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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1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 泸西县向阳自然资源所;

3. 泸西县三塘自然资源所;

4.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

5. 泸西县午街铺自然资源所;

6. 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7. 泸西县旧城自然资源所;

8. 泸西县白水自然资源所;

9.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0. 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1.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2. 泸西县测绘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核算局机关、8个自然资源所、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上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财政仅核拨部分项目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测绘管理站属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此两家单位不在编报范围内,下同。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2024年度国家下发图斑整改、省级下发疑似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情况分析,预测2024年度泸西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最小值94.21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最小值76.0232万亩,两项保护任务均符合国家考核要求,保护面积总量呈上升趋势,耕地保护工作整体较好。

一是持续开展耕地流出排查整改。2024年省级下发两批耕地流出问题图斑。第一批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全县完成整改规模100%。第二批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完成整改比例94.83%。国家下发年度变更调查图斑6235个,面积为18393.10亩。通过数据分析泸西县流出耕地预计8289.39亩(含永久基本农4895.21亩)。截至12月31日,全县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2884.62亩,整改进度34.48%,永久基本农田整改1923.93亩,整改进度38.52%。二是顺利完成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率100%。三是全力盘活土地存量。积极推动2019年来组织实施的7个增减挂项目,成功通过省级终验。积极推动垦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得以落实。四是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管。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力推进泸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成果及数据库建设。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初稿,与省州同步开展报批工作。按要求划定泸西县工业用地红线面积22171.86亩(37个图斑)。完成“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76个任务村村庄规划成果已入库;6个村开展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完成西片区控规修编方案、黄草洲片区修改初步方案、县域基础设施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完成西入城片区、东北片区、九华路片区控规修编、报批。

(三)着力提高用地要素保障能力

2024年,泸西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烟花爆竹仓库迁建等)、大歹鲁光伏、孔照普光伏三个项目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批复,用地面积71.2815亩;泸西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9日内上报省厅审查中;泸西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12月31日上报省厅审查中;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开展征地前期工作,正在组卷中;弥泸灌区项目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报件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于12月27日在“云南省自然资源部一网申报系统”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查待批;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于12月上报州级审查。受理7个项目的用地预审申请,根据审批权限核发阿鲁山光伏发电、泸西县骨灰堂建设、庄科光伏发电、小挨来光伏发电、中枢镇洲东公益性公墓建设5个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面积57.39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0宗,面积146.5228公顷。划拨土地4宗,面积117.2779公顷。完成了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创联合金年产150万吨新型铝镁合金材料项目、宜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超大电流传输设备及储能配件生产项目的土地保障。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2024年我县批而未供动态基数7212亩,完成处置2194亩,处置率为30.41%。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3713.3亩,完成处置2988.1亩,未处置725.2亩,处置率为80.47%。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

组织相关部门对午街铺摆衣冲砖瓦用页岩等4个矿山进行了实地踏勘,开展泸西县向阳乡小得落建筑用砂矿联勘联审工作。

(五)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全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泸西县永红石场等9个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开展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初步完成5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主体修复工程,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剩余28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修复治理。

(六)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

强化土地日常动态巡查,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抓好自然资源问题整改。

(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一是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自然资源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不动产服务质量,深化交房即交证改革。三是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6,711,746.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11,101.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5.21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001,847.83元,增长324.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46,648.60元,增长325.88%;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4,800.77元,下降98.58%。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增加项目资金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只有国家税务总局泸西税务局拨入代扣代缴手续费,比上年减少来源渠道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6,711,956.1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1,999.79元,占总支出的24.53%;项目支出50,349,956.31元,占总支出的75.4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99,669.00元,增长324.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1,390.69元,增长降11.83%;项目支出增加49,268,278.31元,增长4,554.8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年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增加项目资金所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1,999.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07,083.26元,占基本支出的77.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54,916.53元,占基本支出的22.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349,956.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泸西县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1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2021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宁乡阿峨村杨家寨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生态区麻子哨石场等9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9,000.00元,主要用于测绘卫片执法项目;泸西县旧城镇板桥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缺口资金21,579,686.31元,主要用于这7个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施工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资金78,000.00元,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补贴;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156,000.00元,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补贴;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治理资金26,517,32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工程施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31,41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5%。与上年相比增加29,466,937.29元,增长188.11%,完成年初预算的196.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07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319,964.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5,512.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9,49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88,763.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1,514.2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1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率降低。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801,00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9%,完成年初预算的220.0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762,124.90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00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7,036,320.0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5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项目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7,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87.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37,89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仅支付1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33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资金。

23.其他(类)支出399,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支出399,9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专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46.00元,决算为273,23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6,630.97元,增长382.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8,624.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46.00元,决算为4,6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024.97元,增长47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94.00元,下降5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394.00元,下降53.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46.00元,支出决算为273,23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6,630.97元,增长382.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8,624.9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46.00元,决算为4,6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紧张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不予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因工作需要,实际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2,024.97元,增长47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94.00元,下降53.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394.00元,下降53.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加油费用等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紧张缩减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迎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我部门另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申请使用8辆公务用车,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承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4,062.13元,比上年增加2,458,838.88元,增长205.72%,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财政拨入公用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86,942,914.33元,其中,流动资产77,801,644.67元,固定资产9,067,039.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4,230.2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188,86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8,058.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915,74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6平方米,账面原值1,075,685.7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注:租金已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收取,本年无收益。)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3,8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1,8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3,83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3,83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1111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11210906400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