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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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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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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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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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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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000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1个、直属机构3个,派出所11个;所属单位1个,为泸西县公安局(本级)。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核定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于涉密事项;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泸西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关于州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红车改〔2016〕54号)的文件要求保留车辆,保留车辆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根据云保密函〔2018〕34号文件要求不予公开。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末在编实有车辆4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泸西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提升新质战斗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围绕八大重点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安全与发展,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取得实效。
1.筑牢政治安全与边境防控防线。
2.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与社会治理。
3.严打突击违法犯罪与治安整治。
4.推进法治公安与执法规范化建设。
5.优化公安服务与普法宣传。
6.强化警务变革与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9803611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12582.81元,占总收入的96.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23535.32元,占总收入的3.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4394.57元,下降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2017.24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使得本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2377.33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收到非预算单位协同办案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95925002.97元。其中:基本支出85271897.82元,占总支出的88.89%;项目支出10653105.15元,占总支出的11.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90714.22元,下降6.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7825.18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基数变动产生的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422889.04元,下降33.7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使得本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较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71897.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767915.29元,占基本支出的7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03982.53元,占基本支出的22.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53105.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8962379.55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日常执法办案与业务运转,聚焦基层和一级实战需求。
泸西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综治中心、雪亮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相关的建设与运维,保障城乡治安防控体系落地。
三元地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经费690725.60元,主要用于三元地区派出所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保障。该经费属于本单位自主项目经费,未开展绩效自评。一方面,项目服务于日常业务保障,实施内容有持续性、重复性,无明确的阶段性成果节点;另一方面,其成效多体现在保障日常工作顺畅运转,难以量化设置绩效指标、精准衡量产生与效益,导致自评工作开展存在实际操作难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12582.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692017.24元,下降0.72%,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77919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主要用本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711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3152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74.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647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74.8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8236.00元,决算为173523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3986.62元,增长6.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20.00元,决算为1735239.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3986.62元,增长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8236.00元,支出决算为173523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3986.62元,增长6.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20.00元,决算为173523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3986.62元,增长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车况较差导致使用车成本上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主要用于办案及巡逻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82287.97元,比上年增加12715604.01元,增长196.63%,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协警员工资纳入人员经费保障,在“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核算,决算时不再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而2024年的协警员工资年初预算时纳入公用经费保障,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中核算,决算时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105247971.43元,其中,流动资产46545835.98元,固定资产56827159.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80656.12元,无形资产129432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7971.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8764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639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1513.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5449.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8369.1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公安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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