指南》、《组织沿革》、《大事记》;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安全防范工作。
2.组织观看保密档案系列微纪录片《传承:红色保密印记》,按时报送保密工作计划、总结,配合站领导做好保密工作。
3.积极宣传用火、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知识,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农经站办公楼、出租商铺、宿舍楼生活区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报表及材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3128659.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581.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3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8826.49元,下降1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8765.36元,下降17.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1.13元,下降44.14%。主要原因是:本年两人退休,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3128581.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581.8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8765.36元,下降17.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4765.36元,下降14.13%;项目支出减少164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人、医保费率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8581.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948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8.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097.55元,占基本支出的1.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858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8765.36元,下降17.83%,完成年初预算的93.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63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上年度保在本年度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53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全年医疗保险预算未能足额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4040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2%,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部分票据未能按时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0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全年公积金预算未能足额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34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64.30元,增长77.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340.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64.30元,增长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4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64.30元,增长77.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34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部分票据未能按时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64.30元,增长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2023年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系统运维服务费和使用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185629.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779.27元,固定资产1065544.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305.51(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488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528.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66平方米,账面原值11275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30.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0.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开)2025112408365235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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