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lxxczj/2025-00352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24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1000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补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 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4个科室,2个中心。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保险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力参保扩面,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全民参保长效机制,从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主动对标州级工作要求,坚持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紧盯目标任务,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精准分类参保,系统标识特殊人员72037人次,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群众参保缴费便利性。加强与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沟通对接、信息共享,摸清参保底数,清理重复参保,优化参保结构,分类实施精准扩面,做到“数据找人”,持续提升参保质量,不断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今年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04055人,其中:职工参保25361人、城乡居民参保378694人,完成州级下达任务的99.64%。
(二)笃行惠民之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严格执行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医疗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待遇1829775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3454.86万元。积极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经办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孕产妇生育包干费用,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保待遇,全县享受生育保险津贴399人次,生育津贴待遇660.98万元。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全县享受职工医保门诊待遇6305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99.6万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60123人次,共济金额1016.69万元。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系统标识28073人次,“两病”患者享受待遇25944人次,基金支付39.96万元。
(三)巩固脱贫成果,深入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保障对象范围,落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资助参保59677人643.36万元,全县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除死亡、服刑、服兵役外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加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动态监测预警,及时推送监测预警人员到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人员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反馈,提高救助精准性。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核查比对,确保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准确,保障贫困人群享受医保待遇。今年来,共推送监测预警信息1746条,办理门诊特慢病待遇认定8303人次,全县特殊人员门诊就诊208331人次,基金支付2146.64万元;住院16377人次,基金支付7402.1万元。
(四)筑牢监管防线,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坚持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管应用,积极构建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流程的技术防线。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印发《泸西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和干预措施管理制度(试行)》,积极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今年来,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播放宣传视频3157次,曝光典型案例9例,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4家,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26家次,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8人,追回拒付医保基金290.33万元。
(五)坚持深化改革,协同推进精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强化中选产品使用、供应、考核、监测等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32批,采购金额10555.6万元;采购医用耗材16批280941个品规,采购金额2813.78万元,其中阳光采购平台议价采购医用耗材1956.8万元,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427.53万元,节约医保基金 1142.02万元。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预拨药品集中采购资金287.46万元,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实施“集采药品进药店”惠民工程,7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药品进药店定点管理,让群众充分享受集采药品红利。持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结算。
(六)提质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便民温度。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村”工作,实现群众“刷脸”就医、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高频医保业务,全县医保码激活376282人,激活率为92.8%,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扫码结算1446157人次,扫码结算率达74.58%。认真贯彻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实现经办机构线上线下“全省通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力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就可“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新生儿参保、缴费、费用报销“一站式”办理,今年来共办理新生儿参保340人,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303人次,基金支付104.26万元。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建立221个医保服务站,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省心办”。认真落实异地就医政策,严格执行省内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流程,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今年来,我县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61195人次,基金支付9458.83万元;州外参保人到我县就医结算72974人次,基金支付2374.71万元。
(七)抓牢自身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三法三化”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本领。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导向,定期开展效能能督查工作,推动干部职工用心抓落实、履好职、尽好责。抓好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职工唯干唯实惟先、善谋善作善成。今年来,选派3名干部参加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在职干部理论学习6次、医保大讲堂9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21570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5606.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6.88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346809.65元,下降7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346703.72元,下降78.7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05.93元,下降5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数不含转移支付数,故2024年年初预算数对比2023年差额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215885.76元。其中:基本支出4902788.15元,占总支出的94.00%;项目支出313097.61元,占总支出的6.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350683.22元,下降78.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787.33元,下降1.01%;项目支出减少19300895.89元,下降98.4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数不含转移支付数,故2024年年初预算数对比2023年差额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2788.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65636.64元,占基本支出的91.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7151.51元,占基本支出的8.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097.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医疗保障能力服务提升经费项目经费313097.61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78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649869.18元,下降78.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完成年初预算的86.34%。主要用于单位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710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发生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57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发生变动及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054.63元,比上年增加49902.14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2024支付委托业务费,造成2024年运行业务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2.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64万元,固定资产26.8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2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2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1111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24110917982.xlsx】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1)20251124110917982.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魅力泸西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