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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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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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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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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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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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000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7)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办公室(规划账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后备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2019年6月11日新增所属股所级事业单位3个:泸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泸西烈士陵园管理所、泸西县光荣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议1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政治理论学习转化为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和能力,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 抓实党纪学习。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组成员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辅导,举办读书班1次,开展集中学习5次,撰写党员个人发言材料11篇。
3. 加强廉政教育。加强清风云南、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重要消息推送,尤其是“身边人”的消息,以案示警。以节前廉政谈话、家风家教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为抓手,结合四种意识形态,抓早抓小,将苗头性、倾向性扼杀在萌芽状态。
4. 抓好法治教育。依托“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线上普法”“政策摘要”栏目,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有关典型案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173期362条,其中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113条,就业创业信息85条。
(二)拓宽退役军人后路,畅通军地转换
1.加强安置政策宣讲。围绕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属就业等热点问题,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讲解服务和政策指导,切实做到落户、档案移交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接续政策公开,让退役军人放心。
2. 归集优质安置岗位。主动加强与编制管理等部门的对接,激活多方资源,多行业、多种类争取优质安置岗位。2024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08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9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2人),协调归集优质安置岗位19个,100%覆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需求。2024年,泸西县招录“兵教师”1人。
3. 组织就业双方双选。结合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求职需求和能力特点,对标遴选50余家国有企业、知名民企等优质企业,组织退役军人及家属现场招聘会2场,有针对性地提供1000余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5人。实现新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163人,新增创业13人。
4. 开展创业教育培训。结合退役军人的特点和优势,以提升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为重点,组织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108人、技能培训85人,帮助退役军人了解掌握创业流程、政策法规、市场分析等内容,提高退役军人的创业能力和成功率。为6名退役军人协调创业贷款150万元,为退役军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等施行税收优惠579万元。同时,搭平台、找路子、供信息、解难题,精心组织军创企业成果展1次,为军创企业进一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24名退役军人办理复学教育优惠政策。
(三)统筹社会各方资源,提升优待水平
1. 准确及时发放抚恤优待资金。建立健全与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以及乡镇的联动机制,加强对享受定期补助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核增(减)定补人员,确保优抚资金每月打卡到位。为2名人民警察办理残疾等级认定及4名伤残退役军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2. 围绕重要节点开展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精心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驻泸部队,送去节日慰问款(物)。对全县19名烈士遗属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同时,争取省州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项目,走访慰问25名退役军人。
3. 分门别类抓实帮扶援助工作。以生活援助、医疗援助、社会救助、住房救助等帮扶援助措施为抓手,抓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4. 全力提升优待证办理时效性。精简多余步骤,持续推进档案维护和优待证申领办理工作,最大程度方便现(退)役军人、“三属”办理优待证。2024年,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信息填报96家;完成优待证申领审核380人,签收发放优待证526张。并协调泸西县维也纳国际酒店、吾者温泉半山酒店等,为退役军人提供优惠优待优先服务。
(四)多种形式褒扬表彰,强化荣誉激励
1. 大张旗鼓宣扬。常态化采集退役军人信息,持续上门悬挂光荣牌。同时,在县域主流媒体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新媒体上播报烈士典型事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等红色信息,将“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一人立功,全家荣耀”落到实处。2024年采集退役军人信息253条,上门悬挂光荣牌129块;为26名现役军人送喜报。开设【底色·泸西英烈】栏目,发布泸西英烈信息20条,介绍收录于《红河英烈大典》里的泸西有名烈士116人。
2. 庄严肃穆纪念。围绕清明节、“9.30”等重要时间节点,有组织地开展大型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在清明祭扫期间为5名烈士遗属开具异地祭扫介绍信,并按规定报销来回差旅费。
3. 名正言顺传承。深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打牢军政军民团结的共同思想基础,组织60名退役士兵和1072名小学生到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参战退役军人到中枢镇初级中学、建设第二小学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老山精神”老兵国防宣讲活动;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勿忘国耻 奋发学习 英烈故事作文大赛”。
4. 修缮维护纪念设施。2024年,对泸西县烈士陵园停车场硬化及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修缮维护。完成秀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滇桂黔边纵2支队纪念碑、人民解放纪念碑不动产权属登记。
(五)用心用情服务管理,维护安全稳定
1. 切实维护档案安全。结合档案存史、育人、资政三大功能,查缺补漏,加强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持续提升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全面了解军人服役经历、确定其退役后各项待遇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2024年,共接收退役士兵档案108份。
2. 做实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泸西县光荣院、泸西县荣誉军人休养院以及泸西县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消防等安全检查。同时,发挥党员先锋模仿作用,动员泸西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中的党员干在前、作表率,深度参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4年,巡检巡查烈士纪念设施4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1,669,43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93,430.88元,占总收入的99.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8,621.37元,下降3.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5,516.41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压缩日常经费开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6,895.04元,增长122.49%。主要原因是收到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春节慰问金3,000.00元,收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入2023年军休人员定期增资款170,000.00元,收到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八一慰问金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1,752,510.5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353.37元,占总支出的8.28%;项目支出38,296,157.13元,占总支出的91.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60,836.79元,下降2.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3,532.63元,增长21.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待遇增加,单位承担计提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74,369.42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压缩日常经费开支及优待对象人数减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6,353.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9,202.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150.51元,占基本支出的3.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96,157.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人员补助类项目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93,43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相比减少1,445,516.41元,下降3.37%,完成年初预算的337.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61,00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1%,完成年初预算的337.60%。主要用于在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上级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5,99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486.7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上级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64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完成年初预算的88.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增加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7.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9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7.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50.51元,比上年增加3455.51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已完成,实际未支出,导致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4,031,765.31元,其中,流动资产2,567,373.37元,固定资产11,566,705.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269,387.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0,628,299.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854.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8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111
附件【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202511240430502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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