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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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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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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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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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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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2701000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和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粮油及粮油产品、兽药、饲料、农业投入品、药品、医院制剂、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室内环境质量、洁净室(区)综合性能、工业与日化产品、电子信息与电工产品、纺织、轻工、新能源、新材料、建筑工程、建材产品、陶瓷、矿物、资源和环境、碳排放、节能、其他产品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质量鉴定和评测工作;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的检定、定期检验、监督检验、风险监测、强制检定、委托检验、非强制检定、校准、检验检测等法定检验检测职责及量值传递体系的运行。
3.承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采取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等方式开展检验。做好结果运用,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决策和安全监管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承接市场主体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评估、人员培训、标准化咨询与制(修)订、风险评价(评估)等服务。
4.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依法发布可供检索查询的农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数据和产品质量信息。开展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培养检验检测及产业发展专业人才。
5.承担乡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业务指导。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一)办公室、(二)财务科、(三)业务发展科、(四)产品检验科、(五)技术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泸西县检验检测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推动部门工作正常开展。一是通过农残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于10月10日下发《能力验证合格证书》。二是完成资质变更工作。积极向省州农业、市监部门咨询对接资质变更所需材料,于10月30日取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有效期至2029年6月15日;于11月11日取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有效期至2028年2月20日,农残检测的合法性得到确认。三是组织做好抽样工作。严格按照《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关于开展2024年红河州食品及农产品抽样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及蔬菜、水果、猪肉、猪肝、鸡肉、鸡蛋等农产品抽样工作。2024年,完成食品农产品抽样任务290批次,其中,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1批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15批次,专项监测44批次,风险监测5批次,到大理、临沧、普洱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115批次。四是承接农药残留检测业务。与县农科局签订《泸西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检测协议》,承接蔬菜、水果农残检测674批次,目前收到样品569批次,已检508批次。资质变更后,为市场主体出具《番茄检验报告》1份,为助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职能作用。五是积极走访服务市场主体。主动加强同泸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农科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的工作对接,了解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并结合州检验检测院的业务安排,有针对性地上门同市场主体座谈交流检验检测服务需求。2024年,走访食品生产、学校供餐、餐饮等企业17家,动员2家国有企业和5家私营企业参加2024年红河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2期9人(食品安全总监7人、食品安全员2人);州县联动走访服务企业2次,走访了泸西兰益酿造有限公司、牛牛牧业、天宝水泥厂、泸西自来水厂、饮岁山泉、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3家;到各乡镇走访白酒生产小作坊52家,达成送检意向31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5885.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067.54元,占总收入的94.7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7806.6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7%;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0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95885.22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8067.54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57806.63元,增长1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0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发生额。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95729.9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067.54元,占总支出的94.74%;项目支出57662.41元,占总支出的5.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5729.95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8067.54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57662.41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发生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检验检测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06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8754.88元,占基本支出的8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312.66元,占基本支出的1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检验检测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62.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技术服务项目经费57662.41元,主要用于支付检验检测所需的专用耗材、试剂、样品及检验检测人员外出培训、抽样产生的差旅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06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4%。与上年相比增加1038067.54元,增长100%,年初无此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554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394.4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394.4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394.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8394.4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394.4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394.4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故年初无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394.4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故上年无支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检验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检验检测所资产总额317867.09元,其中,流动资产112143.81元,固定资产195199.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523.3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7867.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1059.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213.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3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1.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51.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851.7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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