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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与预算公开保持衔接。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凝心聚力强化党建引领,高质量助推水利改革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巩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组织35名党员参加2024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1期。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五是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到支部联系点开展讲授党课10次、指导党建工作12次。六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抓好党内政治生活。4月28日召开水利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局机关委员会和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局属支部开展委员及书记补选。成立中共泸西恒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66次、支部委员会64次、党课37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2次。七是结合“四双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到焰山社区开展卫生整治、水利法规、宪法宣传等活动2次。春节期间开展困难党员、离退休人员慰问10人次。八是持续做好“泸西评议”工作。配合做好省州县“三级联动”、群众投诉、诉求分办处理机制,完善“核实、回复、处置、问效”工作闭环,抓实评议反馈问题交办整改工作。

(二)打牢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基础,激发以德治水情愫。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定并印发《水利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水利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等文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3月15日,组织15家基层单位、9个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充分运用《勿让年轻有为成“妄为”》《探索与突破》《酒驾之痛》《被贪欲击溃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职工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上数字展厅”,组织观看28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3月1日、5月28日召开水利系统的警示教育大会,全面推进泸西水利改革和谐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大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监管力度,不定期查岗通报10人、批评教育谈话5人,通报单位3家;开展酒驾预警提醒工作,谈话2人;分层开展廉政谈话5批次150人次。四是抓“‘清廉云南’建设泸西实践”,深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制定《泸西县水利局“三服务”清单》并建立台账,开展为民办实事6件。把握关键环节,严防水利工程领域腐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强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筑牢政治生态环境。强化舆情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二是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对机关9个科室、局属15家局属单位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巡查、防护;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河长制工作信息巡河系统监管,未出现泄漏、黑客攻击等现象;加强“水利局QQ交流群”、“水利党建微信交流群”、“河长微信群”监管,严禁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安全风险发生。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个人网信、电信诈骗防护。持续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确保水利系统和谐。三是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四是办好水利向外宣。办好宣传栏、政务公开栏,更新党的方针政策和水利改革发展精神宣传标语。五是精神文明建设。3月1日组织水利局工会牵头联合妇委会、共青团组织开展2024年“踏青赏景,凝聚力量”活动,4月19日,水利局召开《滇南往事·泸西篇》(水利部门)文史资料征集培训会议。完成《泸西往事》编写6篇;8月1日开展“八一”建军节座谈会,8月28日水利局173名职工向尚彦波同志(7月以来确诊为直肠癌晚期肝转移)捐资3万元。六是开展好廉政文化教育。创办廉政文化墙、廉政书屋、宣传教育。

(四)夯实水利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夯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组织、督促完成57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开展网络培训,做到所有责任人持证上岗,并取得培训证明。二是开展常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水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常规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在建水利工程组织安全大检查4次,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1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停工通知2份。三是参与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和“水安将军”知识竞赛活动。“水安将军”竞赛排名全国县市区19名,受到水利部通报表彰。

(五)强化水利命脉基础,助力富民惠民。全力打造“水强泸西、水富泸西、水美泸西、水润泸西”四水水利。围绕“抗旱、用水、管水、节水”四个环节,加强水网建设,助力富民惠民。2024年续建、在建弥泸灌区泸西灌片、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3件,新开工项目五者水库(投资2953万元)和阿味水库(投资1983.79万元)除险加固,泸西县抗旱应急工程(2555万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05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275万元)5件。总计划投入资金28.8472亿元,在建、新开工项目2024年12累计完成投资16.0172亿元,2024年内完成3.8772亿元。(见附表)。2024年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82亿元,其中: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2.44亿元,阿味水库(0.15亿元)和五者水库(0.23亿元)除险加固工程。

(六)创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范依法治水管水行为。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撤销了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转隶工作人员8人,水行政执法实现平稳过渡。二是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237本,今年新办2本,延续4本,变更7本,注销5本。针对无序取用地下水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了《泸西县进一步规范地下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5月15日抽调9名行政执法人员,成立2个专项排查检查组,检查取水户39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69份,立案查处22件(立案查处缴纳罚款共计39万元)。三是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1月至11月共征收水资源费491.44万元,其中:超取水许可征收水资源费4.45万元,补缴历年水资源费51.78万元。6月7日,泸西县完成红河州第一单水权交易。四是加大宣传。在3月22日—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提升全民爱水、惜水、节水意识。

(七)持续强化河湖治理,守护碧水清波。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1次、河湖长专题会议4次、联系部门会议1次,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全县193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开展巡河12916次,巡河达标率100%,巡河发现问题42个并全部办结。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制定印发了《泸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泸西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今年以来县河长办牵头对全县主要河流渠道进行暗访督查4次,发现问题15个,并对属地乡镇及相关部门发出督办单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严格空间管控。全面开展水利部推送的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排查整治工作,我县共涉及遥感图斑85个,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完成复核销号,进度居全州首位;共排查出“四乱”问题8个,整改销号8个;碍洪问题0个,“四乱”问题排查率100%;四是针对村庄密集段河道(中枢中大河)沿线生产生活垃圾乱丢等突出现象向人社部门申请争取到10个乡村河道维护员公益性岗位,在充实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乡村河道维护员日常保洁和监督巡逻,确保了水环境保护问题早发现、早部署、早解决,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治水的良好氛围。五是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全县共开展清河行动216次,投入资金152.95万元,清理河渠239条,水库坝塘17个,组织干部群众参与7728人次,出动机械设备182台次,清理污染物15738.8余吨。六是逐步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委托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完成了东子河、东河、上马大河、小草河、红旗小河5条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10月完成了审查、公告工作。七是强化基础支撑。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37条(个)河流、渠道、水库的新一轮的健康评价工作、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35条(个)河流水库新一轮“一河(库渠)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工作。

(六)抓实抗旱供水防汛减灾工作。一是旱情、水情。截至10月28日,全县52个自动雨量站点累计平均降雨量784.72毫米,与上年同期增加206.73毫米。水库坝塘蓄水7673.29万m3,完成州级下达蓄水任务1.31亿m3的58.57%,与上年同期增加987.88万m3,其中:4件中型水库蓄水量为6092.04万m3与上年同期增加869.67万m3。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水库蓄水创近10年最低水位,金马河、小江河上段、桃园河等断流230余天,龙潭、泉眼水量减少。至5月初,造成3.68万人口受灾,饮水困难2.49万人,农作物受灾3462.09公顷,成灾3004.9公顷,绝收100.78公顷。二是精准施策全力抗旱保民生。组建8个工作专班,抓实摸底排查压实“管水”责任,梳理算清可用水量水账,因库制宜,因村施策,制定蓄水供水保障方案66个。组织供水公司和各乡镇对供水管网进行维修维护,累计抢修水管360余处,修复抗旱井(泵)20余处,维护更换管网9000余米,确保“调水”及时,保障5万人生活用水。三是科学精准调水、节水、供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针对管网供水困难村庄,累计拉水送水24510m3,解决人口45830人,大牲畜9154头。1-10月完成供水3534.84万m3与上年减供7207.46万m3,自2023年10月以来,县管中小型水库暂停农业供水,农业供水1546.49万m3与上年减少7271.9万m3;2024年工业、城乡居民饮水与上年持平。四是强化防汛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水利抢险工作特性,组建水利防汛抢险专业队伍48人;各乡镇相应完成“抗旱应急演练”和“山洪灾害应急演练”;5月13日参与县应急局组织的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演练,8个乡(镇)已全覆盖完成避险转移演练。县级预警平台发布预警信息65次,接收信息人员共计18108人次,涉及人员738人;在整个汛期中,派出工作组20次、80人次对防汛安全进行巡查。

六、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水土保持工作。一是泸西县2024年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8653平方公里(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土耕作措施17.0809平方公里,林草部门实施的云南省红河州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一期)2024年泸西片区封育保护与封禁治理18.7844平方公里),占目标面积32平方公里105.91%。二是完成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及报告表承诺制备案17件,协助税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77258.11元。三是坚持“限期整改、动态清零、逾期不改,立案查处”的原则,立案查处2件,结案2件,罚款15万元,催办10件,责令限期整改12件,开展方案抽检2个(约谈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9次(共检查项目9个),印发监督检查意见表9份,完成整改9件。四是共接受3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3次(共检查项目3个)。五是完成2024年度遥感监管图斑现场核查认定20个。五是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率100%。六是完成《泸西县中大河(中枢段)绿美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州级达标验收认定、目标考核工作。七是完成泸西县2024年目前完成所西格、林树2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勺布白、雨洒河、平海子水库3件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省级竞争立项及阿盈里项目区1件传统小流域重点工程前期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并争取立项。八是完成泸西县陡坡地禁垦区初步成果划定并提交。

(八)不断深化水利改革,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及行政审批工作。围绕水利在建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对开工建设水利工程10件办理质量监督备案,立案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案件1件,及时整改销号水利部下发卫星遥感图斑6个;完成取水许可新办2件、延续5件、变更8件、注销7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7件;依法依规开展水利重点、财务公开25件。依法进行水利工程类招标、政府采购等16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参与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对象数17户次,并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二是推进水价改革。配合发改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2月通过州级验收,3月县水利局将符合奖补条件的17户用水户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三是做实综治维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41件75人,办结率90.2%。协助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5件,化解农民工工资45.7万元。完成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3件办理。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利专项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无截留、挪用、坐支,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项目”建设。加强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五者水库和阿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州、县联合)和已完工待验收工程等9件质量监督,实现新建项目质量监督、质量终身责任备案率100%。对续建、新建项目7件共检查16次,在建工程项目中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六是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调动各方力量,开展好工、青、妇工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0956524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247590.41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17655.18元,占总收入的0.7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6076921.85元,增长121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6684940.54元,增长1394.20%;增长原因为1、本年水政监察大队撤编并入水利局(本局),2、本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08018.69元,下降20.78%,下降原因为本年水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08900231.95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437.73元,占总支出的2.32%;项目支出301728794.22元,占总支出的97.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6781799.82元,增长129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1069.60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撤编并入水利局(本局),项目支出增加285920730.22元,增长1808.7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增加;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1437.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09098.71元,占基本支出的8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2339.02元,占基本支出的19.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728794.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00元。

1、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缺口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

2、泸西县五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五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阿味水库闸室维修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82559.10元,主要用于阿味水库闸室维修改造项目。

4、泸西县阿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阿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5、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4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

6、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沟治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2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沟治理)。

7、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116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救灾。

8、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救灾补助。

9、泸西县抗旱应急工程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抗旱应急工程。

10、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抗旱救灾。

11、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1900000.00

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12、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经费86235.12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

13、2023年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24759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286684940.54元,增长1394.20%,完成年初预算的419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522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撤编并入水利局(本局)。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48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79.4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调比例,由8%下调至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447291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0%,完成年初预算的6101.83%。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农村供水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支出没有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8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项目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交部分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4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4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4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4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60.00元,比上年减少33685.00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办公及印刷费减少,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减少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826210719.01

元,其中,流动资产320675880.88元,固定资产7344576.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2872814.07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985317447.4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44932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774.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7123.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04920.9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5572.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7123.2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4128.9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xlsx公开.xlsx
附件【(整改后)泸西县水利局 (汇总)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12110210038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