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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7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601000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措施、办法、规划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其他县市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共同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维权发展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牢政治责任,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1. 深化理论武装。铭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10·30”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责任、长期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事业和群团工作、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注重提高“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质量,今年来召开党组(扩大)会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不断提升。

2.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行动。切实承担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巾帼宣讲团”、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家长夜校”家风家教宣讲队伍作用,以“巾帼建功新时代 跟党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分层分类深化“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巾帼大宣传”系列活动,为党的事业凝聚妇女人心。妇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旧城秧田冲村、向阳小得落村、午街山林村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动各级妇联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活动33场次,进一步凝聚全县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强大正能量。

3. 深化先进典型选树和示范引领。充分挖掘、积极培树优秀妇女、家庭典型,大力发掘推荐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巾帼典型,推荐获评省级“三八红旗集体”1个,省级“书香家庭”2户、“清廉家庭”1户、“健康家庭”2户、“最美妇联执委”2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8户,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妇女、家庭、集体事迹的宣传,用巾帼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勇前进。

(二)激励巾帼建功,帮助和扶持妇女取得更好发展

1. 深化“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荐5人参加省级、州级技能培训。联合县人社局开展妇女创业创新“马缨花计划”电商培训1期30人,联合县残联开展家政培训1期45人,提升广大妇女职业技能。依托“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妇女发展循环金”等扶持政策,加强对女大学生、返乡创业妇女等群体的创业就业帮扶。发放妇女发展循环金50万元,为60名创业者申请贷款1336万元,引导创业“女能人”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带动更多妇女就业。

2. 大力推动妇女刺绣产业发展。依托东西部协作项目,举办泸西县妇女创业创新“马缨花计划”第一届手工民族刺绣技能大赛,吸引全县27名绣娘参与活动,积极推动以妇女为主体的民族刺绣等手工产业发展,促进更多农村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增收。

(三)担负新时代使命,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1. 深化“家健康”专项行动。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推荐评选县级“健康家庭”101户,助力健康县城建设。各基层妇联组织广泛开展弘扬好家风活动,讲好家风故事,引导广大家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月8日,组织开展“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把“家健康”课堂搬到乡间、搬进家庭,为妇女干部群众送上一份融合理论宣讲、普法宣传、家风家教等内容的精神大餐。5月15日,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共筑家国梦”家风家教主题活动,举办婚姻家庭的建设与规划专题培训,邀请5个优秀家庭代表作“最美家风润万家”家风故事分享,用家庭小故事诠释良好家风家教。

2. 广泛开展家风家教宣传宣讲。9月至11月,县妇联班子先后深入三个乡镇,开展“弘扬好家风 共筑好家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发挥好在两个独特作用,发扬文明新风尚。各基层妇联聚焦重点家庭、紧盯重点家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家风家教宣讲、亲子陪伴、青春期身心健康等服务活动,不断唤醒家长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把先进家教理念、科学家教知识、成功家教方法送进千家万户。全县8个乡镇村(社区)87所家长学校培训教育全覆盖,共开展活动126场次,受益家长21500余人。

(四)聚焦急难愁盼,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关爱

1. 统筹用好维权平台机制。召开泸西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三年行动计划》。发出《泸西县妇联“利剑护蕾”倡议书》,印发《泸西县妇联“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4月起每月15日召开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度会,高位谋划推动妇联工作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2. 强化维权服务。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新时期“三访四察五送”县乡村三级妇联协同发力为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共走访家庭17936户,走访家庭人口60700余人;走访留守儿童1970余人。常态化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各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接侍来信来访45件,办结45件;办理州妇联交办12338热线5件,办结5件;妇联系统累计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03件,化解81件,未化解22件。通过情绪疏导、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目前总体情况稳定。

3.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聚焦家风家教和妇女儿童维权两大主题,统筹“普法强基”“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联合协同相关部门及司法、家庭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领域人员,深入社区、村组、学校,采取老师授课、交流分享、亲子互动、观看视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向家长群体全覆盖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宣传宣讲活动。各级妇联干部冲在前、带头讲,打造形成县级妇联干部示范讲、乡镇妇联干部带头讲、基层妇联干部主动讲的工作模式。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到家长学校示范上好“普法夜校”“家长学校(夜校)”课堂,带动乡镇妇联与司法所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活动,实现全县8个乡镇全覆盖。联合各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周五接孩子的时机,对家长、学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今年1—10月,全县妇联系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265场次,覆盖群众58000余人次。在工作探索实践中形成的“1118”工作路子,受到省州妇联、州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高度肯定。

4.做实做细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紧扣“党政所需、妇儿所盼、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积极开展巾帼暖人心活动,为困境妇女儿童送去党委政府和“娘家人”的关心关爱。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莉莉丝助学”项目,为103名家庭困难中小学生送去14.28万元的助学金。开展巾帼暖冬关爱节日慰问活动,为200名困境妇女、留守儿童发放暖心毛毯200床。发布“爱心妈妈”倡议书,做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工作,全县“爱心妈妈”1296名,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652人,进行定期入户、电话走访,开展关心关爱活动。争取上级妇联关爱行动计划慰问金7000元,对10名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给予每人700元的关爱帮扶。向上海市徐汇区妇联争取“乡村振兴·携手童行”项目,组织100名留守儿童开展科普云课堂。向上海徐汇区妇联争取价值2万元的“母亲邮包”关爱物资,关爱慰问困境妇女100人,举行“母亲邮包”发放仪式3场。做好妇女健康关爱,开展“两癌”防治知识专题讲座1期180余人,协助完成全县农村适龄妇女和城市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14569人,为20名罹患“两癌”的低收入妇女发放“两癌”救助金7.2万元。

(六)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化妇联改革

1.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县妇联党组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忘初心使命、保持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四种责任”,统筹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召开妇联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制度,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共建”工作思路,落实“1168”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红色领航·群心向党”党建带群建品牌创建。12月2日,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批复,配合完成群团联盟党总支选举工作,牵头完成群团联盟退休党支部选举工作。联合工会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党纪学习警示教育活动。严肃认真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和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清单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执行,切实把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实到精文减会、创建示范评比达标、社会事务进校园、村级组织挂牌、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中,报请县委督查室取消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妇女儿童工作考核,做到既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又不额外增加基层妇联负担。

2. 深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加强联系指导,进一步推动在条件适宜的创意阿庐公司、景宜吾者酒店、神墨培训学校、健身健美协会等33家“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妇女微家”,不断扩大“三新”领域妇联组织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8月23日,集中对50余家连锁药店、牙科诊所、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幼儿园及部分园区企业开展“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业务培训,开辟“组团式”快推“三新”妇联组织建设新模式。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阵地作用。对基层妇联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全面摸排,对空缺、不履职等情况相应采取补齐、兼职、代管、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加以整改,确保职有人履、事有人管、发挥作用。

3.积极推动“两规”任务实施。6月4日,召开2024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会上通报了2023年考评情况,重难点部门围绕指标汇报了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计划。对2024年全县妇儿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县妇儿工委(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后,按照减机构不减要求、不减责任的原则担负起推进“两规”实施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612,52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690.48元,占总收入的93.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829.85元,占总收入的6.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141.87元,下降2.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763.11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导致经费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51,621.24元,增长10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泸西县妇联手工民族刺绣技能竞赛项目,“四下基层”和“七个一”活动“关爱行动计划”援助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1,845.48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234.78元,占总支出的86.50%;项目支出217,610.70元,占总支出的13.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433.11元,下降5.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312.91元,下降13.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导致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9,879.80元,增长101.99%;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泸西县妇联手工民族刺绣技能竞赛项目,“四下基层”和“七个一”活动“关爱行动计划”援助项目资金及2024年对口帮扶母亲邮包工作;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4,234.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5,548.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86.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610.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泸西县妇联手工民族刺绣技能竞赛项目资金43,900.00元,主要用于手工民族刺绣技能大赛开支,包括证书及奖杯制作、刺绣材料工具、刺绣作品装裱、比赛节目表演及场地搭建、短视频拍摄制作、选手食宿、以奖代补资金等。吸引全县27名绣娘参与活动,积极推动以妇女为主体的民族刺绣等手工产业发展,提升手工产业附加值,促进更多农村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增收。

2024年对口帮扶母亲邮包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为100名困境妇女发放母亲邮包,改善泸西县贫困家庭中母亲们的生活状况,并帮助她们更好地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

四下基层和七个一活动关爱行动计划援助项目资金7,000.00元,主要用于对10名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给予每人700.00元的关爱帮扶。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专项工作经费34,195.00元,主要用于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参会代表食宿开支。

2024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00元人民币,本次救助3名罹患“两癌”的低收入妇女。

2024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42,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卫生健康部门“两癌”检查出的低收入患病妇女,按照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病理严重程度及困难程度,给予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不同额度标准的一次性救助,本次救助17名罹患“两癌”的低收入妇女。

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经费8,408.52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的劳务费。

2023年两项贷款项目专项资金32,107.18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10,690.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2%。与上年相比减少88,763.11元,下降5.55%,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3,5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运营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1人,工资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20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1人,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79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1人,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1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1人,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31.00元,比上年减少28,806.00元,下降29.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70,714.28元,其中,流动资产41,584.05元,固定资产29,130.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83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601111




附件【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511240306429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