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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8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2001000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信息中队、事故中队、秩序一中队、秩序二中队、车管所、违法办。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7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泸西县公安交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重点,持续深化新一轮农村地区整治、夏季治安打击专项行动,在隐患排治、路面管控、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取得较好成效。今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3.4%,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各乡镇找准区域性、结构性风险防范重点和事故预防薄弱点,因地施策,制定本地方案。

2.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开展“人车”隐患排治。以户为单位全面摸排,使用“微云通”APP建立辖区“人、车”基础台账。从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驾驶人7.28万人,车辆5.5万辆,签订承诺书11.8万份,紧盯无牌无证车辆,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督促尽快登记,对2.8万辆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车辆进行编码管理,发放《不得上道路行驶告知书》,并动员车主购买非车保险。对837名曾因酒醉驾被处罚的高风险驾驶人由村组干部及派出所,采用上门打招呼,村民大会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1623人次。

3.延伸服务触角,大力落实惠民举措。推动金马镇、白水镇建设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站,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摩托车考试、落户、检验一站式服务。流动车管所常态化开展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下乡,3044名群众受益。组织摩托车检测站开展流动检测,共检验摩托车159辆。

4.对辖区风险隐患进行研判,结合辖区夏季群众出行规律和交通事故特点,坚持勤务跟着违法走、跟着事故走,紧盯夏季酒驾醉驾、飙车炸街、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三夏”时节务农务工“两违”风险,以及观看夏季体育运动赛事宿醉风险,常态化组建2支“夜鹰小分队”,开展整治行动96次,查处夜间酒醉驾、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4374起,营造严查严打、严管严治氛围。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完成全县5处部省州三级督办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整改验收。推进430处百日攻坚隐患点标准化整改170处。对2021年以来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20处农村地区弯坡路段隐患开展排查,并已治理完成18处。二是持续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对“两客一网一货一面一摩”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建档管理,动态“清零”隐患。督促重点驾驶人审验74人、换证56人,督促检验机动车2860辆、报废机动5072辆。三是防范化解道路运输企业风险。每月深入辖区32家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通过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94处,整改率达到100%。

6.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结合辖区交通事故及群众出行特点,以集中统一行动为抓手,强化周末执法巡查统一行动,制定了“所队合一”路面管控勤务,盯紧“一早一晚”、街天、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无证等重点违法形成高压严管态势。2024年1月1日以来,共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365起,其中,酒醉驾929起,无证8651起,超员3370起,超载48起,飙车炸街126起,涉未成年人交通违法114起。

7.“九个万”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紧扣“文明交通”、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主题,突出“一老一小”及交通违法高发群体,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教作品,用好应急广播、“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新媒体平台、户外电子屏等方式,多渠道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工作。今年以来,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交通安全提示内容700余条,共开展巡回宣讲及警示教育170场,曝光典型案例200余起,大喇叭播放3.3万余次,对3257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源头教育,交通安全课堂进学校295次,开展喜丧客事劝导523场,营造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6191818.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1170.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7.82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6766.16元,下降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030.80元,下降1.44%;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9735.36元,下降98.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了开支,本年度无烟草公司拨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6231496.8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7531.08元,占总支出的82.36%;项目支出2863965.77元,占总支出的17.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8029.40元,下降1.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62272.17元,下降14.47%;项目支出增加2054242.77元,增长253.70%;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7531.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06018.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1512.18元,占基本支出的5.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3965.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项目属涉密项目,按规定不公开。

上级项目资金项目属涉密项目,按规定不公开。

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经费1855561.77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117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237030.80元,下降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34666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6%。主要用于本部门依法履职,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行政运行、执法办案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执法需要,增加了执法办案的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073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584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73.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完成年初预算的72.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161.00元,决算为25039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05.20元,下降4.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40.00元,决算为250399.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921.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05.20元,下降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161.00元,支出决算为25039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05.20元,下降4.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40.00元,决算为25039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921.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05.20元,下降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185.88元,比上年减少895741.46元,下降55.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包括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3657732.20元,其中,流动资产495970.82元,固定资产18918232.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4243528.8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137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6299.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289.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289.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289.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289.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2001111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202511240846092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