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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7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801000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政策;负责管理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负责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接受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接受理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检查指导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业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与政务服务科、监督检查科和行政审批改革科。

所属单位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泸西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

3.其他事业单位:无。

纳入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成效明显

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公面积4400余平方米(含各类功能区),进驻部门和企业36家,设立窗口82个(含11个综合窗口、14个企业服务窗口),设置工位111个,入驻窗口工作人员160人。按照功能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设置法人办事区、个人办事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同时,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以企业服务“一类事”为抓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设立涉企服务专窗、四楼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等增值服务。健全“首席事务代表”制度,部门综合授权36位首席事务代表当场办理、即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实现了交通出行(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医院、药店(电子医保凭证)、开办企业子公司设立(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开发商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4个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梳理29个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以授权委托、帮办代办的形式开展“就近办”工作,2024年“就近办”办件9259件。推进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证、法律援助等5个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二)政务服务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1.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持续深化。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泸西县涉及政务服务事项1263项,除负面清单、涉密事项等外,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事项1120项,实际进驻1120项,“一门进驻率”100%。202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受理各类办件30.22万件,办结率100%。

2.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深化。2024年全县涉及政务服务事项1263项(包括负面清单事项、涉密事项等),通过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办理办件2.36万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

3.“一部手机办事通”广泛应用。上线了“我要开车、我要办社保、我要办个体”等20个办事主题事项。截至2024年末全县累计下载安装办事通并实名认证17.9万人,办件116.17万件,其中:查询类114.53万件,办理类1.59万件,预约类476件,总活跃用户12.04万人。

4.“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取得突破。按照“五减一优”要求,重点围绕省级2024年第一批16个、新一批10个主题事项以及“跨省通办”162个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跨省通办”。2024年“一件事”主题事项办件1876件,“跨省通办”办件1.53万件。

(三)政务服务监督得到持续深化

1.“互联网+监管”持续完善。2024年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其他监管行为应采集总数958项,已采集覆盖监管事项494项,未采集覆盖监管事项46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51.57%。“互联网+监管”录入监管行为数据汇聚量1130条。

2.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好差评”。通过“泸西评议”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结束后实施评价。2024年全县评价总数3.83万个,服务评价率89.43%,好评数2.83万个,好评率100%,未评价数5576个,无差评。

3.办好“12345”热线反映问题。2024年受理州级转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派发工单4388件,已办理4388件,办结率100%。

(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成果显著

1.全力推进全流程“不见面”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通过州级验收合格投入运行。2024年累计完成主客场交易项目473项,承接客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390项,服务交易项目数位于全州前列。

2.进一步健全完善运作机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纪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守则》《见证岗位工作职责》等19项制度,32块门牌标识标牌上墙应用。

3.持续巩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强化进场交易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强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83个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紧盯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环节,严格规范档案资料管理,积极推进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一项一档”电子归档管理,2024年进场项目档案实现应归尽归。

4.持续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省、州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策措施,按规定减免投标保证金或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五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组织召开泸西县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暨公共资源业务培训会议,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监管职责,杜绝出现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五)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明显

1.落实便民惠企降低交易成本政策。严格落实省州关于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2024年工程建设进场交易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47个,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8035.04万元,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比例占88%。

2.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评标区和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措施,对专家抽取、评标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和发改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2024年累计完成交易的473个交易项目,未发现来电、来信及电子监督平台投诉举报事项,未发现投诉举报受理单位未及时办理事项。

3.统筹资源办好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件。2024年收到投诉件29件,销号26件,回访率、满意率均达到89.66%。

(六)行政审批改革有序推进

1.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县25家县级部门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含省级设定的2项),除卫健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许可事项省州还未公布,其他23家部门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96项。梳理公布权责清单事项5126项,责任事项40402项,追责情形39173项。8个乡镇共有权责清单事项1105项,责任事项6962项,追责情形6836项。全县8个乡镇各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

2.抓实乡镇赋权及赋权实施成效评估。对2023年赋权乡镇的168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定赋予中枢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60项,赋予向阳乡等7个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51项,各乡镇根据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情况对乡镇权责清单进行精准编制,并及时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公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95,391.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5,323.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68.17元,占总收入的0.00%;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2,768.94元,下降7.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6,589.40元,下降5.63%;其他收入减少76,179.54元,下降99.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缩减经费开支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795,391.77元。其中:基本支出3,271,121.20元,占总支出的86.19%;项目支出524,270.57元,占总支出的13.81%;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1,803.94元,下降7.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953.96元,下降1.68%;项目支出减少255,849.98元,下降32.80%。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缩减经费开支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1,121.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0,77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349.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4%。人均181,728.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4,270.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共交易中心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场所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智能系统设备建设。

政务大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

政务服务中心基本运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经费124,202.4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5,32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2,569.40元,下降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7,16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机关正常运转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68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津贴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日常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13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完成年初预算的84.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应缴部分只缴到7月份。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3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只缴到7月份。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9.00元,下降39.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决算为1,4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9.00元,下降39.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9.00元,下降39.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6.00元,增长417.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决算为1,4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压缩“三公”经费要求,严格审批手续,“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6.00元,增长417.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349.00元,比上年减少2,646.00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支出0.45万元,水费支出1万元,电费支出3.97万元,劳务费7.66万元,差旅费0.13万元,工会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1,697,632.06元,其中,流动资产2,516,980.31元,固定资产9,180,651.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2,55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5,76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886.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855.4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14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886.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886.4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4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4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4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会议费用支出;

(四)2024年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培训费用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801111




附件【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25094244549.xlsx
附件【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