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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7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泸西县委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是泸西县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权益部。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切实凝聚思想共识

1. 全面提升思想引领。组织全县912个团组织开展“泸西好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主题团日系列活动,通过举行集中入团仪式、开展专题团课、重走红色历程、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增强新时代团员青年的使命与担当。举办泸西县2024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的方式,从“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保密知识”“榜样的力量”等方面,引导青年志愿者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把有限的青春投入到服务群众的无尽事业中。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共建书香社会 阅读伴我成长”系列阅读活动,收集优秀作品500余份,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激励广大青少年群体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奋进之志,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

2. 加强理论引导力度。线上依托网络团课资源,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参与“云岭青年大学习”13期,线下组建“有我”红河青年讲师团、民族团结进步宣讲轻骑兵队伍2支16人,常态化开展“延安精神进校园”、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等活动50余场次。邀请“残奥会冠军”、团州委副书记王家超,走进泸西县中枢镇、向阳乡等7个乡镇11所中小学,为泸西县青少年开展励志公益宣讲,影响师生约1.4万余名;邀请云南省“五老”宣讲团成员段定华,到泸西县中枢镇初级中学和泸西一中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着力打通宣传和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举办“点亮心灵·悦读人生”青年读书会、“传承文明,守护安全,悦读未来”青年文化沙龙,激发广大青年的文化自觉,以实际行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筑新时代精神家园。

3. 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新闻宣传,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审核把关力度,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管控有力。2024年以来,发布公众号311篇,其中原创公众号43篇,被省、州、县平台采用7篇,制作视频5期,“泸西团县委”公众号关注用户2.84万余人,新媒体的普及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以为党育人为主线,夯实团建工作根基

1. 强化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泸西县共青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以8个乡镇团委、县教育团工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委、县卫健局团委、县公安局团支部、县税务局团支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团支部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召开上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综合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对各级团组织工作确定评议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各级党组织反馈,把述职评议作为从严治团延伸基层的有力抓手。

2. 严格落实团员发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泸西县青年团员发展标准细则(试行)》要求,从“严把入口关、严把程序关、严把培育关”三个方面入手,把发展团员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24年规范发展新团员1242名,着力锻造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的新时代团员队伍;按照《泸西县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推优入党作为团组织履行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2024年,从共青团员中“推优入党”32人。

3. 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十一三”建队日,组织全县1228个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系列活动,10月12日,在泸西县建设第二小学举行红河州“红领巾爱祖国”主题队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少先队员参与感、荣誉感,激励少先队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接续奋斗,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积极开展泸西县校外少先队辅导员选聘工作,聘任校外辅导员22名,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新时代少先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以胸怀大局为导向,团结青年奋斗力量

1. 为青年发展搭建服务新平台。组织召开泸西县青年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选举产生泸西县青年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发挥青联组织动员、人才智力、资源协调优势,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青年力量;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共协助发放“两项贷款”48户1095万元;持续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实际需求,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集中举办泸西县2024年“新春送岗 就等你来”沪滇劳务协作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招聘会和泸西县2024年“职引未来 筑梦青春”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现场招聘会,提供160余家企业超2700多个岗位,面向务工青年发放就业宣传手册3500余份,助力青年求职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组织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小学师生代表6人参加由上海市徐汇团区委、团州委、州民宗委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上海徐汇—云南红河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暨“石榴花开汇红心”同心营活动,不断铸牢各族各界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举办“青春同行·点亮未来”青年交友沙龙活动1期、点亮别“young”夜生活泸西县青年夜校2期,为各行业青年提供展示自我平台,深层次倾听青年声音,多角度、多平台、多方式服务青年成长实际需求。

2. 为乡村振兴注入青春新动能。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和“扬帆计划”政务实习,2024年寒暑假期间,共有155名大学生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政务实践,承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到泸西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场次,引导大学生在投身基层建设、服务家乡发展中坚定信念、增长本领、作出贡献。联合县工信局等部门举办泸西县2024年电商直播、短视频暨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人数120余人,进一步激发新兴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发挥泸西县青创协会作用,坚持从青年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出发,组织召开理事会,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开拓思路,认真研究青年创业工作,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招募新会员公众号,持续将创业青年凝聚起来,为泸西县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邀请县青年创业就业协会会长、县青联副主席王应龙为青年分享自身创业历程,分析创业中的七大创新点、主要成就及对未来的美好展望,不断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的热情。

3. 为社会服务贡献青春新力量。发挥“青”字号品牌力量,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持续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团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青少年事务社工等资源力量,织密青年服务网络,打造一批特色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河小青”、“春运暖冬”行动、“3·5”学雷锋、“服务非遗传承”、“文明集市”志愿服务暨“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主题活动、“团团陪伴 助力双减”等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聚焦服务青年的同时,让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四)以关爱服务为目标,畅通阳光成长路径

1.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团干部+留守儿童”的“1+N”结对帮扶模式,班子成员通过电话访问、入户走访4次10人次,充分掌握挂联留守儿童的心理、学习、生活状况。积极发挥组织优势,链接社会资源,夯实各类帮扶活动,切实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2024年以来,为4名先心病患儿积极提供义诊救治;开展“暖冬行动”为8个乡镇的留守儿童发放毛毯、温暖包300余份;为午街铺镇凤午小学协调到15台教学电脑;为向阳乡勺布白小学协调到净水设备、餐桌椅等价值3万余元爱心物资;为全县17所中小学争取到价值共20万余元的教育物资;为白水镇中心小学协调到上海徐汇区捐赠的少先队工作经费3万元;争取云南省青基会“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助学金10万元,为全县100名脱贫户一年级女生每人发放1000元助学金;对接中国韬奋基金会及州青基会捐赠少儿类图书1062册,总价值5万余元;筹集“金秋圆梦”“爱心圆梦”助学金共计9.9万元,为27名贫困学生解决上学难的问题;通过“希望工程”筹集63万元工程款,援建金马镇时尚东方希望小学、中枢镇阿美亚洲希望小学,助力乡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托蓝润红心小树苗志愿服务站实施“泸西小树苗·乡伴童行”项目,开展“爱在团圆时 福满弯腰树”“厨房里的英雄”等6次留守儿童关心帮扶活动。

2.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充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成立共青团泸西县委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共青团泸西县委“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泸西县中小学校内沟通平台工作方案》,在全县13个中学、8个乡镇中心学校、2个县直属小学(建设第一、第二小学)、1个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建立校内沟通平台,组建“专职团干部+志愿者+N(在校老师、少先队辅导员、青年讲师团及社会工作力量)”的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24支,开展工作600余次。通过互联网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视频2期、“利剑护蕾”相关公众号43期;邀请红河州关工委身心健康文体委主任、红河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何红明到泸西县多个学校、乡镇开展“利剑护蕾 护心行动”心理健康知识讲座6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 护航青春成长”活动10余次,普法进家庭50余次,普法进社区40余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共3500余份,有效覆盖未成年人2.8万余人。

3.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在线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心理疏导39次;积极参与县级联合执法行动9次,对宾馆、酒店、KTV等营业场所开展例行检查;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派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首次讯问、后续讯问、庭审活动等42次,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361,53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6,688.33元,占总收入的98.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4,849.56元,占总收入的1.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4,668.71元,增长4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2,102.88元,增长39.84%;主要原因是2024年西部志愿人员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565.83元,增长69.90%。主要原因是收到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云南有道农业有限公司、尚子斐存入云南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入助学助困公益活动经费,开展爱心圆梦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355,053.93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110.60元,占总支出的69.66%;项目支出1,017,943.33元,占总支出的30.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8,025.68元,增长37.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292.76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30名西部志愿人员,导致本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846,732.92元,增长494.56%;由于2024年新增30名西部志愿人员,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7,110.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6,858.7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251.90元,占基本支出的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7,94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助学助困等活动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学生解决困难问题,受资助学生经过申请人所在地学校、乡镇及教育局等推荐,团县委及相关部门审核,确定为资助对象并给予资助。

单位自有资金公用经费、疫情防控及少先队建设等办公经费

38,933.33元,主要用于做好本部门人员办公、团队建设、开展各类活动等经费保障,维持部门正常履职,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活补助资金918,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67名志愿者生活补助,根据文件要求每名志愿者生活补助每月2800元,省、州每人每年配套1万元、县及每人每年配套1.36万元,并承担志愿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费用。

两项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44,805.73元,主要用于部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办公费,为部门更好地开展两项贷款工作。

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6,372.00元,主要用于部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办公费,为部门更好开展就业创业服工作。

单位自有资金公用经费、疫情防控及少先队建设等办公经费

1,8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本部门人员办公、团队建设、开展各类活动等经费保障,维持部门正常履职,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6,688.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相比增加942,102.88元,增长39.84%,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9,3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0%,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7人,年底我部门在职人员为9人,所以支出有所提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48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数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7人,年底我部门在职人员为9人,所以支出有所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61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7人,年底我部门在职人员为9人,所以支出有所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为7人,年底我部门在职人员为9人,所以支出有所提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51.90元,比上年减少2,600.10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资产总额121,784.57元,其中,流动资产75,390.32元,固定资产46,394.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65.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0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51124034931941.xlsx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泸西县委员会202511240349319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