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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6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1001000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公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森林公园保护宣传教育。

(2)组织编制、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负责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3)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

(4)按照林业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

(5)负责森林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对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监测,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6)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加强森林公园日常管护。

(7)负责森林公园标界立桩,按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维护旅游秩序。

(8)引导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林副产品加工,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

(9)负责森林公园内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没有设置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为保护好观音山森林公园片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安全,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杜绝破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安全行为发生。横向加强与白水镇、中枢镇、三塘乡人民政府沟通对接,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重点林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安全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纵向联系森林警察、乡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强化巡查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巡山护林联防联控工作。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尽全责,执法部门履职责的齐抓共管新格局。全年共计出动执法车辆80余台次,人员400余人次,巡山管护3万余亩,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6个,有力维护观音山森林公园片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确保该片区未发生涉林违法行为。

2.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防灭火工作。针对50年一遇的极端气候,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防火压力大的困难问题,为抓实抓好观音山森林公园片区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泸西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观音山森林公园片区封山防火通告》。一是投入宣传经费20000余元,制作宣传标语80余条、通告120余张、宣传资料袋2000余个、宣传资料15000余份,加强沿边村庄宣传力度,巩固提高群众防火责任感和树牢爱绿护绿意识。二是在观音山片区主要路段增设防火检查点12个,严格执行入山登记检查制度,坚决杜绝火源进入林区,进一步完善登记台账资料,防火期内,游玩人员禁止进入林区。三是进一步加强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和巡逻巡查力度,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零发生,保护好林区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树牢发展理念,谋划好项目上报工作。为早日实现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打造成集科普生态宣传、绿色教育示范、绿色休闲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绿色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使其成为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景区、绿色胜地,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管理服务区252亩用地指标影像图、矢量数据已报县自然资源局。《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已上报县发改局作为“十四五”中央预算内储备项目。二是根据省、州2023年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有关事宜的要求,成功申报“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平场子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目前,资金文件已下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已经报批,项目已经招投标并与中标方已经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5342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399.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74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375.95元,下降4.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86.75元,下降4.60%;其他收入减少89.20元,下降81.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压缩经费开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53399.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399.68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286.75元,下降4.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286.75元,下降3.24%;项目支出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3399.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3441.88元,占基本支出的97.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57.80元,占基本支出的2.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339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286.75元,下降4.60%,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4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06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完成年初预算的88.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按时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548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5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88.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按时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存在有相关经费支出但无实物量的情况,请在此处说明具体原因。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资产总额69495.55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3.1元,固定资产6822.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55.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1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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