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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4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研究和指导本乡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执法工作。

5.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6.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和安全防治。

8.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

9.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0.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等具体工作事务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11.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及村民自办宴席的安全防治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1.行政单位设置:金马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效能政府建设、档案、史志、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镇域内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哲学与社会科学、延安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督查、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联系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邪教和非法组织整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消防、法制及普法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及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金马财政所1所及6个服务中心。(1)金马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经济政策;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和决算职责;负责乡镇其他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乡(镇)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管理归档财务会计资料。(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生物资源创新、高原特色农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中心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及统筹协调工作的主体,镇卫生院承担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保健、防治及相关资料报送具体工作)。(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派驻本镇的相关执法队伍;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6)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事务;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7)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统计、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民自办宴席及本领域涉及的安全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

7.泸西县金马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金马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镇完成财政预算支出316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13.52万元的165.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2亿元;辖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18.9亿元,同比增长12.97%,各项贷款余额达6.74亿元,增长31.13%,实现连年增长。

1.坚持抓项目提效能,基础设施持续夯实。一是设施配套助力新型城镇化。积极盘活集镇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投资150万元完成金马镇爵册村蔬菜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设。二是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山口至加乐甸溪河段道路建设,投资30余万元的白石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投资10余万元修复雨龙公墓路挡,引进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投资362万元的新坝村现代蔬菜基地园区主干道硬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三是及时化解基础设施隐患。投资30余万元修复新安村、爵册村沟渠、道路塌陷。

2.坚持兴产业促转型,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一是传统产业保持稳定。投入1500余万元实施新苗村5000余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新增土地流转备案面积580余亩,土地流转面积比率达82%以上。三是品牌效应日益凸显。金马蔬菜年出口量2778吨,出口额达2216万元。

3.坚持抓统筹促振兴,乡村建设不断提速。一是脱贫成果不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有序推进脱贫成效巩固。二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完成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完成《金马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初稿编制工作。三是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新建公厕2座,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20座,创建美丽庭院910户。投资430万元完成爵册村、太平村2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4.坚持惠民生增福祉,幸福指数不断攀升。一是稳步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全镇新增农村低保83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孤儿补助等各类惠民惠农补贴833.69万元,497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60余万元。二是扎实抓好“两险”收缴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2.15%。

5.坚持抓治理优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全镇19名镇村级林长、33名护林员严格巡山管护山林3万余亩。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21名镇村河长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河(湖)200余次。

6.坚持推改革优环境,发展活力有效激发。一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二是探索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7.坚持抓长效保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向好。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5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三是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开展“5.12”全国减灾防灾日宣传活动及应急演练10余次,社会救助30余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427987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20523.20元,占总收入的92.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59354.29元,占总收入的7.7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00784.96元,下降18.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29732.44元,下降16.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671052.52元,下降38.59%。收入比上年减少8000784.96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6329732.44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671052.5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4287520.02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7322.98元,占总支出的54.44%;项目支出15620197.04元,占总支出的45.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54038.34元,下降18.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8314.46元,增长1.90%;项目支出减少8002352.8元,下降33.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比上年减少7654038.34元,主要是项目类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8002352.8元,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2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4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7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7322.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96604.38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0718.60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20197.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2024年实施项目共21个,项目资金共计15620197.04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实施项目共计20个,项目资金13756116.04元;其他资金实施项目1个,项目资金1864081元。

1.红财农发〔2024〕31号 金马镇爵册村绿色蔬菜基地配套设施项目资金300万元;

2.红财农发〔2023〕115号金马镇爵册村蔬菜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50万元;

3.红财农发〔2023〕115号泸西县金马镇新安村果蔬分拣包装车间项目350万元;

4.红财农发〔2023〕115号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蔬菜分拣中心项目200万元;

5.泸财预〔2024〕382号金马镇山口村产业道路配套建设项资金159.29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24840.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8%。与上年相比减少7522683.44元,下降2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未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7265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490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542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6%。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234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813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301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47.30%。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03727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7%,完成年初预算的249.77%。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28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88.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2021年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供水管网修复)。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974.00元,决算为8910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710.00元,决算为89106.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264.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974.00元,支出决算为8910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710.00元,决算为8910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264.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只能厉行节约,缩减一切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4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106.85元,增长4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及耗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组部、州农业局等单位到金马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802.78元,比上年增加12.48万元,增长16.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部分上年度应付未付的单据,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网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金马镇资产总额38426565.71元,其中,流动资产14388156.96元,固定资产12901972.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430124.04元,无形资产3元(净值),其他资产4706309.6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5755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12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1平方米,账面原值349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1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5842.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306.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79407.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79407.4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金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1121100824411.xlsx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11211008540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