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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3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201000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属泸西县水利局下属股所级单位,负责东子河、中枢中大河河道、机械闸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制止所辖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完成清淤岁修工作,确保东子河、中枢中大河安全运行;做好防洪工作同时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依法治水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辖区水环境保护工作;

(四)按照局党组与单位签订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责任签订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组织实施;

(五)在供用水工作中,按照县水务局《调水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做好水费征收工作;

(六)负责对东子河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保障农业、工业用水,清理淤泥,收取水费,做好防汛抗旱供水工作,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的相关社会服务;

(七)准确、及时掌握工农业用水情况,及时上报水文信息,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及执行情况;

(八)做好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管理和调度运行等管理工作,维护工程安全和运行,做好统计报表,观测记录整编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档案;

(九)负责对东子河渠道的保护工作,根据红河州《河道管理条例》对东子河沿线闸门开启、流量大小、灌溉农田,工农业用水的合理分配,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保障输水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道管理,负责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河道保护工作,保护水源,防止污染;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程管理组、渠道管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水利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党支部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党支部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共组织召开了6次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7次“主题党日”,开展了3次讲党课活动(邀请分管领导、水利局党组成员唐婷讲授党课1次)。按要求召开了1次组织生活会;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抓实、抓好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全体党员通过“三会一课”、“云岭先锋”APP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按要求完成党支部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组织支部党员参观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西南联大蒙自分校纪念馆、明德中学革命据点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条例、增动能、办实事、助发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7名党员参加2024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1期。二是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2024年完成两名党员同志的转入工作。三是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收缴手续,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认真登记,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24年收缴党费2061元(含一、二、三季度),已经全部按照规定上缴局机关党委。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站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1月26日组织全站干部职工签订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承诺书。2月19日开展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述责述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三重一大”事项,3月11日站务会议研究决定东子河清淤除障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泸西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泸水党组〔2017〕12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10月19日组织全站干部职工签订了泸西县党员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远离赌博承诺书。严格执行会议纪律、执行上下班纪律、执行请销假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2024年来,单位干部职工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3.河长制工作。一是我站抓住汛期来临之前的有利时机,历时两天出动群众360人次,清除淤泥、杂草1.6万立方米。同时,还清除河边大量的杂草、白色垃圾,确保河流清洁、卫生,水质清澈流畅。二是我站制定了东子河、中大河两条河道的管护措施,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站长为第二责任人,站上职工闸室管理技术负责人3名和劳务派遣管理员3名为直接责任人,将每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有效避免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河道管护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非汛期期间星期三、星期五为东子河、中大河河道管护巡查日,汛期期间每值班小组每班不少于2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乱丢乱放生活垃圾等情况及时向中枢镇相关部门或中枢镇乡村河道维护员反映。

4.防汛抗旱工作。我站高度重视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原则,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八个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工程到位,预案到位,队伍到位,物资到位)。成立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全站的防汛工作会议,对防汛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后及时组织人员对东子河、中大河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汛前检查,组织防汛演练,使值班人员能熟练掌握处置突发情况和上报险情的流程。结合我站实际,制定上报东子河、中大河《防汛应急预案》、《度汛计划》、《防汛值班表》,完善应急机制、闸门运行管理制度、闸门及机电设备管理维护制度,按照“早谋划、早安排”的原则,汛前做好中枢中大河机械闸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各值班小组每班2次对河道进行常规安全巡查,遇大雨天气时做到“下雨前有排查,下雨过程中有巡查,下雨结束再巡查”,尤其加强与工农隧洞管理所的联系,确保汛期供排水安全。截至10月底防汛抗旱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5.安全生产工作。我站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抓好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闸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各级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按照《泸西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泸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2024年泸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和《水安将军》趣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三是投入3.5万元对东子河进行了清淤,清除淤泥、杂草1.6万立方米。在资金严重短缺情况下仍然投入6319.5元,对7道闸室进行了注油、刷油漆等全面保养;对移动发电机进行刷油漆、试运行等保养,并建盖了移动发电机防雨棚,做好了移动发电机接通闸室电源插座,这能有效保障停电时及时通电提闸排洪问题;投入1325元制作中大河三个责任人、中大河岗位一览表、树种牌子。一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农业供水。2023年、2024年泸西县连续两年遭遇大旱,导致东子河出水量有所减小,为了确保农业用水的正常供给,我站多方寻找水源,积极向上级反应缺水情况,得到上级的许可后,从湿地公园放水保障了中大河沿线农业生产用水的供给。同时,我站成立了供调水专班,明确供调水规矩,指定专人指挥调度,严禁人情供调水,在上游群众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方可对下游供调水,尽量避免供水矛盾的产生。我站2024年保障了中枢镇龙甸、石洞、立岗等10个村委会11565亩农田及8家洗葱厂、2家制冰厂、复烤厂的用水供给。为辖区内的工农业用水提供了保障,得了周边村组干部和用水户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391290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8963.57元,占总收入的81.5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3940.98元,占总收入的18.5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3045.73元,增长6.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778.64元,下降0.99%;其他收入增加284824.37元,增长64.86%,主要原因是收回中枢镇人民政府应缴纳的2023年度农业水费及新增洗葱场水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3416847.79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847.79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783.59元,下降5.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4783.59元,下降5.9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6847.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407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3.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771.22元,占基本支出的6.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896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3%。与上年相比减少31778.64元,下降0.98%,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59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5%,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27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完成年初预算的87.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由原来的8%下调为7%,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95823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薪级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89.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公积金8-12月暂未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资产总额5690205.87元,其中,流动资产810464.84元,固定资产16441.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48633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853.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8.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0.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8.7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58.7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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