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lxxczj/2025-00351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24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五)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六)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名、撤销,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科。
所属单位1个,是:泸西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政治领航”行动,把舵定向稳驭舟。一是严把政治方向。着力加强政治机关意识和对党忠诚教育,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09”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入党誓词和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组织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13枚,设立党员先锋岗613个,增强政治“仪式感”和政治“荣誉感”,切实将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二是严肃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的具体标准要求。同时,梳理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方式,形成《泸西县2024年机关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暨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督查清单》,抽调30名机关党务干部组建10个工作组,对标对表全覆盖开展交叉督查调研,相互学习、推进工作。三是严格政治责任。聚焦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中共泸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泸西县开展“六个行动”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严格发文管理,严把文件质量,压减会议数量,严控会期规模,制定了年度开会发文和调研计划,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标考评细则》,精简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认真做好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后半篇文章”,向机关基层党组织反馈问题198个,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推进情况。
2.开展“凝心铸魂”行动,深学细悟强本领。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办法,制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明确11个学习主题,组织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00余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二是创新学习方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领导上讲台、“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探索向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快递“红色学习包裹”。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举办音乐思政课,4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在现场观看、聆听,在“寓教于乐”中学习了思政理论、重温了“真理的味道”、激发了使命担当意识。挖红色资源,建强红色阵地,全力构建党员教育“红色矩阵”,将红色教育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普通党员轮训、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等课程体系,各党组通过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组织党员到边纵二支队纪念碑、九溪山烈士陵园纪念馆、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展馆、张永和纪念馆、何现龙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3500余人次,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与奋斗精神。三是开展宣传宣讲。加强与宣传、统战、政法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理论宣讲队伍、青年宣讲小组,围绕政治理论、党纪法治、党建实务等,通过“线上”+“线下”宣讲形式,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形势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等宣讲48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1197人次。
3.开展“强基固本”行动,建强队伍筑堡垒。一是抓实基础党务工作。年初、年中分别对本年度将进行换届党组织下发换届工作提醒,严格审核把关党组织换届的各个环节。目前完成103余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补选、撤销合并等工作,共转接组织关系494人次。二是抓实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为重点,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党员培训,提升培训质效,组织党员、党务干部、党组织书记、发展对象培训5期740人次。严把发展党员政治标准,至9月底共备案积极分子12个,发展对象23个,储备入党积极分子50个,发展党员23人。围绕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开展党员身份认定10余人次,指导基层党组织查询党员档案50余次。对所属党组织3049名党员开展党员信教排查,流动党员摸排工作。经排查,未发现党员信教、参与宗教活动的现象,共摸排出流动党员12人。三是抓实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围绕软弱涣散党组织12种具体表现,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等具体行为,对所属的243个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分类定级,确定先进党组织77个,中间党组织142个,后进党组织14个。
4.开展“崇廉弘廉”行动,从严治党树清风。一是加强廉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综合运用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现场讲纪法谈感悟等方式,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各党组织举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0余次、警示教育165次,受教育人次4696人次,开展党课教育272次,专题培训77次1891人次,举办读书班59次,培训1225人次。二是弘扬廉文化。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推动清廉文化“进办公室、进楼梯走廊、进党员活动室”等,涵养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廉洁机关文化。持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清廉家庭”评选活动,为“清廉泸西”建设汇聚“家”力量,以家庭“细胞”清廉促社会“肌体”清廉。三是强化廉约束。将清廉云南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抓手,结合工委职责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六个行动”研究制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措施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必要开支。深入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聚焦“三个表率”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进“两场革命”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把基层减负、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纳入书记比武的重要内容,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开展“服务提质”行动,围绕中心促发展。一是服务中心作表率。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指导县级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工作,围绕群众、企业和基层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和堵点,研究制定“三服务”清单235条。二是基层治理作表率。凝聚基层党建工作合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主动到社区认领服务开展服务,各党组织开展服务125次644小时,在职党员参与3499人次近2万小时。三是为民办事作表率。开发“泸西评议”小程序,制定下发了《“泸西评议”县级平台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评价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泸西评议”设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评议模块,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力度。统一制作“参评标识”下发到各单位,在政务大厅每个窗口张贴评议二维码,引导办事群众、服务对象在线上开展作风评议,共回复群众评议124件,满意度100%。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级部门调研备案工作的通知》,做好调研事前报备,着力纠治调而不研、研而不实、搞“作秀式”调研、“扎堆”调研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牵头制定了《关于严肃县直机关单位上下班纪律的若干措施(试行)》,牵头开展上下班纪律暗访,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开展“品牌培育”行动,以点带面求质效。一是突出指导抓培育。针对一些单位存在品牌创建思路不清、内涵不深、与业务结合不紧等问题,一对一、点对点加强精准指导,组织召开机关工委党建品牌工作会议,明确党建品牌创建“九个一”工作思路,对创建方式、创建流程、成效展现等进行培训。二是突出选树抓典型。大力践行典型引路法,启动实施党建品牌“样板工程”,注重将创建积极性高、宣传覆盖面广、内涵成熟度深、品牌知名度好的机关单位作为创建典型,着力巩固提升税务局“蓝润红心”、供销社“扁担精神”等党建品牌创建成果,加强推广交流,指导县人民检察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等单位成功创建泸林丹心、红船领航·匠心住建党建品牌。白水派出所党支部、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别被列为“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和“云岭先锋模范机关”推荐申报对象。三是突出成果抓示范。印发《泸西县机关党建“擂台比武”工作方案》,举办机关党建“擂台比武”暨重点工作推进会,以“现场观摩+情景演绎”等形式,聚焦“抓党建促产业发展”,邀请泸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等单位党组织书记交流心得。聚焦“抓党建促基层治理”,邀请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党组织书记现身说法。聚焦“对标先进、争创一流”,邀请获得“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党支部”、入围“云岭先锋模范机关”和“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等单位党组织书记分享经验,充分展示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成效,在学习交流中看标杆、找差距、理思路、谋方向。同时,加强经验总结提炼,推出一批创新案例,讲好机关党建故事,大力宣传机关党建的特色做法、先进经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053421.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339.7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1.70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7052.75元,增长11.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117.02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调整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等;其他收入减少64.27元,下降44.03%,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053778.64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498.64元,占总支出的93.22%;项目支出139280元,占总支出的6.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5933.46元,增长11.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347.46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晋升、2023年度一人死亡抚恤金在本年度完成缴纳所致;项目支出增加90586元,增长186.03%,增加红财行发〔2024〕11号组织专项经费1.94万元、泸财预〔2024〕206号党建工作经费8.99万元,比上年度4.87万元增加4.12万元、泸财预〔2024〕221号“云南评议”泸西县子站评议系统建设经费3万元等所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4498.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6296.79元,占基本支出的96.44%,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201.85元,占基本支出的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2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组织专项经费1.9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党员综合能力。
党建工作经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党务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发展党员;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工作使用经费。
“云南评议”泸西县子站评议系统建设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发“泸西评议”小程序,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及县委出台的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重点任务清单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以“党建+互联网”为抓手,借助“泸西评议”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为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33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217117.02元,增长1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543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42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7%,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退休人员去世1人,本年度发放死亡抚恤金22.71万元,职工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71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完成年初预算的77.81%。主要用于职工的行政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退休行政人员1名,缴费额减少所致。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7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完成年初预算的82.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退休行政人员1名,缴费额减少所致。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8.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均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2.95元,比上年减少1192.66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政策,节约办公开支,经费稍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报刊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61776.2元,其中,流动资产32313.1元,固定资产27528.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34.7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89.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5、GK16、GK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121052519758.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121052519758.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魅力泸西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